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唐人媒體報道:「黑龍江慶安縣訪民徐純合在火車站被警察一槍擊斃的消息在網路上傳出後,引起海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中共官方對該事件的說辭遭到民間輿論的嚴重質疑。地方當局拒絕公開現場視頻資料,並瘋狂刪除事件目擊者在網路上公開的事發現場視頻的片段。同時,目擊了整個事件全過程的死者的母親也被當地警方軟禁,外界強烈質疑當局的所作所為就是為了掩蓋事實真相。日前,大陸民間發起『我害怕,我圍觀』圖片徵集活動,試圖以要求了解真相的圍觀來聲援受害者家屬。」
徐純合被警察涉嫌故意槍殺案再一次曝光了中共體制的邪惡,其自稱的「改革」也再一次被這種血腥事件證明是假的,該事件也再一次把中國人推到必須放棄對中共「改良」的幻想。
徐純合被警察涉嫌故意槍殺案是重大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屬於公訴案件,而不是自訴案,依法必須由公訴機關公開處理、必須接受公眾監督實施,而不能私了。但是,中共當局目前對該案的處理恰恰相反,掩蓋真相、阻撓律師介入、拒絕接受公眾監督、恐嚇親屬、圖謀私了,這完全是一套名副其實的黑社會做法。為了掩蓋真相,不僅拒絕公布現場視頻,更不讓親屬看到徐純合遺體,甚至是在未結案的情況下就處理遺體。最最惡劣的是:官方媒體在第一時間報道的不是案發現場的事件真相、不是執法機關調查的結論,而是當事一方涉嫌編造的謊言,這完全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做法禍及全社會更多民眾。
讓我們回顧一下徐純合遭槍殺事件。據新唐人媒體報道:
「5月2日上午,訪民徐純合買了兩張慶安去大連市金州的火車票,準備跟母親和兩兒一女三個孩子去金州探望生活在金州的嬸子與堂弟徐純靜。
中午飯後他們進站等車,因徐純合聽到安檢員告知村書記自己要外出的情況,便與安檢員爭執起來,爭執中徐將旅客攆出去,並把進站門關掉,不讓旅客進入。安檢員便喊來值勤警察李樂斌,李樂斌將徐純合反剪雙手控制在柵欄上,等旅客都進去後,將徐放開。
徐被放開後與警察李樂斌爭吵起來,李樂斌打了徐兩記耳光,還試圖拔槍,但拔出槍後又放了回去,轉身從警務室拿出防暴棍,對徐純合劈頭蓋臉一頓猛打。徐在被棒打時也曾抓住防暴棍與李拉扯。期間,徐七歲的女兒上前拉他回家。情急之下的徐純合抱起孩子欲與警察拚命,趁警察一愣的機會,徐把防爆棍奪在手中,隨即打了李樂斌右肩一棍。這時李迅速掏出槍來,徐又用防暴棍打了李持槍的右手一棍,李扣動扳機,朝徐胸部一槍,子彈從左胸入後背出,當場斃命。」
從新唐人媒體的上述報道中看,徐純合是買了火車票準備跟母親和兩兒一女三個孩子去金州探望生活在金州的嬸子與堂弟徐純靜,而不是在火車站尋釁滋事,中共官方媒體中也沒有說徐純合通過安檢時攜帶危險物品,證明徐純合是合法乘車,不應該受到任何阻撓。事件的起因恰恰是安檢員和警察李樂斌濫用職權、故意挑釁徐純合、故意非法妨礙徐純合正常旅行所致。在徐純合當時所處的法律地位上看,徐純合是被非法侵害方、是受害方,安檢員和警察李樂斌是故意實施侵害徐純合的犯罪嫌疑人。這些事實真相即使在中共媒體的謊言報道漏洞中也能看到。
筆者在中共媒體的謊言報道漏洞中看到:
1、徐純合是訪民,家有病妻老母和三個七歲以下的幼子,證明他是孝子、是慈父、是負責人的男人。他的生活負擔極重、他沒有工作、他的家務勞動量遠遠超過一般人,他絕不是官方所稱的「懶漢」。如果徐純合這樣的人也被叫做「懶漢」,那麼在中共體制下生活的其他人是不是還要比徐純合承擔的更多呢?
2、徐純合是守法公民,他雖然很窮,但是他乘車是買票出行的,他沒有攜帶危險品乘車。他出行的目地也是為了尋找生活出路。
3、徐純合被侵害案完全是安檢員和警察李樂斌發起挑釁的,這是徐純合遭遇的隨機事件,而不是徐純合事先有準備挑起的事件,導致傷害徐純合的犯罪工具也都是警察李樂斌的東西,並不是徐純合的東西。這些事實真相足以證明徐純合沒有實施犯罪的故意、更沒有犯罪預備。
4、徐純合被非法阻止乘車,他當然有權利向當事方討一個合理的說法,當事方有責任解釋清楚、不能無辜給人家造成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可是,當事方不僅沒有承擔相應的責任,反而對徐純合實施暴力侵害。在刑法規則上看,任何人遭遇暴力侵害犯罪的情況下,都有依法正當防衛的權利,第三方也有權利幫助被侵害方正當防衛,他有權利奪下任何侵害自己的犯罪工具,更有權利制止犯罪嫌疑人的侵害動作,即使防衛過當也不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5、李樂斌涉嫌犯罪的事實是清楚的,即使沒有現場視頻佐證事件真相,李樂斌的犯罪事實也是清楚的,他無法否定徐純合有合法乘車的權利,更無法否定是他和安檢員首先向徐純合發難挑起事端的事實,是他們的違法責任在先,這是事件過程中的任何細節都無法推翻的事實。如果李樂斌當時能文明執法,依法向徐純合說清楚阻止他出行的合法性、並說明願意承擔給徐純合造成的出行損失,筆者認為徐純合是沒有理由拒絕配合執法的。而在事實上,李樂斌並沒有這樣做,他做的都不符合正常的執法規範,完全是個人行為。這個傢伙的殘暴行為,完全是一個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邪惡之徒。
6、慶安地方當局幫助李樂斌掩蓋犯罪事實,這是明顯的包庇犯罪、甚至是涉嫌參與共同犯罪,所有幫助慶安當局報道虛假消息的中共媒體也是有相關法律責任的。
徐純合慘遭警察故意槍殺案雖然發生在地方,但是這個案子拷問的是中共最高當局聲稱的「依法治國」究竟是什麼?國人和國際社會都在看著中共體制這個「依法治國」的內褲還穿不穿了?
筆者認為,中共最高當局如果還想講點文明、還想裝裝樣子,它一定要拿出一個最小的動作來搪塞世人,就是把那個警察李樂斌判處極刑,讓人們感受一點點公平。如果覺的這樣搪塞還不夠,也可能處理一些地方上的相關責任人。但是,這件事情引發的民怨怒火只是一個新火點,天怒人怨的怒火已經越來越旺、無法熄滅。所有的明眼人都看到了,烈火中的中共體制大限已到,謊言和暴力只能點燃更多的民怨怒火,真正的依法治國更保不了中共體制,徐純合被警察槍殺案所引發的怒火,又恰恰再一次燒掉了中共當局「依法治國」的謊言,天滅中共是中共邪黨必然的下場。
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
徐純合被警察涉嫌故意槍殺案再一次曝光了中共體制的邪惡,其自稱的「改革」也再一次被這種血腥事件證明是假的,該事件也再一次把中國人推到必須放棄對中共「改良」的幻想。
徐純合被警察涉嫌故意槍殺案是重大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屬於公訴案件,而不是自訴案,依法必須由公訴機關公開處理、必須接受公眾監督實施,而不能私了。但是,中共當局目前對該案的處理恰恰相反,掩蓋真相、阻撓律師介入、拒絕接受公眾監督、恐嚇親屬、圖謀私了,這完全是一套名副其實的黑社會做法。為了掩蓋真相,不僅拒絕公布現場視頻,更不讓親屬看到徐純合遺體,甚至是在未結案的情況下就處理遺體。最最惡劣的是:官方媒體在第一時間報道的不是案發現場的事件真相、不是執法機關調查的結論,而是當事一方涉嫌編造的謊言,這完全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做法禍及全社會更多民眾。
讓我們回顧一下徐純合遭槍殺事件。據新唐人媒體報道:
「5月2日上午,訪民徐純合買了兩張慶安去大連市金州的火車票,準備跟母親和兩兒一女三個孩子去金州探望生活在金州的嬸子與堂弟徐純靜。
中午飯後他們進站等車,因徐純合聽到安檢員告知村書記自己要外出的情況,便與安檢員爭執起來,爭執中徐將旅客攆出去,並把進站門關掉,不讓旅客進入。安檢員便喊來值勤警察李樂斌,李樂斌將徐純合反剪雙手控制在柵欄上,等旅客都進去後,將徐放開。
徐被放開後與警察李樂斌爭吵起來,李樂斌打了徐兩記耳光,還試圖拔槍,但拔出槍後又放了回去,轉身從警務室拿出防暴棍,對徐純合劈頭蓋臉一頓猛打。徐在被棒打時也曾抓住防暴棍與李拉扯。期間,徐七歲的女兒上前拉他回家。情急之下的徐純合抱起孩子欲與警察拚命,趁警察一愣的機會,徐把防爆棍奪在手中,隨即打了李樂斌右肩一棍。這時李迅速掏出槍來,徐又用防暴棍打了李持槍的右手一棍,李扣動扳機,朝徐胸部一槍,子彈從左胸入後背出,當場斃命。」
從新唐人媒體的上述報道中看,徐純合是買了火車票準備跟母親和兩兒一女三個孩子去金州探望生活在金州的嬸子與堂弟徐純靜,而不是在火車站尋釁滋事,中共官方媒體中也沒有說徐純合通過安檢時攜帶危險物品,證明徐純合是合法乘車,不應該受到任何阻撓。事件的起因恰恰是安檢員和警察李樂斌濫用職權、故意挑釁徐純合、故意非法妨礙徐純合正常旅行所致。在徐純合當時所處的法律地位上看,徐純合是被非法侵害方、是受害方,安檢員和警察李樂斌是故意實施侵害徐純合的犯罪嫌疑人。這些事實真相即使在中共媒體的謊言報道漏洞中也能看到。
筆者在中共媒體的謊言報道漏洞中看到:
1、徐純合是訪民,家有病妻老母和三個七歲以下的幼子,證明他是孝子、是慈父、是負責人的男人。他的生活負擔極重、他沒有工作、他的家務勞動量遠遠超過一般人,他絕不是官方所稱的「懶漢」。如果徐純合這樣的人也被叫做「懶漢」,那麼在中共體制下生活的其他人是不是還要比徐純合承擔的更多呢?
2、徐純合是守法公民,他雖然很窮,但是他乘車是買票出行的,他沒有攜帶危險品乘車。他出行的目地也是為了尋找生活出路。
3、徐純合被侵害案完全是安檢員和警察李樂斌發起挑釁的,這是徐純合遭遇的隨機事件,而不是徐純合事先有準備挑起的事件,導致傷害徐純合的犯罪工具也都是警察李樂斌的東西,並不是徐純合的東西。這些事實真相足以證明徐純合沒有實施犯罪的故意、更沒有犯罪預備。
4、徐純合被非法阻止乘車,他當然有權利向當事方討一個合理的說法,當事方有責任解釋清楚、不能無辜給人家造成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可是,當事方不僅沒有承擔相應的責任,反而對徐純合實施暴力侵害。在刑法規則上看,任何人遭遇暴力侵害犯罪的情況下,都有依法正當防衛的權利,第三方也有權利幫助被侵害方正當防衛,他有權利奪下任何侵害自己的犯罪工具,更有權利制止犯罪嫌疑人的侵害動作,即使防衛過當也不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5、李樂斌涉嫌犯罪的事實是清楚的,即使沒有現場視頻佐證事件真相,李樂斌的犯罪事實也是清楚的,他無法否定徐純合有合法乘車的權利,更無法否定是他和安檢員首先向徐純合發難挑起事端的事實,是他們的違法責任在先,這是事件過程中的任何細節都無法推翻的事實。如果李樂斌當時能文明執法,依法向徐純合說清楚阻止他出行的合法性、並說明願意承擔給徐純合造成的出行損失,筆者認為徐純合是沒有理由拒絕配合執法的。而在事實上,李樂斌並沒有這樣做,他做的都不符合正常的執法規範,完全是個人行為。這個傢伙的殘暴行為,完全是一個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邪惡之徒。
6、慶安地方當局幫助李樂斌掩蓋犯罪事實,這是明顯的包庇犯罪、甚至是涉嫌參與共同犯罪,所有幫助慶安當局報道虛假消息的中共媒體也是有相關法律責任的。
徐純合慘遭警察故意槍殺案雖然發生在地方,但是這個案子拷問的是中共最高當局聲稱的「依法治國」究竟是什麼?國人和國際社會都在看著中共體制這個「依法治國」的內褲還穿不穿了?
筆者認為,中共最高當局如果還想講點文明、還想裝裝樣子,它一定要拿出一個最小的動作來搪塞世人,就是把那個警察李樂斌判處極刑,讓人們感受一點點公平。如果覺的這樣搪塞還不夠,也可能處理一些地方上的相關責任人。但是,這件事情引發的民怨怒火只是一個新火點,天怒人怨的怒火已經越來越旺、無法熄滅。所有的明眼人都看到了,烈火中的中共體制大限已到,謊言和暴力只能點燃更多的民怨怒火,真正的依法治國更保不了中共體制,徐純合被警察槍殺案所引發的怒火,又恰恰再一次燒掉了中共當局「依法治國」的謊言,天滅中共是中共邪黨必然的下場。
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