【新唐人2014年6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公孫覺綜合報導)中共警察允許配槍後,槍擊平民案日多。民眾感到越來心理壓力越大。有網民擔心中國已進入走火時代。
大陸媒體報導,5月30日,貴州三穗縣發生警察掏槍打死一農民事件。死者名叫樂德宏,死者家修建房屋,目前在外面出租房居住。
「起因是夫妻兩發生口角,妻子躲藏。死者喝過酒拿菜刀四處尋找妻子,路人報警。家人兒子與認識兄弟將死者帶回出租屋。縣公安局巡警大隊的五 、六名巡警衝進死者出租屋一樓與二樓之間將樂德宏三槍打死。第一槍被死者的朋友推了警察手沒有打著,正好打到牆上。第二槍打中死者左胸,三槍出大門打倒在地,然後開槍警察被其他警察掩護離開。」目擊者全先生說。
槍擊案後當天,中共三穗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匆忙出示公告稱《三穗一男子酒後持刀砍人被擊斃》,令人生疑。(網絡截圖)
槍擊案後當天,中共三穗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匆忙出示公告稱《三穗一男子酒後持刀砍人被擊斃》,文中把樂德宏進入自己的租住房稱為一住戶,稱「該男子不聽勸阻,揮刀砍向出警人員,民警鳴槍示警後,該男子繼續追砍民警至屋外,將一民警砍傷,該民警再次鳴槍示警無效後開槍將其擊中,隨後死亡。」當地警局公告與目擊者所述大相徑庭,令人生疑。
據了解,中共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檢察院、公安局等多個部門目前成為專案組。案件正在調查中。
據悉,家屬要求相關部門給死者一個說法。
中共警察配槍後槍擊事件不斷
最近連續發生多起警察擊斃事件,帶給公眾極大的心理衝擊。
據《星島日報》報導,5月30日有三名中共警察到雲南曲靖羅平縣羅雄街道辦白龍潭村村裡辦案,村民請三名警察在家中吃飯喝酒,其中一名警察由於飲酒過量,當場喝醉,和另外的村民發生爭執。
當天下午2時30分左右,村民陳學禮到村子裡一村民家去做客,做客完返家途中,正好看到這一幕,於是上前勸架,沒想到該警察非但不聽勸說,反而一把抓住陳學禮的衣領,掏出隨身佩戴的槍枝,用槍抵在姐夫的頭上吼道:「哪個叫你來勸架的?信不信,我一槍把你打掉!」
聽到該名警察這樣說,陳學禮說「我就不相信,你敢開槍打死我」,結果話還沒說完,這名警察就將他拖到旁邊的地上按倒,對著其胸部「啪啪」就是兩槍,槍聲響過後,陳學禮當場暈倒。
死者親屬李喬香告訴記者,當時該中共警察的舉動,將另兩名警察也嚇呆了。開完槍後,警察準備逃離現場,村民擁上前攔住,同時打電話報警。120、110很快就趕到現場,陳學禮被送到醫院搶救。
兩顆子彈都打在胸部,左右各一顆,一顆彈頭射出體外,一顆彈頭仍留在體內。5月31日凌晨,陳學禮經搶救無效死亡。
另據《都市時報》報道,事發後,中共羅平縣府、曲靖警方分別通報稱,係警察槍枝走火致人死亡。
另外,5月15日,雲南鎮雄警察當街開槍擊斃一名開車上訪農民,當地警方迅速通令表彰「果斷依法開槍擊斃犯罪嫌疑人的民警」;5月30日,四川資陽市雁江區南津鎮民警擊斃一名揮刀亂舞的中年男子。
幾起事件相隔不遠 均引發輿論熱議和擔憂
現在在網上,「槍枝走火」迅速成為搜索熱詞。
網友孫小寧在六月:配槍後,已經進入到了走火時代?歹徒沒擊斃幾個,老百姓倒是干趴不少。以後上街除了防暴徒是不是還得防警察?還得穿件防走火背心?
還有網友表示憤怒:「槍枝走火?以後這個詞會頻頻登場!我們拭目以待!」
新浪網友:在中國,警察已經成了土匪的代名詞!
網友翠疊老樹:警察現在有了生殺大權……
網友榮劍2008V:說到警察開槍,有些人就喜歡以美國警察為例,說美國警察只要掏出槍來,被執法人如果稍有不當舉動,就有可能被一槍擊斃。拿美國警察來為中共警察說事,請別忘了美國公民所享有到的各項不可剝奪權利,這些權利中國公民有嗎?僅就一個沉默權和要求立即見律師的權利,我們哪個公民在警察面前有這樣的權利?
網友敖評V:當警察醉酒槍傷勸架人的新聞曝光天下,警方竟堂而皇之做出槍支走火的聲明,當傷者不治而亡,警方又堂而皇之做出了搶走屍體的決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奪走了活人的生命與死人的屍體,兩槍震驚世界的走火擊碎了公信力的牌匾,兩次厚顏無恥的行動撕裂了法治社會的底線。
網友@敖評:【敖評】所謂走火,就是把你按在地上,朝你胸口開了一槍,之後又開一槍。所謂走火,就是朝你胸口走了一火,又走了一火。
打假特供:【戰果毀謊】3.1昆明砍殺事件,可能刺激了警方的神經,僅半個月時間裡,雲南警察便開槍殺2人?5月15日,鎮雄特警連開12槍殺日上訪男子「方九書」?5月30日,羅平派出所警員連續開兩槍,槍殺村民」陳學理」後稱「走火」?恐怖分子砍殺的是平民,警察槍殺的也是平民,請問濫殺無辜與濫用權利哪個更加需要嘔歌?
網友狄仁志平V:警察直接擊斃歹徒,是一種極端危險狀態下的應急措施,相當於不經過公安逮捕、檢察院批捕、法院審判直接判處嫌疑人死刑,立即執行。必須要有法律認可的危害情節和充足的擊斃理由,且有證人能夠證實擊斃的充分必要性。不然就很可能出現警察恃槍自雄、草菅人命的問題。
大陸媒體報導,5月30日,貴州三穗縣發生警察掏槍打死一農民事件。死者名叫樂德宏,死者家修建房屋,目前在外面出租房居住。
「起因是夫妻兩發生口角,妻子躲藏。死者喝過酒拿菜刀四處尋找妻子,路人報警。家人兒子與認識兄弟將死者帶回出租屋。縣公安局巡警大隊的五 、六名巡警衝進死者出租屋一樓與二樓之間將樂德宏三槍打死。第一槍被死者的朋友推了警察手沒有打著,正好打到牆上。第二槍打中死者左胸,三槍出大門打倒在地,然後開槍警察被其他警察掩護離開。」目擊者全先生說。
槍擊案後當天,中共三穗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匆忙出示公告稱《三穗一男子酒後持刀砍人被擊斃》,令人生疑。(網絡截圖)
槍擊案後當天,中共三穗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匆忙出示公告稱《三穗一男子酒後持刀砍人被擊斃》,文中把樂德宏進入自己的租住房稱為一住戶,稱「該男子不聽勸阻,揮刀砍向出警人員,民警鳴槍示警後,該男子繼續追砍民警至屋外,將一民警砍傷,該民警再次鳴槍示警無效後開槍將其擊中,隨後死亡。」當地警局公告與目擊者所述大相徑庭,令人生疑。
據了解,中共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檢察院、公安局等多個部門目前成為專案組。案件正在調查中。
據悉,家屬要求相關部門給死者一個說法。
中共警察配槍後槍擊事件不斷
最近連續發生多起警察擊斃事件,帶給公眾極大的心理衝擊。
據《星島日報》報導,5月30日有三名中共警察到雲南曲靖羅平縣羅雄街道辦白龍潭村村裡辦案,村民請三名警察在家中吃飯喝酒,其中一名警察由於飲酒過量,當場喝醉,和另外的村民發生爭執。
當天下午2時30分左右,村民陳學禮到村子裡一村民家去做客,做客完返家途中,正好看到這一幕,於是上前勸架,沒想到該警察非但不聽勸說,反而一把抓住陳學禮的衣領,掏出隨身佩戴的槍枝,用槍抵在姐夫的頭上吼道:「哪個叫你來勸架的?信不信,我一槍把你打掉!」
聽到該名警察這樣說,陳學禮說「我就不相信,你敢開槍打死我」,結果話還沒說完,這名警察就將他拖到旁邊的地上按倒,對著其胸部「啪啪」就是兩槍,槍聲響過後,陳學禮當場暈倒。
死者親屬李喬香告訴記者,當時該中共警察的舉動,將另兩名警察也嚇呆了。開完槍後,警察準備逃離現場,村民擁上前攔住,同時打電話報警。120、110很快就趕到現場,陳學禮被送到醫院搶救。
兩顆子彈都打在胸部,左右各一顆,一顆彈頭射出體外,一顆彈頭仍留在體內。5月31日凌晨,陳學禮經搶救無效死亡。
另據《都市時報》報道,事發後,中共羅平縣府、曲靖警方分別通報稱,係警察槍枝走火致人死亡。
另外,5月15日,雲南鎮雄警察當街開槍擊斃一名開車上訪農民,當地警方迅速通令表彰「果斷依法開槍擊斃犯罪嫌疑人的民警」;5月30日,四川資陽市雁江區南津鎮民警擊斃一名揮刀亂舞的中年男子。
幾起事件相隔不遠 均引發輿論熱議和擔憂
現在在網上,「槍枝走火」迅速成為搜索熱詞。
網友孫小寧在六月:配槍後,已經進入到了走火時代?歹徒沒擊斃幾個,老百姓倒是干趴不少。以後上街除了防暴徒是不是還得防警察?還得穿件防走火背心?
還有網友表示憤怒:「槍枝走火?以後這個詞會頻頻登場!我們拭目以待!」
新浪網友:在中國,警察已經成了土匪的代名詞!
網友翠疊老樹:警察現在有了生殺大權……
網友榮劍2008V:說到警察開槍,有些人就喜歡以美國警察為例,說美國警察只要掏出槍來,被執法人如果稍有不當舉動,就有可能被一槍擊斃。拿美國警察來為中共警察說事,請別忘了美國公民所享有到的各項不可剝奪權利,這些權利中國公民有嗎?僅就一個沉默權和要求立即見律師的權利,我們哪個公民在警察面前有這樣的權利?
網友敖評V:當警察醉酒槍傷勸架人的新聞曝光天下,警方竟堂而皇之做出槍支走火的聲明,當傷者不治而亡,警方又堂而皇之做出了搶走屍體的決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奪走了活人的生命與死人的屍體,兩槍震驚世界的走火擊碎了公信力的牌匾,兩次厚顏無恥的行動撕裂了法治社會的底線。
網友@敖評:【敖評】所謂走火,就是把你按在地上,朝你胸口開了一槍,之後又開一槍。所謂走火,就是朝你胸口走了一火,又走了一火。
打假特供:【戰果毀謊】3.1昆明砍殺事件,可能刺激了警方的神經,僅半個月時間裡,雲南警察便開槍殺2人?5月15日,鎮雄特警連開12槍殺日上訪男子「方九書」?5月30日,羅平派出所警員連續開兩槍,槍殺村民」陳學理」後稱「走火」?恐怖分子砍殺的是平民,警察槍殺的也是平民,請問濫殺無辜與濫用權利哪個更加需要嘔歌?
網友狄仁志平V:警察直接擊斃歹徒,是一種極端危險狀態下的應急措施,相當於不經過公安逮捕、檢察院批捕、法院審判直接判處嫌疑人死刑,立即執行。必須要有法律認可的危害情節和充足的擊斃理由,且有證人能夠證實擊斃的充分必要性。不然就很可能出現警察恃槍自雄、草菅人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