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2月8日訊】中共第一代黨魁毛澤東發動的文革浩劫,被稱作是中華民族一次空前的大災難。近日,陸媒披露了文革時的一樁「姦污」謎案,受害教師符福山40年來四處申訴數百余次,當年的3名女生已承認是誣告,但由於種種原因,該案至今無結果。
陸媒12月8日報導,12月4日,中國首個憲法日,81歲的符福山,在家接到文昌法院的電話,欲了解海南省高院轉發的「強姦冤案」信訪案。他穿好雨衣揮別妻子出門,準備等法院了解完案情,再次到市委組織部、政法委等部門信訪。
從1974年到2014年——40年來,符福山輾轉政府各部門,接連就所謂的「強姦冤案」信訪達數百餘次。
1962年,符福山從海南文昌師範學校畢業,分配到文昌縣當時的抱羅公社梅桂山小學任教。負責學校的文藝、思想宣傳,1969年下半年他被調到東風小學。
據其回憶,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他此前任教的梅桂山小學,存在兩個派系:一個是學校領導符某和陳某組成的「旗派」,一個是他參與的「聯派」。
符福山因捲入派系鬥爭,一場搜集他材料羅列其「罪名」的行動,在梅桂山小學展開。在那個瘋狂的年代,派性之間的互相攻擊,使他成為犧牲品。
符福山說,「1968年到1970年裡,校方旗派的人說我在校任文娛教師期間,先後姦汙了學校裡的3名女學生,而且還有她們的親筆檢舉信。」
令他倍感震驚的是,3名檢舉的女生分別為林晴、林會群,林慶菊,正是他身為學校文娛老師名下思想宣傳隊的隊員。
符福山表示,1970年7月25日,「旗派」的人員將他關進了一間不到3平方米的小屋子,輪流審訊,並採取暴力讓其承認強姦女學生。為了避免連累家人以及家破人亡,他只好承認並摁上手印。1972年10月,符福山被學校宣布開除出教師隊伍。
從一名教師變成身負辱名的農民
符福山遭學校口頭宣布開除後,並沒有接到相關部門的正式文件通知。直到1973年10月17日,文昌縣委組織部才正式做出(73)107號處分決定文件。
文件內容稱:符福山系有婦之夫,由於道德品質敗壞,作風惡劣,在當教師期間,多次姦汙女學生,決定給予開除教師隊伍。從此符福山稱自己在鄉親們中開始過著忍辱負重的生活。
符福山的大兒子稱,父親因背負著「強姦犯」的罪名,他和兩個弟弟生活、學業均受到嚴重影響。三兄弟在學校上學時,同學們都對其大肆嘲笑,稱是強姦犯的兒子,最終,兄弟三人小學沒畢業便返家務農了。
符福山表示,因違心承認姦汙女學生,對自己和家庭造成了嚴重影響,大約從1974年起他開始了申訴之路。當年文昌縣教育局通知他,可到縣組織部領取復職介紹信,但前提是「要承認姦汙一名女生,才可恢復工作」。
1978年,符福山通過書面形式承認在「文革」時,與13歲的女學生林晴發生了關係。這份承認說明書,同樣在原始檔案中被保留下來,但符福山並未恢復教職。
1982年前後,不少事情都得到了平反。此時,符福山想及自己的事情也應該給個清白,遂開始向文昌市教育局等部門繼續信訪,然而因1978年簽下書面承認書,他並未等來結果。
從此,他胸前常掛一個要求平反的牌子,經常出入政府部門。後來,又做了一個牌子安在了單車上,天天上街申冤,希望能得到平反。
40年後,當年的3個「被姦汙」女學生終於良心回歸,她們希望官方還原事實,給符福山老師平反。原來是當時學校的領導教唆女學生,以推薦升學為由,讓學生編造被其強姦的罪行。如今,她們齊齊作證:為能被推薦上高中,當年3人受人蠱惑,作偽證誣告「遭姦汙」。
文昌市政法委卻聲稱:當年調查程序不規範,結論有失實之處。但現3名「受害女生」的新證詞,不足以推翻原案。
12月5日,政法委執法監督科一工作人員對陸媒稱,真相的徹查已過去多年,領導也換了多批,如今的政法委的工作人員,無一人能對此做出回應。
文昌市委組織部一工作人員表示,因符福山當年書面承認過與林晴發生過關係,所以直至今天,組織部仍以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對該案定性。
有人建議符福山聘請律師進行跟進,但很難知道符福山的這條真相之路,還要走多遠?
陸媒12月8日報導,12月4日,中國首個憲法日,81歲的符福山,在家接到文昌法院的電話,欲了解海南省高院轉發的「強姦冤案」信訪案。他穿好雨衣揮別妻子出門,準備等法院了解完案情,再次到市委組織部、政法委等部門信訪。
從1974年到2014年——40年來,符福山輾轉政府各部門,接連就所謂的「強姦冤案」信訪達數百餘次。
1962年,符福山從海南文昌師範學校畢業,分配到文昌縣當時的抱羅公社梅桂山小學任教。負責學校的文藝、思想宣傳,1969年下半年他被調到東風小學。
據其回憶,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他此前任教的梅桂山小學,存在兩個派系:一個是學校領導符某和陳某組成的「旗派」,一個是他參與的「聯派」。
符福山因捲入派系鬥爭,一場搜集他材料羅列其「罪名」的行動,在梅桂山小學展開。在那個瘋狂的年代,派性之間的互相攻擊,使他成為犧牲品。
符福山說,「1968年到1970年裡,校方旗派的人說我在校任文娛教師期間,先後姦汙了學校裡的3名女學生,而且還有她們的親筆檢舉信。」
令他倍感震驚的是,3名檢舉的女生分別為林晴、林會群,林慶菊,正是他身為學校文娛老師名下思想宣傳隊的隊員。
符福山表示,1970年7月25日,「旗派」的人員將他關進了一間不到3平方米的小屋子,輪流審訊,並採取暴力讓其承認強姦女學生。為了避免連累家人以及家破人亡,他只好承認並摁上手印。1972年10月,符福山被學校宣布開除出教師隊伍。
從一名教師變成身負辱名的農民
符福山遭學校口頭宣布開除後,並沒有接到相關部門的正式文件通知。直到1973年10月17日,文昌縣委組織部才正式做出(73)107號處分決定文件。
文件內容稱:符福山系有婦之夫,由於道德品質敗壞,作風惡劣,在當教師期間,多次姦汙女學生,決定給予開除教師隊伍。從此符福山稱自己在鄉親們中開始過著忍辱負重的生活。
符福山的大兒子稱,父親因背負著「強姦犯」的罪名,他和兩個弟弟生活、學業均受到嚴重影響。三兄弟在學校上學時,同學們都對其大肆嘲笑,稱是強姦犯的兒子,最終,兄弟三人小學沒畢業便返家務農了。
符福山表示,因違心承認姦汙女學生,對自己和家庭造成了嚴重影響,大約從1974年起他開始了申訴之路。當年文昌縣教育局通知他,可到縣組織部領取復職介紹信,但前提是「要承認姦汙一名女生,才可恢復工作」。
1978年,符福山通過書面形式承認在「文革」時,與13歲的女學生林晴發生了關係。這份承認說明書,同樣在原始檔案中被保留下來,但符福山並未恢復教職。
1982年前後,不少事情都得到了平反。此時,符福山想及自己的事情也應該給個清白,遂開始向文昌市教育局等部門繼續信訪,然而因1978年簽下書面承認書,他並未等來結果。
從此,他胸前常掛一個要求平反的牌子,經常出入政府部門。後來,又做了一個牌子安在了單車上,天天上街申冤,希望能得到平反。
40年後,當年的3個「被姦汙」女學生終於良心回歸,她們希望官方還原事實,給符福山老師平反。原來是當時學校的領導教唆女學生,以推薦升學為由,讓學生編造被其強姦的罪行。如今,她們齊齊作證:為能被推薦上高中,當年3人受人蠱惑,作偽證誣告「遭姦汙」。
文昌市政法委卻聲稱:當年調查程序不規範,結論有失實之處。但現3名「受害女生」的新證詞,不足以推翻原案。
12月5日,政法委執法監督科一工作人員對陸媒稱,真相的徹查已過去多年,領導也換了多批,如今的政法委的工作人員,無一人能對此做出回應。
文昌市委組織部一工作人員表示,因符福山當年書面承認過與林晴發生過關係,所以直至今天,組織部仍以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對該案定性。
有人建議符福山聘請律師進行跟進,但很難知道符福山的這條真相之路,還要走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