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辦強行抱走超生娃 31年後才找到親生父母

2015年01月29日社會
【新唐人2015年1月29日訊】在中共一胎化的計生政策下,中共計生官員以「非法超生」為由,將農民家庭的新生兒強行抱走早已不是新鮮事。近日陸媒報導,四川簡陽農民鄒玉花31年前誕下一名男嬰被計生辦強行抱走後,近日才尋回。

大陸媒體27日報導,58歲的鄒玉花是四川簡陽老君井鄉卧龍村農民,1983年4月,27歲的鄒玉花誕下一名男嬰。此前,她已經有一個3歲的兒子。

時任老君井鄉黨委書記的吳太章和鄉計生辦主任夏仕群告訴鄒玉花,按照計生政策,超生戶要麼交罰款,要麼孩子被抱走。鄒玉花的丈夫張明發,當時也是村官,希望把孩子留在身邊。

但留下這個男孩的代價昂貴,張明發被計生辦帶走結紮,家裡1.5畝承包地被收走,並要上交1601元超生罰款。張明發向親戚朋友借了1100元,湊齊了罰款。

當年10月6日,村會計到張家給這名男嬰上戶口登記材料,3天後,50多名政府人員和警察,在公安局領導和區計生辦主任帶領下,從鄒玉花懷裡搶走了男嬰,退還了1000元罰款。

吳太章說,1983年,老君井鄉被抱走孩子的有兩家,張明發家是其中之一。

孩子被抱走第5天,鎮上要求張明發開檢討會,用大喇叭對外廣播檢討實況。張明發成了超生戶「典型」。不久後,張明發一家離開了村子,搬到了賈家鎮。

孩子被抱走後,張明發從簡陽縣計生局打聽到,所有超生被抱走的小孩都有分配計劃,被送給單身漢或沒有孩子的家庭,但他們找遍全市也沒找到自己的兒子。

1997年,一名王姓單身漢送來一個14歲的男孩說,這就是他們當年被抱走的兒子,兩口子對這名男孩傾盡心血,「送他讀書,當兵,複員後送他去駕校,給他攢錢買了輛小貨車。」

但在撫養了9年之後,這名男孩不辭而別,與張家斷絕了聯繫。

「尋親」傳單找回親人

去年在距離賈家鎮40多公裡的31歲男子袁鷹,為了尋找親生父母,把尋親傳單貼遍了簡陽多個鄉鎮。3月的一天,袁鷹接到了簡陽市計生局的電話,說找到一個「疑似親生父母」,也是1983年被抱走孩子的家庭。袁鷹當時在齊齊哈爾做生意,當天飛回成都。

第二天,袁鷹掏了7000元,與「疑似父親」做了加急親子鑒定,但雙方並無血緣關係。「疑似母親」不死心,又執意自掏腰包和袁鷹再做一份親子鑒定,但結果仍是非親生。

袁鷹說,「拿到親子鑒定的時候,那個媽媽哇哇大哭,我也挺不是滋味。我們都失去了親人。」

去年6月,袁鷹在簡陽市電視台做了一周的尋親廣告,但毫無效果,之後袁鷹決定發傳單找親生父母。

11月28日上午,袁鷹在簡陽市賈家鎮張貼的尋親傳單,被鄒玉花的一個鄰居無意中撿到,轉到了鄒玉花手中。鄒玉花馬上拿起電話說:「我在1983年丟了個娃兒,我們見一下子嘛。」

袁鷹接到電話後,並沒有十分激動,他在張貼尋親傳單的5天裡,每天都能接到50多這樣的電話。

當天,張明發夫婦和袁鷹3人趕到了成都一家醫院做DNA親子鑒定,12月16日,袁鷹和張明發夫婦都拿到親子鑒定,結果顯示,鄒玉花是袁鷹的生母。

早在2011年,多家媒體就曾披露,在貴州、湖南等省份的一些政府兒童福利院的孤兒並不是真正的孤兒,而是中共計生官員以「非法超生」為由,將農民家庭的新生兒抱走,以此免除對他們的「罰款」。

這些孩子被以3千至8千元人民幣(460至1250美元)出售到兒童福利院(孤兒院),再以約3萬美金高價賣到歐洲或美國等西方國家,政府官員從中獲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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