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8月22日訊】政治焦點,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調查局懷疑,涉嫌洩漏超過十件機密給中共,昨天報請高檢署指揮偵辦,卻遭到檢方以資料不足為由駁回,調查局今天(22日)改向台北地檢署提出;上午北檢已完成指定分案。
上午調查官帶著電腦來到北檢召開專案會議,一改日前的外患罪名,改用只需一審地檢署偵辦的洩密罪。
北檢發言人 黃謀信:「本案法務部調查局已經在今天上午持函報請本署指揮偵辦,本署隨即已依規定分他案辦理,並指派檢察官處理當中。」
國安處發現張顯耀經手兩岸事務的公文中,涉嫌洩漏超過十幾件機密,原本以外患罪移由高檢署偵辦,不過,高檢署卻以相關法條需事關「外國政府」,與兩岸狀態不符,遭高檢署退件,調查局於是改以洩密罪轉由北檢偵辦。
根據外患罪第114條,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普通的洩密罪,最高也可處七年以下徒刑。
目前,台北地檢署已經分案處理洩密罪,近日蒐證後將傳喚張顯耀出庭。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輝堯 台灣台北報導
上午調查官帶著電腦來到北檢召開專案會議,一改日前的外患罪名,改用只需一審地檢署偵辦的洩密罪。
北檢發言人 黃謀信:「本案法務部調查局已經在今天上午持函報請本署指揮偵辦,本署隨即已依規定分他案辦理,並指派檢察官處理當中。」
國安處發現張顯耀經手兩岸事務的公文中,涉嫌洩漏超過十幾件機密,原本以外患罪移由高檢署偵辦,不過,高檢署卻以相關法條需事關「外國政府」,與兩岸狀態不符,遭高檢署退件,調查局於是改以洩密罪轉由北檢偵辦。
根據外患罪第114條,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普通的洩密罪,最高也可處七年以下徒刑。
目前,台北地檢署已經分案處理洩密罪,近日蒐證後將傳喚張顯耀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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