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婦碎屍案: 18年後可申請假釋

2014年08月30日新唐人記者報導
震驚華人社區的華裔婦女劉冠華遭碎屍案,今天進入量刑聆訊,被判二級謀殺罪的蔣春棋今天經過控辯雙方的建議討論後,法官判定其在入獄18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假釋,來看本台記者張紫薇的報導。

今天上午,檢控官Brain Mcguire和辯方律師Kathryn Wills分別作出量刑建議,其中檢控官提出20年後蔣春棋才有資格申請假釋,而辯方律師則建議15年,經過考慮,法官Miller在下午做出決定,18年後才可以申請假釋,時間從蔣春棋2012年8月26日被捕後開始算起。

今天法庭上,檢控官首先表示,12位陪審團成員有7位建議25年,2位建議20年,3位沒有給出建議。他說這是他職業生涯中見到建議最高刑期的一次。基於蔣春棋與劉冠華多年男女朋友的關係,此案有蓄意謀殺的成分,作案時非常可怕的手法和事後對屍體的處理和嫁禍他人的行為,建議20年以後才可申請假釋。
但辯方律師Kathryn 則表示蔣春棋以前沒有犯罪記錄,也沒有反社會的背景,根據其他相似案例的參考,她建議是15年。
法官Miller在下午做出決定後,同時禁止蔣春棋與Ken Grosky劉冠華的前白人男友和劉冠華的所有家人有直接和間接的接觸,並有一系列禁止他攜帶槍支等行為。
檢控官在休庭後表示滿意整個庭審結果。但辯方律師表示失望。

辯方律師 梁作禮:當時要求15年,檢控官要求20年,那麼18年有很大一個範圍,所有二級謀殺的案子都有一個設定的範圍,我們絕對尊重法官的決定。
辯方律師 Kathryn Wills: 法官判定申請假釋時間為18年,他已經在被捕後拘留2年,所以從現在開始16年以後他可以申請假釋,那需要國家假釋委員會來決定他是否可以得到批准。

庭審結束後將採取蔣春棋DNA樣本作為國家數據銀行的記錄。


2012年8月10日,警方接到劉冠華白人男友Ken Grosky的報警電話,稱女友失蹤,不久後警方在大多地區的祈德河,背山公園等處發現了女子的屍體殘肢和頭顱,不久後警方逮捕劉冠華交往4年的男友蔣春棋,並控告其一級謀殺罪,目前仍有部分屍體殘肢下落不明。


新唐人記者張紫薇賓頓市安省高級法院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