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印尼女傭僱主 香港法院裁定有罪

2015年02月10日社會
【新唐人2015年02月10日訊】香港初級法院法官胡雅文週二裁定,印尼女傭厄維阿納(Erwiana Sulistyaningsih)的44歲原僱主羅允彤,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普通襲擊、刑事恐嚇和拖欠工資、沒有給予放假等18項罪名成立,不准取保侯判,將於2月27日判刑。法官還下令羅允彤支付拖欠厄維阿納的3740美元工資。

虐傭受害人厄維阿納•蘇利斯泰寧斯:「作為一個人,我可以原諒她和她的家人。但因為香港擁有法制體系,正義必須被伸張。」

23歲的厄維阿納去年1月初離開香港時遍體鱗傷,返抵印尼後在同鄉勸諭下報警求助。案件曝光後引起香港、印尼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厄維阿納中學畢業後,希望可以存錢讀大學,並為家人補貼開支。受虐7個月後,她的人生出現轉機,去年7月考上印尼聖那塔達瑪大學(Sanata Dharma University),並獲得獎學金攻讀管理和經濟學。她表示,這番經歷讓自己更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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