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0月16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在無線電視新聞部的主播、記者聯名聲明,抗議無線新聞主管刪減有關警方圍毆示威者的報導後,無線15日晚表態,支持新聞部主管的決定。
45名無線新聞部的主播和記者,10月15日晚發表聯署聲明,對無線新聞主管刪減有關15日凌晨警方圍毆示威者的報導表示遺憾。15日深夜,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俗稱無線電視,TVB)發表聲明,表示支持並尊重新聞主管的編輯自主。
聲明說,早上記者拍到的「涉嫌警方使用過份武力事件」的畫面,可能會招致司法訴訟,所以新聞部主管為免除日後的法庭審訊,選用了「較客觀」的字眼。聲明強調,新聞主管只是刪改了文字稿,並沒有刪改畫面。
10月15日晚大批市民在金鐘集會,抗議警方今天使用武力清場。(Benjamin Chasteen/Epoch Times)
10月15日晚大批市民在金鐘集會,抗議警方今天使用武力清場。(Benjamin Chasteen/Epoch Times)
10月15日晚大批市民在金鐘集會,抗議警方今天使用武力清場。(Benjamin Chasteen/Epoch Times)
附:一群無綫新聞部記者的公開信
我們對十月十五日凌晨時分,在龍和道與添馬公園範圍發生的一則警方清場新聞,其處理手法與公司管理層意見分歧,特此聲明,表示遺憾。
當晚現場攝影記者的鏡頭,記錄了多名警務人員將一名示威者制服,抬到一角,之後對該名雙手被綁的示威者有所動作。
我們認為,截至早上七時前的報導字眼,是對過程作中立客觀描述,當時報導如下:「一名示威者雙手被綁上索帶,由六名警員帶走。警員將他抬起,帶到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位,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警員最後帶走示威者,整個過程歷時近四分鐘。」
然而由早上七時起播出的版本,「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這段描述被刪去。直至時近中午,才重新加入「期間懷疑警員對他使用武力」一句。
誠然,「拳打腳踢」這字眼並非不容置疑,是否最客觀用語,同儕間亦就不同意見討論過。但我們的共識是,「拳打腳踢」並非失實陳述,亦不能接受直至接近午間新聞,才對事件怎樣發生,加上一句描述。期間近五小時,有關畫面的旁述一直從缺。這不但使報導忽然變得不完整,同時也反映了管理層對原來之報導並不信任,對此我們感到極度不安,也實在無法苟同。
我們認為,這樣對報導真相而言,是一個缺失。我們重申,一度被刪減的描述,沒有滲入記者個人立場或情緒,只是客觀根據事實報導。受眾的觀後感,例如會否不滿警方的手法,或體諒警方執法困難,自有公論,新聞工作者不應,也不必予以考慮。
作為本地最大免費電視台,期望前線和管理層均恪守專業,堅守原則,以事實為本,為公眾帶來準確客觀及全面資訊。
作為前線記者,十多日來,本台新聞部的同事日以繼夜緊守崗位,盡力報導事實。惟望社會一同珍惜香港僅有的新聞自由,支持記者獨立採訪,避免阻撓記者報導事實。
聯署人:
陳健民、何文雯、伍瑋瑋、李芷琪、李卓謙、李盼儂、利君雅、吳璟儁、阮嘉豐、林子豪、林彥邦、林昭儀、陳亮均、陳逸思、陳嘉欣、單景煒、曾百慧、黃曉瑩、彭國柱、詹前穎、趙珮瑜、潘蔚林、鄭萃雯、劉芷欣、鄭詩亭、羅若安、談美琪、Rani Samtani
(名單持續更新)
陳敏婷、李偉達、陳栢晞、周芷菱、劉偉軒、楊皓然、杜施惠、封艷明、徐奇暉、陳家敏、郭劍峰、吳煒茵、胡若靈、彭芷敏、阮明珠、尹仲然、陳小燕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395590664064373&id=1395501620739944&fref=nf)
香港警察圍毆示威者的清晰視頻:
45名無線新聞部的主播和記者,10月15日晚發表聯署聲明,對無線新聞主管刪減有關15日凌晨警方圍毆示威者的報導表示遺憾。15日深夜,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俗稱無線電視,TVB)發表聲明,表示支持並尊重新聞主管的編輯自主。
聲明說,早上記者拍到的「涉嫌警方使用過份武力事件」的畫面,可能會招致司法訴訟,所以新聞部主管為免除日後的法庭審訊,選用了「較客觀」的字眼。聲明強調,新聞主管只是刪改了文字稿,並沒有刪改畫面。
10月15日晚大批市民在金鐘集會,抗議警方今天使用武力清場。(Benjamin Chasteen/Epoch Times)
10月15日晚大批市民在金鐘集會,抗議警方今天使用武力清場。(Benjamin Chasteen/Epoch Times)
10月15日晚大批市民在金鐘集會,抗議警方今天使用武力清場。(Benjamin Chasteen/Epoch Times)
附:一群無綫新聞部記者的公開信
我們對十月十五日凌晨時分,在龍和道與添馬公園範圍發生的一則警方清場新聞,其處理手法與公司管理層意見分歧,特此聲明,表示遺憾。
當晚現場攝影記者的鏡頭,記錄了多名警務人員將一名示威者制服,抬到一角,之後對該名雙手被綁的示威者有所動作。
我們認為,截至早上七時前的報導字眼,是對過程作中立客觀描述,當時報導如下:「一名示威者雙手被綁上索帶,由六名警員帶走。警員將他抬起,帶到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位,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警員最後帶走示威者,整個過程歷時近四分鐘。」
然而由早上七時起播出的版本,「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這段描述被刪去。直至時近中午,才重新加入「期間懷疑警員對他使用武力」一句。
誠然,「拳打腳踢」這字眼並非不容置疑,是否最客觀用語,同儕間亦就不同意見討論過。但我們的共識是,「拳打腳踢」並非失實陳述,亦不能接受直至接近午間新聞,才對事件怎樣發生,加上一句描述。期間近五小時,有關畫面的旁述一直從缺。這不但使報導忽然變得不完整,同時也反映了管理層對原來之報導並不信任,對此我們感到極度不安,也實在無法苟同。
我們認為,這樣對報導真相而言,是一個缺失。我們重申,一度被刪減的描述,沒有滲入記者個人立場或情緒,只是客觀根據事實報導。受眾的觀後感,例如會否不滿警方的手法,或體諒警方執法困難,自有公論,新聞工作者不應,也不必予以考慮。
作為本地最大免費電視台,期望前線和管理層均恪守專業,堅守原則,以事實為本,為公眾帶來準確客觀及全面資訊。
作為前線記者,十多日來,本台新聞部的同事日以繼夜緊守崗位,盡力報導事實。惟望社會一同珍惜香港僅有的新聞自由,支持記者獨立採訪,避免阻撓記者報導事實。
聯署人:
陳健民、何文雯、伍瑋瑋、李芷琪、李卓謙、李盼儂、利君雅、吳璟儁、阮嘉豐、林子豪、林彥邦、林昭儀、陳亮均、陳逸思、陳嘉欣、單景煒、曾百慧、黃曉瑩、彭國柱、詹前穎、趙珮瑜、潘蔚林、鄭萃雯、劉芷欣、鄭詩亭、羅若安、談美琪、Rani Samtani
(名單持續更新)
陳敏婷、李偉達、陳栢晞、周芷菱、劉偉軒、楊皓然、杜施惠、封艷明、徐奇暉、陳家敏、郭劍峰、吳煒茵、胡若靈、彭芷敏、阮明珠、尹仲然、陳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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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圍毆示威者的清晰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