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18日訊】今年初,浙江開化縣何田鄉田畈村汪大爺的百年老屋中,挖出了128枚「袁大頭」銀幣。沒想到,汪大爺的後代、現房主詹某,以及給汪大爺養老送終的村委會,為了爭奪銀圓竟然鬧上法院。法院表示,若查不清銀圓是誰的,最後將「充公」。
浙江在線報導,已故的汪大爺膝下無子,老伴去世後,他就一直由村委會負責照顧,去世後也是村裡安排的後事。
汪大爺去世不久,村委會以繼承人名義將汪大爺生前居住的老屋賣給他的侄孫汪家人。汪家人7年前又將這戶老屋賣給了詹姓男子。今年1月,詹姓男子欲拆屋重建,在木樑上發現了一根小鐵管,裡面竟然有大頭銀圓、小頭銀圓共128枚。
挖出銀圓的消息很快傳遍全村。汪家人找詹姓男子談判,以自己是原屋主身份要求平分銀圓。詹姓男子經不住汪家人死纏活要,就給了14塊銀圓打發。
就在汪、詹兩家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沒想到,村委會也想分一杯羹。「汪大爺一直是我們在照顧,依法律規定,房子是汪大爺的,房子裡找到的銀元也該歸屬村委會。」
今年4月,汪家人告上法院,要求詹某歸還剩餘的114塊銀圓。詹姓男子也反控對方,欲討回14塊銀圓。兩家爭執中,村委會表示放棄所有權。
開化縣法院表示,依最高法院《關於挖掘過去地主所埋藏的銀圓歸誰所有的批復》規定,所掘獲銀圓歸埋藏人所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但《民法通則》也有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因此,現任屋主雖然發掘了銀圓,但對銀圓不享有所有權;汪家人僅能確認汪大爺是原居住者,並不能確認汪大爺是銀圓實際埋藏者,沒有充分證據證實銀圓屬於汪大爺。且即使銀圓屬於汪大爺,汪家人也不能證實對汪大爺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
15日下午2點半,巡迴法庭在田畈村開庭。法院表示,在該案審結後將作出相應的司法建議,建議最後如果查不清這批銀元是誰埋藏的,而且找不到繼承人的話,銀元最終將「充公」。
目前,已有90枚銀元被法院依法扣押。
袁大頭
袁大頭(袁世凱銀圓)是袁世凱就任大總統後發行的銀幣,抗戰前曾廣泛流通。依年號分為民國三年、五年、八年、九年、十年版等,均為普通版,其中五年版鑄量較少。
由於不同年代及珍稀度,袁大頭差價甚大。目前袁大頭壹圓版的大陸市場價格約600元(人民幣,下同),也曾衝高到1000元上下。2007年大陸佳士德拍賣會上,民國3年壹圓銀幣成交價為6160元。但某些珍稀版袁大頭鑄造樣幣在拍賣場上甚至飆到20多萬元的高價。
責任編輯:唐美華
浙江在線報導,已故的汪大爺膝下無子,老伴去世後,他就一直由村委會負責照顧,去世後也是村裡安排的後事。
汪大爺去世不久,村委會以繼承人名義將汪大爺生前居住的老屋賣給他的侄孫汪家人。汪家人7年前又將這戶老屋賣給了詹姓男子。今年1月,詹姓男子欲拆屋重建,在木樑上發現了一根小鐵管,裡面竟然有大頭銀圓、小頭銀圓共128枚。
挖出銀圓的消息很快傳遍全村。汪家人找詹姓男子談判,以自己是原屋主身份要求平分銀圓。詹姓男子經不住汪家人死纏活要,就給了14塊銀圓打發。
就在汪、詹兩家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沒想到,村委會也想分一杯羹。「汪大爺一直是我們在照顧,依法律規定,房子是汪大爺的,房子裡找到的銀元也該歸屬村委會。」
今年4月,汪家人告上法院,要求詹某歸還剩餘的114塊銀圓。詹姓男子也反控對方,欲討回14塊銀圓。兩家爭執中,村委會表示放棄所有權。
開化縣法院表示,依最高法院《關於挖掘過去地主所埋藏的銀圓歸誰所有的批復》規定,所掘獲銀圓歸埋藏人所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但《民法通則》也有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因此,現任屋主雖然發掘了銀圓,但對銀圓不享有所有權;汪家人僅能確認汪大爺是原居住者,並不能確認汪大爺是銀圓實際埋藏者,沒有充分證據證實銀圓屬於汪大爺。且即使銀圓屬於汪大爺,汪家人也不能證實對汪大爺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
15日下午2點半,巡迴法庭在田畈村開庭。法院表示,在該案審結後將作出相應的司法建議,建議最後如果查不清這批銀元是誰埋藏的,而且找不到繼承人的話,銀元最終將「充公」。
目前,已有90枚銀元被法院依法扣押。
袁大頭
袁大頭(袁世凱銀圓)是袁世凱就任大總統後發行的銀幣,抗戰前曾廣泛流通。依年號分為民國三年、五年、八年、九年、十年版等,均為普通版,其中五年版鑄量較少。
由於不同年代及珍稀度,袁大頭差價甚大。目前袁大頭壹圓版的大陸市場價格約600元(人民幣,下同),也曾衝高到1000元上下。2007年大陸佳士德拍賣會上,民國3年壹圓銀幣成交價為6160元。但某些珍稀版袁大頭鑄造樣幣在拍賣場上甚至飆到20多萬元的高價。
責任編輯:唐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