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僅問責黃浦區領導 黨媒直指上海高層

2015年01月22日時政
【新唐人2015年1月22日訊】1月21日上午,上海外灘跨年踩踏事故聯合調查組終於公布調查結果,並將主要責任歸於黃浦區當局和相關部門官員。對此中共黨媒提出五條質疑,其中關於本次踩踏事故的責任人,直指上海高層。
  
據大陸媒體21日報導,上海外灘事故聯合調查組21日上午公布調查結果認為,對事發當晚外灘風景區,特別是陳毅廣場人員聚集的情況,黃浦區當局和相關部門官員對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員聚集風險未作評估,預防和應對準備嚴重缺失,事發當晚預警不力,應對措施失當。
  
對此,黨媒《人民日報》記者提出五大質疑,一,事隔21天才公布調查結果並問責,是否太遲?二,問責以上海黃浦區官員為主,更高級別的官員沒有出現在問責名單上,問責是否到位?問責依據何在?
  
三,「12.31」外灘踩踏為何定性為「事件」而不是「事故」?在問責方面,兩者有甚麼重大區別?四,對群眾自發聚集性活動,政府是否負有同樣的責任?五,踩踏事件後上海取消或暫停了部分人流密集的公共活動,是否有因噎廢食之嫌?
  
網友評論稱,事前活動的取消也是上海市,事後活動的取消也是上海市,出台預警措施的也是上海市,「條塊分割」的教訓也直指市長或市當局缺乏統管協調能力。但是為甚麼結果卻僅僅問責黃浦區官員?上海市市長不但不道歉,而且態度如此強硬,這樣的市長要他做甚麼!!
  
浙江網友質疑說,為何僅問責黃浦區領導啊?這麼大事情就讓幾個小嘍羅扛著、墊背完事了?韓正應該承擔甚麼責任?楊雄應該承擔甚麼責任?國外官員在管轄範圍出了問題都會大膽承擔責任,引咎辭職。為何出了天大的事情,高層官員還仍然心安理得的賴在位置上不動啊?甚麼道理?
  
天津網友,難道就這樣的追究了責任嗎?這種責任追究完全是應付差事,怎樣面對36條年輕而鮮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