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區水利局長「前腐後繼」幾乎全軍覆沒,涉案人員40人;涉及水利工程項目數百個,其中僅涉及農村人飲工程的資金就達5.4億元;除「一把手」涉案外,一些普通小職員也深陷其中,有貪腐者落網後甚至感嘆,「我沒有什麼權,也沒有主動要錢,老闆也拚命塞錢過來」……;近日曝出的廣西欽州市水利系統「坍塌式」腐敗窩案引起社會關注。(新華網5月20日)
按照這些腐敗窩案中紛紛落馬的官員們的意思,那些中標並承建水利工程的老闆們都有神經病,整天想著拚命的給那些無職無權的官員或普通公職人員送錢,言下之意他們落馬實在很冤枉,都是被無良老闆們給坑的。新聞中有這樣的個經典的案件審理描述:涉案的欽州市欽北區水利局原副局長陳紹貴分管人飲工程工作,但實際權力並不大,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甚至連簽字權都沒有,直至案發時他都不明白為什麼管材供應商居然送了116萬元給他。其上司欽州市欽北區水利局原局長勞宏智因在水利工程招標中受賄177萬元被查處,聽說陳紹貴貪污的數字後,覺得不可思議,連連感嘆「沒想到無權的副局長也能收那麼多錢」。還有一名欽州水利系統權力很小的普通幹部在落網後感嘆:「我沒有什麼權,也沒有主動要錢,老闆也拚命塞錢過來。」
貪官們落馬後總得給自己找一些自我安慰或向紀檢司法機關狡辯的理由,除了喜歡自詡「我是農民的兒子」之類,看來老闆們無緣無故的「拚命塞錢過來」也是他們認為相當靠譜的理由。只是好象老闆們從來不會隨便跑到與工程項目無關的清水衙門機關裡去「拚命塞錢」,更不會跑到大馬路上給路人拚命塞錢。老闆們不是神經病,恰恰相反他們是頭腦精明的商人,是天天在腦子裡精打細算著投入產出成本的生意人,每送一分錢出來,都得有更多的錢回來才是。而廣西水利系統這些落馬的大小官員或公職人員們似乎在告訴公眾那些老闆們都比慈善機構還慈善,竟然無緣無故的跑到水利系統的機關裡「拚命塞錢過來」,言下之意他們實在太冤了,比竇娥還冤。
但這種狡辯顯然是天大的笑話,首先我們看到,事實上不僅僅無權的副局長被「老闆拚命塞了錢」,事後發現,企業老闆凡是認為用得著的官員都按職級一一送錢,上至局長、監理,下至出納、保管員,一些無權的小職員也深陷其中。這裡最重要的一句話就是「凡是用得著的」,誰是用得著的呢?真的那些責怪「老闆拚命塞錢過來」的大小公職人員們以為自己在單位無職無權嗎?他們或許忘記了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公職部門每一個崗位都絕對被設置和授予了與其崗位相匹配的公權力,哪怕你只是一個基層的出納、預算編製或保管員。如果真的無職無權,那國家還要設置這些崗位幹什麼呢?難道只是養豬?
毫無疑問所謂「我沒有什麼權,也沒有主動要錢,老闆也拚命塞錢過來」的理由本質上恰恰是這些腐敗分子直到進了班房還沒有真正意識到或者說認識到自己的職務犯罪。這樣的狡辯,某種程度上讓一些人產生同情,並因此將官員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歸咎於行賄的商人們,甚至有人提出首先要嚴懲那些腐蝕公職人員和官員的商人,這其實是本末倒置。眾所周知商人追逐利益是古今中外千古規律,而商業環境直接決定了他們將採取何種經商手段,如果他們發現要想取得政府的公共工程並從中獲取更多的利益而又面臨一個盛行潛規則的招投標環境時,採取非法的行賄方式自然就成了他們的選項。雖然這種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但基於政府運行漏洞、監管失控帶來的公職人員腐敗,這才是根本原因。
你無職無權,老闆們會「拚命塞錢過來」嗎?其實這根本是個悖論,商人根本目的是做生意賺錢,並非要主動犯罪;他們行賄除了打通整個工程承建中的所有環節,當然還得講究個大環境安全,也就是要將整個利益鏈上的人員儘可能的形成一個「和氣生財」的人脈關係。局長也好、副局長也罷,都在一個窩裡,不給他們塞錢,當然會增加被舉報的風險了。有時候與有沒有權並無關係。而是他們利用這些單位的權力更順利的辦成事。一個副手能不多少知道些內情嗎?難道要一把手塞錢給你們嗎?那些沒有官職的基層蒼蠅們,同樣掌握著整個權力運作流程的辦事環節,哪怕是蓋個公章也是權力,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成為老闆們賺錢的障礙。所以不要怪別人塞錢,根本原因在你們自己,誰讓你們收了呢。上上下下都收了,商人們多年來才能在廣西水利系統暢通無阻,雙方實現了共贏,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卻受到了巨大損失,腐敗的背後,更可能是一個個豆腐碴工程、王八蛋工程------。
廣西水利系統的群體性腐敗窩案,恰恰凸顯出整個系統內部從工程設計、施工預算編製、招投標、採購、監理和施工過程,直到工程結束後的付款流程各個環節存在的基於潛規則的腐敗漏洞,而制度漏洞讓掌管公權力的人以及老闆們有機可乘,直到整個水利系統都腐敗盛行,根源還是在內部,有膽子收錢,卻沒膽子認賬,難怪很多腐敗窩案總是前腐後繼。
被定性為「坍塌式」腐敗窩案總是發人深省,但此時此刻落馬官員們還在責怪自己無職無權被「老闆拚命塞錢過來」,連自己犯罪的原因都揣著明白裝糊塗,試問這樣的結局能確保廣西水利系統以後不會再次「坍塌」嗎?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按照這些腐敗窩案中紛紛落馬的官員們的意思,那些中標並承建水利工程的老闆們都有神經病,整天想著拚命的給那些無職無權的官員或普通公職人員送錢,言下之意他們落馬實在很冤枉,都是被無良老闆們給坑的。新聞中有這樣的個經典的案件審理描述:涉案的欽州市欽北區水利局原副局長陳紹貴分管人飲工程工作,但實際權力並不大,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甚至連簽字權都沒有,直至案發時他都不明白為什麼管材供應商居然送了116萬元給他。其上司欽州市欽北區水利局原局長勞宏智因在水利工程招標中受賄177萬元被查處,聽說陳紹貴貪污的數字後,覺得不可思議,連連感嘆「沒想到無權的副局長也能收那麼多錢」。還有一名欽州水利系統權力很小的普通幹部在落網後感嘆:「我沒有什麼權,也沒有主動要錢,老闆也拚命塞錢過來。」
貪官們落馬後總得給自己找一些自我安慰或向紀檢司法機關狡辯的理由,除了喜歡自詡「我是農民的兒子」之類,看來老闆們無緣無故的「拚命塞錢過來」也是他們認為相當靠譜的理由。只是好象老闆們從來不會隨便跑到與工程項目無關的清水衙門機關裡去「拚命塞錢」,更不會跑到大馬路上給路人拚命塞錢。老闆們不是神經病,恰恰相反他們是頭腦精明的商人,是天天在腦子裡精打細算著投入產出成本的生意人,每送一分錢出來,都得有更多的錢回來才是。而廣西水利系統這些落馬的大小官員或公職人員們似乎在告訴公眾那些老闆們都比慈善機構還慈善,竟然無緣無故的跑到水利系統的機關裡「拚命塞錢過來」,言下之意他們實在太冤了,比竇娥還冤。
但這種狡辯顯然是天大的笑話,首先我們看到,事實上不僅僅無權的副局長被「老闆拚命塞了錢」,事後發現,企業老闆凡是認為用得著的官員都按職級一一送錢,上至局長、監理,下至出納、保管員,一些無權的小職員也深陷其中。這裡最重要的一句話就是「凡是用得著的」,誰是用得著的呢?真的那些責怪「老闆拚命塞錢過來」的大小公職人員們以為自己在單位無職無權嗎?他們或許忘記了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公職部門每一個崗位都絕對被設置和授予了與其崗位相匹配的公權力,哪怕你只是一個基層的出納、預算編製或保管員。如果真的無職無權,那國家還要設置這些崗位幹什麼呢?難道只是養豬?
毫無疑問所謂「我沒有什麼權,也沒有主動要錢,老闆也拚命塞錢過來」的理由本質上恰恰是這些腐敗分子直到進了班房還沒有真正意識到或者說認識到自己的職務犯罪。這樣的狡辯,某種程度上讓一些人產生同情,並因此將官員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歸咎於行賄的商人們,甚至有人提出首先要嚴懲那些腐蝕公職人員和官員的商人,這其實是本末倒置。眾所周知商人追逐利益是古今中外千古規律,而商業環境直接決定了他們將採取何種經商手段,如果他們發現要想取得政府的公共工程並從中獲取更多的利益而又面臨一個盛行潛規則的招投標環境時,採取非法的行賄方式自然就成了他們的選項。雖然這種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但基於政府運行漏洞、監管失控帶來的公職人員腐敗,這才是根本原因。
你無職無權,老闆們會「拚命塞錢過來」嗎?其實這根本是個悖論,商人根本目的是做生意賺錢,並非要主動犯罪;他們行賄除了打通整個工程承建中的所有環節,當然還得講究個大環境安全,也就是要將整個利益鏈上的人員儘可能的形成一個「和氣生財」的人脈關係。局長也好、副局長也罷,都在一個窩裡,不給他們塞錢,當然會增加被舉報的風險了。有時候與有沒有權並無關係。而是他們利用這些單位的權力更順利的辦成事。一個副手能不多少知道些內情嗎?難道要一把手塞錢給你們嗎?那些沒有官職的基層蒼蠅們,同樣掌握著整個權力運作流程的辦事環節,哪怕是蓋個公章也是權力,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成為老闆們賺錢的障礙。所以不要怪別人塞錢,根本原因在你們自己,誰讓你們收了呢。上上下下都收了,商人們多年來才能在廣西水利系統暢通無阻,雙方實現了共贏,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卻受到了巨大損失,腐敗的背後,更可能是一個個豆腐碴工程、王八蛋工程------。
廣西水利系統的群體性腐敗窩案,恰恰凸顯出整個系統內部從工程設計、施工預算編製、招投標、採購、監理和施工過程,直到工程結束後的付款流程各個環節存在的基於潛規則的腐敗漏洞,而制度漏洞讓掌管公權力的人以及老闆們有機可乘,直到整個水利系統都腐敗盛行,根源還是在內部,有膽子收錢,卻沒膽子認賬,難怪很多腐敗窩案總是前腐後繼。
被定性為「坍塌式」腐敗窩案總是發人深省,但此時此刻落馬官員們還在責怪自己無職無權被「老闆拚命塞錢過來」,連自己犯罪的原因都揣著明白裝糊塗,試問這樣的結局能確保廣西水利系統以後不會再次「坍塌」嗎?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