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8月16日訊】加拿大是世界上移民入籍歸化率最高的國家,將近85%的永久居民都會成為加國公民。今年6月19日,加拿大對公民法進行了改革,各項新政策將於一年內陸續生效。那麼如何解讀新公民法對於華人的影響,如何應對新政策最終順利成為公民呢?來看記者朱峰帶來的詳細報道。
劉女士剛移民半年,聽說新公民法要求六年裡要住滿四年,她很擔心。
新移民劉女士:「當然難了很多了,我們回國也不可能滯留很久。」
張先生還需要在加國住兩年才能申請入籍,想回國要數著日子了。
新移民張先生:「現在這種辦法入籍就比較難了,更難了,這一難打亂了生活秩序。」
新法下,很多華裔老人原本55歲就可免考英文,這下要再多等10年(新法下66歲以上可免考英文)。
新移民張先生:「他們英文比較難,學了前面,忘了後面,都屬於這樣的,年齡畢竟大了。」
新法雖然於6月19日已成為法律,但要全面實施需要一年的時間。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建議,在豁免英文考試的年齡增加到66歲之前,滿55歲的人士要盡快提出申請。
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如果他認為不久的將來,很有可能真的會離開加拿大,或者回中國長住,這樣就未必能保住移民的身份,如果入籍,就一了百了。」
公民部8月初宣佈,現在提交的入籍申請如果不完整會被拒絕,400元申請費和材料都不退還。黃國為解讀所謂完整材料,即「居住問卷」的內容。
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如果你有工作,就要求僱主信,工資單,如果上學,你有成績單,如果你租房子,你有租賃合同,如果買房了,有房契、房貸文件等等。」
公民部8月1日起將開始執行新的入籍申請決策過程,預計2015-2016年審批不會超過一年,而改革前需要等2-3年,如果被要求填寫居住問卷,還要再等18個月。
新法規定,三步的審批程序縮減到一步,以450個移民官取代原有30位入籍法官。
對於舊法下,成為永久居民前的日子可折半算入居住時間,新法下已被取消,黃國為說,留學生再也沒有住滿兩年就可申請入籍的優勢。
而司法覆核和上訴方面,公民部引入統一制度,移民官有權決定哪些案件可司法覆核,或上訴到最高法院。
新唐人記者朱峰多倫多報導
劉女士剛移民半年,聽說新公民法要求六年裡要住滿四年,她很擔心。
新移民劉女士:「當然難了很多了,我們回國也不可能滯留很久。」
張先生還需要在加國住兩年才能申請入籍,想回國要數著日子了。
新移民張先生:「現在這種辦法入籍就比較難了,更難了,這一難打亂了生活秩序。」
新法下,很多華裔老人原本55歲就可免考英文,這下要再多等10年(新法下66歲以上可免考英文)。
新移民張先生:「他們英文比較難,學了前面,忘了後面,都屬於這樣的,年齡畢竟大了。」
新法雖然於6月19日已成為法律,但要全面實施需要一年的時間。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建議,在豁免英文考試的年齡增加到66歲之前,滿55歲的人士要盡快提出申請。
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如果他認為不久的將來,很有可能真的會離開加拿大,或者回中國長住,這樣就未必能保住移民的身份,如果入籍,就一了百了。」
公民部8月初宣佈,現在提交的入籍申請如果不完整會被拒絕,400元申請費和材料都不退還。黃國為解讀所謂完整材料,即「居住問卷」的內容。
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如果你有工作,就要求僱主信,工資單,如果上學,你有成績單,如果你租房子,你有租賃合同,如果買房了,有房契、房貸文件等等。」
公民部8月1日起將開始執行新的入籍申請決策過程,預計2015-2016年審批不會超過一年,而改革前需要等2-3年,如果被要求填寫居住問卷,還要再等18個月。
新法規定,三步的審批程序縮減到一步,以450個移民官取代原有30位入籍法官。
對於舊法下,成為永久居民前的日子可折半算入居住時間,新法下已被取消,黃國為說,留學生再也沒有住滿兩年就可申請入籍的優勢。
而司法覆核和上訴方面,公民部引入統一制度,移民官有權決定哪些案件可司法覆核,或上訴到最高法院。
新唐人記者朱峰多倫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