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事件被當典型 中紀委炮轟上海官場

2015年02月15日大陸天災人禍
【新唐人2015年2月16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近日,中紀委監察部網刊發一篇中紀委的文章,炮轟上海黃浦區委官員頂風作案,在外灘跨年夜發生踩踏時段,於豪華餐廳享用免費豪餐。文章還指相關官員「依附上級」、「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被指矛頭對準了上海最高層。

中紀委炮轟上海最高層

據中共紀檢監察雜誌報導,2015年上海外灘跨年夜,因人流擁擠發生踩踏,導致36人死亡、49人受傷。當晚幾乎同一時段,時任黃浦區委書記周偉、區長彭崧等人在外灘空蟬餐廳吃了一頓價值2700元的免費夜宵……已無從得知他們將如何在記憶中還原那晚的場景和心境,但外界的震驚和憤怒則洶湧難遏。

據蘋果日報報導,1月2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通報,因公款吃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周偉、彭崧均被撤職。報導引用網友點評認為,「貌似黃浦區領導不知有中央八項規定這回事。」

報導指,2014年大陸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數比上年增加13.3%。「但如此高壓,仍有一些違規違紀行為禁而不絕。可見一些黨員幹部的紀律法規意識淡薄到了何種程度。」

有分析人士認為,對踩踏事件的責任,中紀委通過炮轟公款吃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來敲打上海市官方,「依附上級」、「拉幫結派」、「圈子文化」等言詞明顯炮轟上海最高層。

“上海高層官員是否可以脫身?”

據此前相關報導,1月21日,上海「12.31」外灘廣場擁擠踩踏事件由上海市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公布了對上海踩踏事件的處理結果,共11人受到處理,被建議處理人全部是黃浦區官員。

之前有媒體報導:按慣例,30人以上死亡事故,已構成「特別重大事故」,通常由國務院調查組負責調查。調查組可建成議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據港媒《動向》雜誌2015年1、2月號報導,在慘劇發生後,1月1日零點48分到1日下午5點,李克強和韓正通了四次電話,在電話中就事件做出批示和「嚴厲批評」上海市委、市政府犯了專業上低級錯誤等。

曾在上海執業多年的袁裕來律師表示,整個報告裡主要問題都是區領導,市領導有責任嗎?這個踩踏「事故」被寫成了踩踏「事件」,報告應該有個評價,不能用中性的說法。

也有人質疑,踩踏事件先是副總理馬凱用「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來定性此案,後又傳出李克強為之震怒直斥此案。上海市委書記韓正是否可以真的能夠在下一步徹底脫身,尚待觀察。

事件也引髮網路熱議。網民「舒蕤」稱:「他們不吃就不會發生踩踏了嗎?發生了事故要找原因,而不是找人背鍋!國外遇到這種事情就是反思制度的問題,中國遇到這種事情就是追究領導責任的問題。」

另一網民「人丑脾氣大」也將矛頭對準了上海高層說:「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把輿論轉移到一些無關緊要的人和事上,讓大眾把一腔怒火都發泄到他們身上,而避開了對真正負責人的追究。調查期間,再有別的頭條來佔據大眾目光,等真正的結果出來,已經沒有人關心了。替死鬼總是要有的,至於誰帶頭的,已經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