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人留鬍鬚獲刑六年 政治迫害?

2015年03月30日新疆衝突
【新唐人2015年03月30日訊】新疆喀什維族人買買提明因留大鬍子,日前被當地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6年,他的妻子也因為穿蒙面罩袍被判刑2年。這是首次有人因為留鬍鬚被判刑,消息傳出後,引起輿論的強烈抨擊,指責這是政治迫害。

據大陸媒體報導,喀什市法院聲稱,38歲的買買提明無視國法,在公共場合留大鬍子,還鼓勵妻子戴面紗、穿蒙面罩袍,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

不過喀什的民眾卻認為,穆斯林男子留鬍子、婦女戴面紗、穿長袍是他們的傳統,何罪之有?

喀什民眾余女士:「我在喀什長大的嘛,這是他們生活習慣嘛,他們喜歡那樣打扮,就個人愛好,他愛打扮甚麼樣子就打扮甚麼樣子,這跟政治有關係嗎?沒甚麼關係。」

河南律師高承才認為,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是地方官員一直再破壞憲法,濫用權利,應該追究他們的責任。

河南律師高承才:「很氣憤這個事情,留個大鬍子也構不成「尋釁滋事」,只要對社會沒有害,根本就構不成犯罪,這是他們在踐踏法律,不是他在『尋釁滋事』,一定要摒棄這種濫用法權,隨意構陷罪名、冤枉無辜的行為。」

去年開始,新疆多地開始所謂「去宗教極端化」行動,推行「靚麗工程」宣傳,喀什還在全市各鄉鎮與每戶家庭簽訂「去極端化」責任書,迫使100多名婦女放棄了穿戴蒙面罩袍。

新唐人記者熊斌、建銘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