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6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近日,著名影視明星黃海波因嫖娼被收容教育一案引發社會強烈質疑。社會各界要求廢止違憲違法的收容教育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日前,包括法學泰斗江平、應松年、樊崇義、陳光中等在內的40餘位法學界專家學者以及律師,6月7日聯署致人大常委會建議書,呼籲廢止收容教育制度。
據《美國之音》6月8日報導,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6月7日召開「從黃海波案談收容教育制度之存廢」的研討會。江平等約20位法學家和律師出席發言,探討了收容教育的性質及存在問題,論證了收容教育如何與憲法、立法法、行政強製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相抵觸。並聯署《關於廢止收容教育制度的建議書》,呼籲廢除收容教育制度。
中國大陸有幾家網站也曾報導了相關消息,但目前已被刪除或覆蓋。
據了解,5月15日,知名實力派演員黃海波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抓捕,在遭行政拘留15天後被轉為收容教育6個月,引發海內外熱議。要求廢除收容教育制度的呼聲開始走向高潮。
除了法律界專家和學者對黃海波嫖妓案引發的收容教育制度存廢展開熱議,中國公眾雖然大部分不支持黃海波的行為,卻也颳起「同情風」。
有網民拿黃海波嫖妓和上海法官集體嫖娼做比較,發現五名法官集體嫖娼被曝光後只被處以10天行政拘留,所受處罰明顯輕於黃海波,質疑當局執法採取「雙軌制」。
據《維權網》報導,時事評論員蘆葦近日在《南方周末》上撰文強烈置疑收容教育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把一個公民關一年半載,居然可以不經法庭審判,由行政部門直接說了算,這是依的哪一部法律?」
著名人權律師、刑法專家莫少平也說:「我認為這個收容教育制度確實應當廢止。它因為跟中國的憲法、立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也就是它的上位法,很多都是衝突的。收容教育辦法只是國務院93年時候的一個行政性法規。這個法規在目前連勞動教養制度都廢除的情況下,它的存在就更沒有必要。」
報導還引述專家指出,收容教育與已經廢止的收容遣送、勞動教養一樣,屬於法外之刑,允許政府未經審訊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短則半年、長則兩年。為了解決公安機關權力濫用的問題,保障公民權力,學者們呼籲當局像廢除勞教一樣,儘快廢除收容教育制度。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舉行的研討會上,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樊崇義表示,收容教育制度限制人身自由,有違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違背司法公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收容教育具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性質,程序上由公安而非法院決定,與勞動教養制度類似。後者既已廢止,收容教育也應一併廢止。而且,收容教育違反《立法法》和《憲法》的相關規定。《立法法》出台後收容教育應該廢止卻沒有廢止,根據《立法法》,國家只能由法律來制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不能用行政辦法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此前,在今年5月4日,包括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郭道暉、北大法學院教授張千帆在內的一百多位學者、律師和女權工作者等,曾聯合致函人大常委會要求廢止收容教育。
據《美國之音》6月8日報導,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6月7日召開「從黃海波案談收容教育制度之存廢」的研討會。江平等約20位法學家和律師出席發言,探討了收容教育的性質及存在問題,論證了收容教育如何與憲法、立法法、行政強製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相抵觸。並聯署《關於廢止收容教育制度的建議書》,呼籲廢除收容教育制度。
中國大陸有幾家網站也曾報導了相關消息,但目前已被刪除或覆蓋。
據了解,5月15日,知名實力派演員黃海波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抓捕,在遭行政拘留15天後被轉為收容教育6個月,引發海內外熱議。要求廢除收容教育制度的呼聲開始走向高潮。
除了法律界專家和學者對黃海波嫖妓案引發的收容教育制度存廢展開熱議,中國公眾雖然大部分不支持黃海波的行為,卻也颳起「同情風」。
有網民拿黃海波嫖妓和上海法官集體嫖娼做比較,發現五名法官集體嫖娼被曝光後只被處以10天行政拘留,所受處罰明顯輕於黃海波,質疑當局執法採取「雙軌制」。
據《維權網》報導,時事評論員蘆葦近日在《南方周末》上撰文強烈置疑收容教育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把一個公民關一年半載,居然可以不經法庭審判,由行政部門直接說了算,這是依的哪一部法律?」
著名人權律師、刑法專家莫少平也說:「我認為這個收容教育制度確實應當廢止。它因為跟中國的憲法、立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也就是它的上位法,很多都是衝突的。收容教育辦法只是國務院93年時候的一個行政性法規。這個法規在目前連勞動教養制度都廢除的情況下,它的存在就更沒有必要。」
報導還引述專家指出,收容教育與已經廢止的收容遣送、勞動教養一樣,屬於法外之刑,允許政府未經審訊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短則半年、長則兩年。為了解決公安機關權力濫用的問題,保障公民權力,學者們呼籲當局像廢除勞教一樣,儘快廢除收容教育制度。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舉行的研討會上,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樊崇義表示,收容教育制度限制人身自由,有違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違背司法公正。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收容教育具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性質,程序上由公安而非法院決定,與勞動教養制度類似。後者既已廢止,收容教育也應一併廢止。而且,收容教育違反《立法法》和《憲法》的相關規定。《立法法》出台後收容教育應該廢止卻沒有廢止,根據《立法法》,國家只能由法律來制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不能用行政辦法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此前,在今年5月4日,包括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郭道暉、北大法學院教授張千帆在內的一百多位學者、律師和女權工作者等,曾聯合致函人大常委會要求廢止收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