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英華冤判4年 加國母譴非法判決

2015年04月24日新唐人記者報導
【新唐人2015年04月24日訊】河北唐山女孩卞曉暉,因為要求探望被關押的父親,最近被中共當局判刑三年半,曉暉的表姨陳英華,因陪同她求見父親,也被判刑四年。4月10號判決書下來,陳英華母親就判決發表聲明,呼籲外界再次關注。

陳英華的母親在聲明中寫道:我女兒陳英華陪卞曉暉求見父親,不但沒見著,反而被公安關押,連同曉暉遠在唐山的母親周秀珍,全家坐牢已一年多了。今年4月10號判決書下來,我女兒被判四年,曉暉判三年半。

陳英華母親:「他們很惡劣的,她是10號判決書下來的,但是他們一直不告訴我們,也不通知律師,它那個規定是10天裡邊上訴有效,我們的律師21號去,它不給見當事人,它把這個時間拖過去,就是想剝奪我們的上訴的權利,用這種陰謀的辦法。到現在我還沒有拿到那個判決書。」

陳英華的母親在聲明中表示,卞曉暉的父親卞麗潮和她的女兒陳英華都是法輪功學員。事情的整個過程是,卞曉暉舉著橫幅「我要見父親」,表達訴求;並向路人訴說父親被冤枉、被酷刑折磨,請求社會關注;而陳英華爲曉暉拍照、錄像,保留現場證據,上傳網上尋求公正。而長安區檢察官楊文娟對我女兒說:『你是法輪功,沒坐過牢吧?這次一定讓你嚐嚐鐵窗的滋味!』」

陳英華母親:「是她第一次去見我女兒,還沒調查清楚、還沒有把事情搞清楚,她就說這個話了,就是他們已經下了結論了,是先下結論的。」

陳英華的母親向新唐人表示,目前,她的女兒陳英華和卞曉暉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她們自己第一時間向石家莊長安法院提出了上訴。陳英華的母親呼籲外界進一步關注事件進展。

新唐人記者尚燕、舒燦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