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06日電】中共當局說,前河北書記程維高兒子程慕陽是潛逃國外的貪官污吏,必將受到嚴懲。程慕陽回應說:他是合法移民,未曾任過官職,沒有貪腐行為,沒有逃亡和隱藏,從未受到任何法律控罪。對這位加拿大居民和中共當局隔洋喊話「對峙」,有網友說程慕陽已徹底輸了這一回合。
中方點名程慕陽
已經過世的前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兒子程慕陽,成了新聞人物,被中共外交部罕見點名。發言人洪磊(4月30日記者會上)說:像程慕陽這樣的逃犯必將受到應有懲罰。
中共當局這種說法,有兩個重點含義:程是逃犯;程將受到懲罰。不過目前加拿大尚無對程提出正式法律指控,引渡程回中國也因兩國司法制度之差異以及相互之間尚無引渡條約而路途遙遙。中國政府用了12年將福建/香港居民賴昌星抓回中國,判其無期。
中方的追逃百人名單和程慕陽
上月稍早,中共官方推出一個追逃百名貪官的名單,程慕陽也在此名單上。後經加拿大網友和香港南華早報「獨家」報導,把追逃名單上的程慕陽同溫哥華著名商人程慕陽聯繫到一起,引起中外媒體的熱烈追蹤報導。
按照中共當局發出的國際追逃百人名單(中紀委網站201年4月22日),程慕陽排名第69。中紀委說:這個名單是「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發布的,它「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
中紀委稱之為紅色通緝令。但顯然,這一名單雖在中國被稱為「通緝令」但其充其量只是一份通知書,因外國並沒有義務一定要執行這種「令」。
洪磊針對程慕陽的案子說,境外不是法外。他重複了其他發言人也說過的一句話: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中方都會將其繩之以法。
境外不是法外,這話乍聽正確。但由於各國法律巨大差距,A國的法內就可能是B國的法外,這也是不爭事實。
程是否國家幹部?
按照中紀委的說法,程慕陽遭到通緝是因其「貪污和窩藏轉移贓物」。「通緝令」還說程擔任「北方國際廣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經理、香港佳利達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但中方這一「通緝令」以及中國官媒的報導,都沒有提到,程服務的這兩個公司和國有企業之間到底是何關係,程是否系國家工作人員。如果程所服務的兩家是私營企業,中國媒體也沒有提到,程具體涉嫌捲入了什麼重要腐敗案件,而這一通緝令的重要前提就是這些遭到通緝的都是「外逃國家工作人員」或「涉嫌捲入重要案件」。
即便中方指的是程慕陽捲入其父程維高的案件,程維高並無受到法律懲罰,只是開除黨籍而已。2003年,程維高被開除黨籍,但保留副省級待遇,回到常州居住,直到2010年12月28日在常州去世,終年78歲。
程慕陽聲明反駁中方指控
針對中方通緝令和指控,程慕陽(2015年5月2日明報)說,他移民加拿大是合法公開的,並未遭到指控。他也從未擔任過官職,也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從沒牽涉任何瀆職或貪腐行為。他發出的聲明說:他「沒有逃亡,也從未藏匿,不論過去或現在都不是逃犯」。
在谷歌和百度搜索引擎查詢,並不能查到北方國際廣告公司和香港佳利達公司的詳細資料,無法得出該公司是否國有企業的結論。
程慕陽通過律師發出的這份聲明說:中共當局對他做出的指控以及本地傳媒的複述,都毫無根據。「這些指控是在中共政權更換領導層後散播出來的。任何了解中國刑事司法制度中不足和缺陷的人士,必定不願意身受。」
程慕陽說,加拿大方面(公民以及移民部)上週並無發表任何聲明,指控程犯有任何不法行為。
南華早報(5月1日)也報導,程慕陽說,中國指控其貪污,所謂證據是中共當局通過刑訊逼供,讓兩名被指涉案的商人王富友(音)和蘇國本(音)供出來的。
環時:加國嚴厲追究程慕陽
早些時候,環球時報(5月1日)報導,加拿大移民部對程展開「嚴厲追擊,稱其是『罪犯和騙子』」。這一報導稱其得出的結論是根據香港南華早報的報導。南早(5月1日)報導援引加拿大移民部的聲明說:加拿大人慷慨友好,「但絕不容許罪犯和騙子濫用我們的慷慨。」該聲明還說:如果個人已經用盡所有合法渠道,我們認為他們應該尊重我們的移民法並離開加拿大,否則就會被送走。」
加拿大移民部後來也是以幾乎相同的話,書面回答了新京報記者的提問。
加拿大有關當局的聲明,和中國外交部洪磊的講話,有著明顯的不同。前者是泛泛而論並無點名任何具體個人,而後者則直接點名程慕陽。加拿大政府的聲明,並沒說程是騙子和罪犯。這一點,就連南華早報都在報導中說:程並未被判決任何罪名成立,相信也不是加拿大任何刑事調查的對象。南早本身也尚無證據來證明程違法或無辜。
中國的通緝和株連
中方的公開點名和媒體大張旗鼓的報導,將程慕陽的女兒程頌蓮牽扯進來,導致這位加拿大政界青年才俊不幸「躺槍」。中國法制晚報(5月5日)說,程與妻子有三名子女,一個在中國大陸出生,一個加拿大出生,而程頌蓮則生在香港,除程慕陽外,其他家人均已入籍加拿大。由於中方參與阻止,程入籍事宜一波三折,至今官司不斷。
程頌蓮目前是加拿大聯邦自由黨卑詩省分部主席。媒體報導程案之後,該黨已在討論要將程頌蓮主席職務「拿下」的事宜。
去年8月,有網友在西安文明網發帖說,程慕陽是程維高三個孩子中唯一男孩,他1969年出生,1991年大學畢業。程維高很寵這個兒子,在他身上寄託了全部希望。程慕陽大學畢業後,程維高幫助兒子得到三個第一:第一桶金、第一個空手套白狼捐錢思想、第一個大項目。
這位網友說:據不完全統計,靠著父親這棵「大樹」,程慕陽在沒有投入一分錢的情況下,用了不到10年時間,為程家創辦了32家海內外公司,資產總值數億元人民幣。新京報說,新華社的半月談雜誌(2003年內部版)也曾報導,程慕陽2000年逃往加拿大,他借其父之利,短短七年間便身家數億。
當地媒體說,程慕陽在溫哥華擁有一家很大的房地產公司(慕陽國際實業有限公司),程擔任主席。程的律師說他是:社區正直的典範,投入許多時間和精力,默默為社區福利公益做貢獻,為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慷慨解囊。
加拿大華裔作家蕭陶在其搜狐博客上稱,是他最早把程慕陽的消息貼到網上的。而香港英文報紙南早正是通過他才把中方通緝名單上的程慕陽同加拿大商人Michael Ching聯繫到一起的,認定兩人為一人。而他是中方公布百人名單後在互聯網上貼出程慕陽近照的第一人。
蕭陶:程徹底輸了第一回合
蕭陶認為,他率先曝光程慕陽後,華人、主流媒體一起上,將程家「大起底」,程家已無人居住,公司也關門謝客。他認為:這第一回合,程慕陽是徹底輸了。
但是,蕭陶沒有說明的是:程慕陽輸在了哪裡,輸給了誰?是輸給了加國政府還是中共當局?還是輸給了海外媒體特別是中國媒體對程家的「大轟炸」或八卦?還是輸給了加拿大的法治、法制?還是輸給了外國的人治?
文章來源:《美國之音》
中方點名程慕陽
已經過世的前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兒子程慕陽,成了新聞人物,被中共外交部罕見點名。發言人洪磊(4月30日記者會上)說:像程慕陽這樣的逃犯必將受到應有懲罰。
中共當局這種說法,有兩個重點含義:程是逃犯;程將受到懲罰。不過目前加拿大尚無對程提出正式法律指控,引渡程回中國也因兩國司法制度之差異以及相互之間尚無引渡條約而路途遙遙。中國政府用了12年將福建/香港居民賴昌星抓回中國,判其無期。
中方的追逃百人名單和程慕陽
上月稍早,中共官方推出一個追逃百名貪官的名單,程慕陽也在此名單上。後經加拿大網友和香港南華早報「獨家」報導,把追逃名單上的程慕陽同溫哥華著名商人程慕陽聯繫到一起,引起中外媒體的熱烈追蹤報導。
按照中共當局發出的國際追逃百人名單(中紀委網站201年4月22日),程慕陽排名第69。中紀委說:這個名單是「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發布的,它「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
中紀委稱之為紅色通緝令。但顯然,這一名單雖在中國被稱為「通緝令」但其充其量只是一份通知書,因外國並沒有義務一定要執行這種「令」。
洪磊針對程慕陽的案子說,境外不是法外。他重複了其他發言人也說過的一句話: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中方都會將其繩之以法。
境外不是法外,這話乍聽正確。但由於各國法律巨大差距,A國的法內就可能是B國的法外,這也是不爭事實。
程是否國家幹部?
按照中紀委的說法,程慕陽遭到通緝是因其「貪污和窩藏轉移贓物」。「通緝令」還說程擔任「北方國際廣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經理、香港佳利達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但中方這一「通緝令」以及中國官媒的報導,都沒有提到,程服務的這兩個公司和國有企業之間到底是何關係,程是否系國家工作人員。如果程所服務的兩家是私營企業,中國媒體也沒有提到,程具體涉嫌捲入了什麼重要腐敗案件,而這一通緝令的重要前提就是這些遭到通緝的都是「外逃國家工作人員」或「涉嫌捲入重要案件」。
即便中方指的是程慕陽捲入其父程維高的案件,程維高並無受到法律懲罰,只是開除黨籍而已。2003年,程維高被開除黨籍,但保留副省級待遇,回到常州居住,直到2010年12月28日在常州去世,終年78歲。
程慕陽聲明反駁中方指控
針對中方通緝令和指控,程慕陽(2015年5月2日明報)說,他移民加拿大是合法公開的,並未遭到指控。他也從未擔任過官職,也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從沒牽涉任何瀆職或貪腐行為。他發出的聲明說:他「沒有逃亡,也從未藏匿,不論過去或現在都不是逃犯」。
在谷歌和百度搜索引擎查詢,並不能查到北方國際廣告公司和香港佳利達公司的詳細資料,無法得出該公司是否國有企業的結論。
程慕陽通過律師發出的這份聲明說:中共當局對他做出的指控以及本地傳媒的複述,都毫無根據。「這些指控是在中共政權更換領導層後散播出來的。任何了解中國刑事司法制度中不足和缺陷的人士,必定不願意身受。」
程慕陽說,加拿大方面(公民以及移民部)上週並無發表任何聲明,指控程犯有任何不法行為。
南華早報(5月1日)也報導,程慕陽說,中國指控其貪污,所謂證據是中共當局通過刑訊逼供,讓兩名被指涉案的商人王富友(音)和蘇國本(音)供出來的。
環時:加國嚴厲追究程慕陽
早些時候,環球時報(5月1日)報導,加拿大移民部對程展開「嚴厲追擊,稱其是『罪犯和騙子』」。這一報導稱其得出的結論是根據香港南華早報的報導。南早(5月1日)報導援引加拿大移民部的聲明說:加拿大人慷慨友好,「但絕不容許罪犯和騙子濫用我們的慷慨。」該聲明還說:如果個人已經用盡所有合法渠道,我們認為他們應該尊重我們的移民法並離開加拿大,否則就會被送走。」
加拿大移民部後來也是以幾乎相同的話,書面回答了新京報記者的提問。
加拿大有關當局的聲明,和中國外交部洪磊的講話,有著明顯的不同。前者是泛泛而論並無點名任何具體個人,而後者則直接點名程慕陽。加拿大政府的聲明,並沒說程是騙子和罪犯。這一點,就連南華早報都在報導中說:程並未被判決任何罪名成立,相信也不是加拿大任何刑事調查的對象。南早本身也尚無證據來證明程違法或無辜。
中國的通緝和株連
中方的公開點名和媒體大張旗鼓的報導,將程慕陽的女兒程頌蓮牽扯進來,導致這位加拿大政界青年才俊不幸「躺槍」。中國法制晚報(5月5日)說,程與妻子有三名子女,一個在中國大陸出生,一個加拿大出生,而程頌蓮則生在香港,除程慕陽外,其他家人均已入籍加拿大。由於中方參與阻止,程入籍事宜一波三折,至今官司不斷。
程頌蓮目前是加拿大聯邦自由黨卑詩省分部主席。媒體報導程案之後,該黨已在討論要將程頌蓮主席職務「拿下」的事宜。
去年8月,有網友在西安文明網發帖說,程慕陽是程維高三個孩子中唯一男孩,他1969年出生,1991年大學畢業。程維高很寵這個兒子,在他身上寄託了全部希望。程慕陽大學畢業後,程維高幫助兒子得到三個第一:第一桶金、第一個空手套白狼捐錢思想、第一個大項目。
這位網友說:據不完全統計,靠著父親這棵「大樹」,程慕陽在沒有投入一分錢的情況下,用了不到10年時間,為程家創辦了32家海內外公司,資產總值數億元人民幣。新京報說,新華社的半月談雜誌(2003年內部版)也曾報導,程慕陽2000年逃往加拿大,他借其父之利,短短七年間便身家數億。
當地媒體說,程慕陽在溫哥華擁有一家很大的房地產公司(慕陽國際實業有限公司),程擔任主席。程的律師說他是:社區正直的典範,投入許多時間和精力,默默為社區福利公益做貢獻,為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慷慨解囊。
加拿大華裔作家蕭陶在其搜狐博客上稱,是他最早把程慕陽的消息貼到網上的。而香港英文報紙南早正是通過他才把中方通緝名單上的程慕陽同加拿大商人Michael Ching聯繫到一起的,認定兩人為一人。而他是中方公布百人名單後在互聯網上貼出程慕陽近照的第一人。
蕭陶:程徹底輸了第一回合
蕭陶認為,他率先曝光程慕陽後,華人、主流媒體一起上,將程家「大起底」,程家已無人居住,公司也關門謝客。他認為:這第一回合,程慕陽是徹底輸了。
但是,蕭陶沒有說明的是:程慕陽輸在了哪裡,輸給了誰?是輸給了加國政府還是中共當局?還是輸給了海外媒體特別是中國媒體對程家的「大轟炸」或八卦?還是輸給了加拿大的法治、法制?還是輸給了外國的人治?
文章來源:《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