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7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熊斌採訪報導)湖南婁底市,非法集資的駿和、鴻冠、九龍、牧羊人等多家集團公司倒閉,無法還錢,從四月份起,天天有受害人上街堵路,28號上午,數千受害人,在市政府、汽車南站等地遊行示威,4小時後遭數百警察驅散,多人被抓捕。29號,受害人持續上街遊行。
網上消息稱:28號上午,婁底數家非法融資企業的受害人近5000人,在婁底汽車南站附近憤怒堵塞橋樑,達四小時,強烈呼籲市政府嚴懲非法融資企業,還債權人血汗錢。婁底警方伸出黑手,抓走手無寸鐵、無辜債權人。
受害人謝先生:「我投了十幾萬在裡面,現在全部泡湯了,錢拿不回來,我們天天上街堵路,天天去找政府都沒用,昨天警察抓了人,我們今天很多人在遊行。」
有網民發帖說:婁底又發生”民間借貸“危機,九龍集團聽說欠債60幾個億,
欠上萬的老百姓的錢,一共有40億的錢,是我們老百姓辛辛苦苦賺的,說沒有就沒有了, 說不給就不給了,你們說老百姓不惹事嗎?老百姓說那些當官的去哪裡了?
婁底市民劉女士:「集資的事情,它們給的利較高,幾乎全民都投錢了,有的是拿一生的積蓄、養老錢、買房的錢等,全數投入,一般都是幾十萬元,我一個親戚投了八、九十萬,那是他家全部的家當。九龍集團之前是做得滿大的,政府支持它,它在我們婁底是比較大集團,結果經濟不景氣,突然倒閉了,老闆跑了,群眾的錢也要不到了。」
還有網民發帖說:中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所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這不是簡單的民事法律糾紛,涉嫌觸犯刑法,請問為何公安機關不立案,檢察院不提起公訴?
婁底市民劉女士:「九龍集團它不是有開酒店、農場、投資公司等產業,就在那個門口鬧,天天去市政府門口,然後攔路討債,從四月份就開始鬧了,政府一直不解決問題。我們的國有醫院被九龍集團還是哪個集團收購了,醫院的員工也在市政府鬧,現在的政府你靠不了,那些官員只顧自己,他們怕麻煩。」
婁底市民劉女士還表示,步行街很多商舖把錢投進去了,現在錢收不回來,房租都付不起了,物業叫來黑社會來打人。還有經濟很不好,很多公司都倒閉了,到處有打劫、殺人的,自殺的也有,一個銀行行長跳樓自殺了,現在婁底治安很亂,生活很沒安全感。
網上消息稱:28號上午,婁底數家非法融資企業的受害人近5000人,在婁底汽車南站附近憤怒堵塞橋樑,達四小時,強烈呼籲市政府嚴懲非法融資企業,還債權人血汗錢。婁底警方伸出黑手,抓走手無寸鐵、無辜債權人。
受害人謝先生:「我投了十幾萬在裡面,現在全部泡湯了,錢拿不回來,我們天天上街堵路,天天去找政府都沒用,昨天警察抓了人,我們今天很多人在遊行。」
有網民發帖說:婁底又發生”民間借貸“危機,九龍集團聽說欠債60幾個億,
欠上萬的老百姓的錢,一共有40億的錢,是我們老百姓辛辛苦苦賺的,說沒有就沒有了, 說不給就不給了,你們說老百姓不惹事嗎?老百姓說那些當官的去哪裡了?
婁底市民劉女士:「集資的事情,它們給的利較高,幾乎全民都投錢了,有的是拿一生的積蓄、養老錢、買房的錢等,全數投入,一般都是幾十萬元,我一個親戚投了八、九十萬,那是他家全部的家當。九龍集團之前是做得滿大的,政府支持它,它在我們婁底是比較大集團,結果經濟不景氣,突然倒閉了,老闆跑了,群眾的錢也要不到了。」
還有網民發帖說:中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所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這不是簡單的民事法律糾紛,涉嫌觸犯刑法,請問為何公安機關不立案,檢察院不提起公訴?
婁底市民劉女士:「九龍集團它不是有開酒店、農場、投資公司等產業,就在那個門口鬧,天天去市政府門口,然後攔路討債,從四月份就開始鬧了,政府一直不解決問題。我們的國有醫院被九龍集團還是哪個集團收購了,醫院的員工也在市政府鬧,現在的政府你靠不了,那些官員只顧自己,他們怕麻煩。」
婁底市民劉女士還表示,步行街很多商舖把錢投進去了,現在錢收不回來,房租都付不起了,物業叫來黑社會來打人。還有經濟很不好,很多公司都倒閉了,到處有打劫、殺人的,自殺的也有,一個銀行行長跳樓自殺了,現在婁底治安很亂,生活很沒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