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國企巨貪吞7千萬國資 佔526套職工住房

2014年08月22日社會
【新唐人2014年8月22日訊】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安明明等人侵吞7000萬國有資產,侵佔526套職工住房一案,近日進入公訴階段,其涉嫌利用改制、轉讓和拆遷,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和拆遷補償款的案情細節也逐漸被媒體曝光。

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安明明曾被標榜為優秀企業家,但在職工眼中安卻是個獨斷專行的「土霸王」,他把工廠變成了他的「獨立王國」。這一國有企業負責人貪腐案,不僅暴露出國企改制存在的監管漏洞,也凸顯國企成為「家天下」後的種種問題。

柳州市檢察院辦案人員說:「在廣西林業造紙廠改制過程中,安明明等人在20天內偽造了7本沒有原件只有複印件的假賬,侵吞國有資產1600多萬元。」

廣西林業造紙廠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有企業,由自治區林業廳主管,2003年3月,林紙廠改製為民營股份制企業鹿寨國林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在改制前,林紙廠收購了自治區林化工業公司持有的股份。

在改制過程中,安明明等人為實現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低於實際價格購買廣西林業造紙廠的目的,組織或指使其他財務人員用複製等方式偽造林紙廠1996年至2002年的財務會計資料,採取重複虛列銀行利息、人員獎金、房屋修繕費用、企業資產折舊費等手段,並將這些偽造資料作為企業改制資產評估的依據,從而降低林紙廠的凈資產。

通過這些手段,共計侵吞林紙廠國有資產16,410,256.7元。事實上,在1996年至2002年6月期間林紙廠並沒有生產經營活動。

在用假賬降低公司資產後,2003年2月26日,安明明指使財務人員挪用廣西林業造紙廠258萬元,作為被告人安明明等10名股東入股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的註冊驗資款進行驗資。

隨後,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付出很少的資金完成了對林紙廠的改制,變成了以安明明為大股東的民營股份制企業。

評估報告價差2.3億元

「兩份評估報告,凈資產一份被評估為9000萬元,另一份則被評估為負1.4億元。負資產的報告用於買廠,正資產的用於賣廠。」通過這兩份報告,安明明等人達到了從中漁利的目的。

在林紙廠改製為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後,安明明還繼續擔任國發公司總經理。2006年5月和9月,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分兩次購買了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持有的國發公司全部股份。

檢察機關還查明,2005年12月,安明明在任國發公司總經理期間,指使被告人冼惠英等人將鹿寨 縣國 林紙業公司向國發公司的借款33,536,590.4元,直接轉為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向國發公司借款,後又授意財務人員在國發公司財務賬上用應分而未分給各股東的股利沖銷上述債務。

減除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應分得的股利,被告人安明明、冼惠英等人為股東的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通過賬面上的操作,非法侵吞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的國有資產2152多萬元。

超越「房叔」的「房爺爺」

安明明還被工人痛斥為是超越「房叔」「房嫂」的「房爺爺」,侵佔了526套職工住房。國發公司職工憤怒的說「我們住了幾十年的房子,怎麼就成了安明明一個人的?」
據辦案人員介紹,1996年前後,居住在廠內宿捨樓的職工響應房改政策,向廠裡交納了購房款,但林紙廠並未將職工的購房款交到政府房改部門辦理房產證,而是向職工發放工廠印製的《住房證》。

2003年林紙廠改制時,廠裡將職工原來交的購房款變性為租房款,按照職工居住時間長短收費,多還少補。

職工梁某某持有的《住房證》顯示,封面上印著《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住房證》字樣,內有一張《住房價格評估表》,顯示當時房屋價值為9577元,表上蓋有林紙廠和法人代表安明明的印章。

檢察機關查明,在林紙廠改制過程中,經自治區財政廳同意,將林紙廠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剝離,不納入林紙廠改制範圍,這些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包括坐落於林紙廠生活區內11棟職工宿捨、招待所以及生活區河堤防護工程、生活區綠化工程、生活區道路等。

2006年8月,未經主管單位林業廳許可,安明明指派人員向鹿寨縣房地產管理所及有關部門申請,並獲批准將上述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由林紙廠變更到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名下。

2009年,柳州市實施柳東大道延長線工程項目,需要拆遷林紙廠多棟宿捨樓。2010年1月,安明明隱瞞事實,以鹿寨縣國林紙業公司作為上述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產權的主體,私下與拆遷方簽訂補償協議,3000多萬元拆遷補償款轉入了安明明的賬上。

領到拆遷補償款後,安明明勒令職工限期搬家。此時,工廠職工發現自己住了幾十年的房子突然變成了安明明一個人的,之後進行長達3年多的持續上訪維權,工廠改制中的相關問題才被暴露出來。

國企「土霸王」

據報導,在廠裡,安明明還是廠裡「土霸王」 ,向來獨斷專行 ,職工出錯,輕者罰款數千到數十萬元,重者非法拘禁,開除公職、黨籍,一個國有企業成為他一手遮天的「獨立王國」。

原國發公司職工覃某某:「因為銷售賬目錯亂,安明明嫁禍於我,以我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為由,非法拘禁了我12天。」

覃某某說,2003年8月12日至23日這12天裡,他被關押在公司的一間宿捨裡,不允許家屬會見,完全與世隔絕。期間,安明明還指派公司副總經理把他押到保衛處,搜走了500元現金和銀行卡,並逼問出密碼後取走4800元,扣劃他賣給公司木片的貨款18萬元。

覃某某說,有的工人因為出錯,動輒被罰幾萬到幾十萬元,直到離開工廠還欠著工廠的債。

一封題為《吳秋英為什麼到幹部樓去跳樓》的舉報信敘述到,林紙廠小學校長梁文明給安明明提意見之後被降職安排到保衛處值夜班,之後被查出肺癌,在林紙廠做清潔工的妻子吳秋英到醫院護理。而安明明要求吳秋英回廠上班,不然就停發工資,之後吳秋英在工廠幹部樓跳樓自殺身亡。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專案組進入工廠調查後,接待群眾來電來訪289次、接收群眾材料478份。

網民熱議

霸佔了這麼多的房子,涉及這麼多人,怎麼這麼多年沒出事?

這個「土霸王」怎麼能無法無天那麼久? 誰是保護傘????

一個安明明背後,是千百個未浮出水面的安明明。

這樣的蛀蟲當國企領導國家能富嗎?職工的生活能好嗎?.中國為啥養了這麼多巨貪?深思啊!

輕者罰款上萬,重者遭拘禁,開除公職和黨籍。他自己扮演了法官的角色,這麼厲害的角,直接解決了不能平民憤。

六十年來一直無法無天的一把手:「安明明」只是個代名詞,是「薄熙來、周永康」的代名詞,也是「縣委書記、市長、省委書記..."的代名詞,他另一個大眾化的叫法是一把手!無論你是誰,只要你得罪了一把手,那就會刑拘、雙開、甚至人間蒸發,因為各地法院檢查院公安局等,都是一把手的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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