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顯娥被判3年 韓民眾: 處罰太輕

2015年02月03日時政
【新唐人2015年02月03日訊】大韓航空前副社長趙顯娥因「堅果返航」事件,被起訴違反航空安全法,法庭於2月2號判決趙顯娥三年有期徒刑,並將於12號作出最終裁決。不過,有許多韓國民眾表示,對趙顯娥的處罰太輕了。

法官在宣判時表示,趙顯娥利用私人權威破壞法律秩序,威脅到航空安全,這是重大犯罪行為。被告事後不僅沒有任何悔意,卻與大韓公司個別高層人士密謀,企圖嫁禍他人。

有韓國民眾表示,趙顯娥不顧乘客安全的行為和毫無悔意的態度,應該要受到嚴厲懲罰。

民眾OH SE-MAN:「身為行政人員和副社長,她行為失當。可我認為,跟普通人相比,檢控給她的量刑太從輕發落了。」

南韓檢控方表示,這次「堅果返航」事件事態嚴重,影響了客機上247名乘客的權益。

民眾CHEON YOU-JIN:「這是不對的(行為)。她(趙顯娥)沒有樹立一個公司領導所應有的榜樣。她應該受到這個處罰(判刑)。」


新唐人記者陳依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