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賭球被抓 最多拘留15天?

2014年07月12日社會
【新唐人2014年7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潔琳綜合報導)近日,郭美美因參與賭球被北京警方抓獲一事,持續牽動著媒體的視線,據析此次郭美美可能面臨最多15天的拘留,便能安然度過賭球風波。

話題人物郭美美 被認為15天平風波

90後最能輕易牽動媒體眼球的人物郭美美,在不斷與「炫富、紅十字會、豪賭」等關鍵字連接後,終於在本月9日,因參與賭球而鋃鐺入獄。但是以過往的經驗看,無論掀起多大的風波,最後郭美美總能神奇般的全身而退。

很多網友認為,雖然郭美美入獄的新聞又是轟轟烈烈,但應該只會受到15天拘留懲罰。

網友@四川王宏波 說: 賭博最多15天就出來了。

@思及人 也表示了同樣看法:有時我真的看不懂中國的新聞,郭美美是因為參與賭博被抓?還是因為抹黑某機構聲譽而被抓?(以正其名)還是因為炫富而被抓?現在公佈的罪名是參與賭博,這個罪名,到頂了,也不過是拘留15天。如此小的罪名,可以成為頭條新聞。是為了繼涉黃,涉毒,之後的涉賭,豎立典型嗎?那還真的是黃賭毒俱全了。

獨立時事評論人@杜芝富 認為:這次我要跟天佑唱反調,我認為罰款拘留15天批評教育了事。轉發評論為證!

另從部分媒體報導出來的資訊來看,並根據中國目前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因此,此次郭美美可能最多面臨15天的刑事拘留和3000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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