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使用了所有的社會資源迫害法輪功,造謠抹黑法輪功的謊言鋪天蓋地,使很多中國人深受毒害。然而,在迫害中,一些參與迫害的人,漸漸明白了真相,並且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他們的選擇給人們揭示出謠言遮掩下的真相。
數學系教授的選擇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原廣州師範學院(現合併為廣州大學)數學系教授王家芳堅持修煉法輪功,校領導叫同事李曉今副教授去做她的「思想工作」。王家芳的兒子有先天性心肌類疾病,無法治。她聽人說煉法輪功出現很多奇跡,就帶著兒子開始修煉法輪功。結果奇跡出現了,兒子在法輪功修煉中,轉危為安,恢復了健康。王家芳把自家的事這麼一講,李曉今被深深觸動了,當下請了法輪功書籍回家看。很快她也開始修煉起了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王家芳、李曉今一起去廣州市白雲區郊區發真相資料,被當地惡人告發、綁架。倆人被非法關押在白雲區看守所一年多。二零零二年一月,二位教授被劫持到廣州市槎頭勞教所。
李曉今是個副教授,那邏輯思維能力與分辨能力不會比普通人差。再加上領導讓她做同事的「思想工作」,也可見領導對她的信任。可是她瞭解了法輪功真相後,竟然義無反顧的作出了修煉法輪功的選擇,這令中共當局無比惱火。廣州大學派人到槎頭勞教所,以開除公職、丈夫離婚威脅她們放棄信仰,並稱:廣州市政府撥款二十萬,每人十萬,專門用於「轉化」她倆,不夠再撥,直到她們放棄修煉。倆人不為所動,堅決表示絕不放棄真善忍的信仰。
後來勞教期滿,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晚,惡警又給李曉今銬上手銬非法送到黃埔法制學校繼續迫害。不到二十四小時,李曉今教授被惡警活活打死,死時才四十一歲。
警察的選擇
在中國現今的社會,當一個警察哪有不會喝酒、賭博的?遼寧省阜新市彰武縣有一個警察叫高雨民,當了二十多年的員警,當然也染上了警察的許多惡習。他還曾經因為不明法輪功真相,參與迫害過法輪功學員。一次,他在家門口發現了法輪功真相傳單,瞭解到法輪大法是真正的佛法,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江澤民出於妒嫉之心,利用國家機器發動的。高雨民開始敬佩這些不畏強權、堅守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逐漸的他也走入到法輪大法的修煉中來了。
修煉後的高雨民,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改掉了喝酒、賭博的惡習,在任何地方都堅持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他照顧患有十多年精神病的妻子,無怨無悔,看誰有困難了,他都盡力幫助,鄰居們都說他是個好人,一點警察的架子都沒有。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高雨民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去彰武縣鄉村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彰武縣黑坨子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上午,遼寧彰武縣法院借用阜新市中級法院對他們五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
高雨民一下警車就要求除去身上的手銬、腳鐐。當時至少有三十多個法警圍著他。高雨民高喊:「我不是罪犯!手銬給我打開!」並掙脫法警坐在地上。最後法警把高雨民拖到法院的小號裡,審判長唐新全等人要高雨民承認被強加的「罪行」。高雨民大聲說:「你們對我所為,都是強加的,我是合法的公民,我不配合你們。我配合你們,你們就是在犯罪,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憲法是母法,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大法是正法。」
三月二十八日,彰武縣法院對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判緩刑釋放回家,而對高雨民卻非法判刑五年。
中共對警察有明確要求,不但不准他們修煉法輪功,就是連法輪功的任何資料都不准接觸,如果在抄家時抄到了法輪功的資料,也不能以任何理由閱讀。如今高雨民竟然修煉起了法輪功,這不一下子戳穿了中共的謊言了嗎?令當局的頭頭們顏面盡失,惱羞成怒。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也是地方惡人單單重判高雨民的重要原因。
法官的選擇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庭長李德君,在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他任甘井子區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當時他旁聽了大量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在旁聽的過程中,他因對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均不認罪感到奇怪,從而開始了解法輪功。
在讀了《轉法輪》等法輪大法的書籍後,李德君深深的被法輪大法博大精深的內涵所折服,並認識到這種信仰對人類社會道德提升的巨大力量,從而走入大法修煉。
李德君擔任紅旗法庭庭長後,為了讓來法庭的人都能知道如何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他將李洪志師父的《富而有德》、《修內而安外》等經文做成牌匾,懸掛於法庭的牆壁上供人觀看。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李德君被大連市國保大隊綁架。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在大連市「六一零」頭目都本有的唆使下,李德君被大連市普蘭店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中共人員採取各種方式從精神上迫害李德君,他們把造成李德君家庭困苦的現狀歸罪於李德君,一方面對他的家庭情況假裝同情,說李德君其實夠不上判刑;另一方面利用領導、同事、朋友等方方面面的人員勸說他認罪,寫悔過書,說只要認個錯就可以與家人團聚、保留公職,回去上班。李德君堅持自己無罪,堅決要求無罪釋放。
法官是衡量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的評判者。到今天為此,中國的法律上也找不到任何一條說法輪功是×教的依據。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可是中共卻利用非法庭審對法輪功學員定罪。李德君的選擇讓中共違法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暴露無遺。難怪一位老教授聽說李德君煉法輪功被判刑後說:「法官煉法輪功,這個功肯定好,不違法。」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酷,從上述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直至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須知他們三人是在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走進大法修煉中的。他們明知修煉法輪功會遭到不測,為什麼還要堅持修煉?為什麼在中共連篇累牘的抹黑宣傳中,他們僅僅因為看了法輪功的書籍就認定了法輪功是千載難遇的佛法。他們的選擇為世人打開了一扇瞭解真相的天窗,這一點值得所有的中國人深思!
數學系教授的選擇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原廣州師範學院(現合併為廣州大學)數學系教授王家芳堅持修煉法輪功,校領導叫同事李曉今副教授去做她的「思想工作」。王家芳的兒子有先天性心肌類疾病,無法治。她聽人說煉法輪功出現很多奇跡,就帶著兒子開始修煉法輪功。結果奇跡出現了,兒子在法輪功修煉中,轉危為安,恢復了健康。王家芳把自家的事這麼一講,李曉今被深深觸動了,當下請了法輪功書籍回家看。很快她也開始修煉起了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王家芳、李曉今一起去廣州市白雲區郊區發真相資料,被當地惡人告發、綁架。倆人被非法關押在白雲區看守所一年多。二零零二年一月,二位教授被劫持到廣州市槎頭勞教所。
李曉今是個副教授,那邏輯思維能力與分辨能力不會比普通人差。再加上領導讓她做同事的「思想工作」,也可見領導對她的信任。可是她瞭解了法輪功真相後,竟然義無反顧的作出了修煉法輪功的選擇,這令中共當局無比惱火。廣州大學派人到槎頭勞教所,以開除公職、丈夫離婚威脅她們放棄信仰,並稱:廣州市政府撥款二十萬,每人十萬,專門用於「轉化」她倆,不夠再撥,直到她們放棄修煉。倆人不為所動,堅決表示絕不放棄真善忍的信仰。
後來勞教期滿,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晚,惡警又給李曉今銬上手銬非法送到黃埔法制學校繼續迫害。不到二十四小時,李曉今教授被惡警活活打死,死時才四十一歲。
警察的選擇
在中國現今的社會,當一個警察哪有不會喝酒、賭博的?遼寧省阜新市彰武縣有一個警察叫高雨民,當了二十多年的員警,當然也染上了警察的許多惡習。他還曾經因為不明法輪功真相,參與迫害過法輪功學員。一次,他在家門口發現了法輪功真相傳單,瞭解到法輪大法是真正的佛法,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江澤民出於妒嫉之心,利用國家機器發動的。高雨民開始敬佩這些不畏強權、堅守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逐漸的他也走入到法輪大法的修煉中來了。
修煉後的高雨民,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改掉了喝酒、賭博的惡習,在任何地方都堅持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他照顧患有十多年精神病的妻子,無怨無悔,看誰有困難了,他都盡力幫助,鄰居們都說他是個好人,一點警察的架子都沒有。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高雨民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去彰武縣鄉村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彰武縣黑坨子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上午,遼寧彰武縣法院借用阜新市中級法院對他們五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
高雨民一下警車就要求除去身上的手銬、腳鐐。當時至少有三十多個法警圍著他。高雨民高喊:「我不是罪犯!手銬給我打開!」並掙脫法警坐在地上。最後法警把高雨民拖到法院的小號裡,審判長唐新全等人要高雨民承認被強加的「罪行」。高雨民大聲說:「你們對我所為,都是強加的,我是合法的公民,我不配合你們。我配合你們,你們就是在犯罪,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憲法是母法,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大法是正法。」
三月二十八日,彰武縣法院對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判緩刑釋放回家,而對高雨民卻非法判刑五年。
中共對警察有明確要求,不但不准他們修煉法輪功,就是連法輪功的任何資料都不准接觸,如果在抄家時抄到了法輪功的資料,也不能以任何理由閱讀。如今高雨民竟然修煉起了法輪功,這不一下子戳穿了中共的謊言了嗎?令當局的頭頭們顏面盡失,惱羞成怒。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也是地方惡人單單重判高雨民的重要原因。
法官的選擇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庭長李德君,在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他任甘井子區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當時他旁聽了大量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在旁聽的過程中,他因對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均不認罪感到奇怪,從而開始了解法輪功。
在讀了《轉法輪》等法輪大法的書籍後,李德君深深的被法輪大法博大精深的內涵所折服,並認識到這種信仰對人類社會道德提升的巨大力量,從而走入大法修煉。
李德君擔任紅旗法庭庭長後,為了讓來法庭的人都能知道如何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他將李洪志師父的《富而有德》、《修內而安外》等經文做成牌匾,懸掛於法庭的牆壁上供人觀看。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李德君被大連市國保大隊綁架。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在大連市「六一零」頭目都本有的唆使下,李德君被大連市普蘭店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中共人員採取各種方式從精神上迫害李德君,他們把造成李德君家庭困苦的現狀歸罪於李德君,一方面對他的家庭情況假裝同情,說李德君其實夠不上判刑;另一方面利用領導、同事、朋友等方方面面的人員勸說他認罪,寫悔過書,說只要認個錯就可以與家人團聚、保留公職,回去上班。李德君堅持自己無罪,堅決要求無罪釋放。
法官是衡量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的評判者。到今天為此,中國的法律上也找不到任何一條說法輪功是×教的依據。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可是中共卻利用非法庭審對法輪功學員定罪。李德君的選擇讓中共違法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暴露無遺。難怪一位老教授聽說李德君煉法輪功被判刑後說:「法官煉法輪功,這個功肯定好,不違法。」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酷,從上述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直至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須知他們三人是在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走進大法修煉中的。他們明知修煉法輪功會遭到不測,為什麼還要堅持修煉?為什麼在中共連篇累牘的抹黑宣傳中,他們僅僅因為看了法輪功的書籍就認定了法輪功是千載難遇的佛法。他們的選擇為世人打開了一扇瞭解真相的天窗,這一點值得所有的中國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