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02日訊】(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德陽市郵電局職工、經濟師龔星燦,因修煉法輪功,在多次被非法拘禁,兩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劫持在洗腦班,五次被非法關押,被迫害致傷殘;她身患癌症的丈夫被市領導、610人員、雙方單位、派出所、國保隊、居委會多次施壓威脅,所謂的「敏感日」更是不分白天黑夜的上門或電話騷擾,躺在醫院病床上被逼表態,於二零零三年正月含冤離世,年僅三十三歲。她母親也被非法判刑四年。
龔星燦(明慧網)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龔星燦女士控告製造和維持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犯有反人類罪、滅絕種族罪、酷刑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誹謗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龔星燦郵寄刑事控告書的收據(明慧網)
龔星燦女士在特快郵寄給最高檢察院的刑事控告書中說:「從一九九九年至今,要求賠償正常收入損失五百萬;迫害身體致傷殘,精神傷害損失是無量的,對我家庭的傷害,對我父母的迫害和其他親人同事的株連迫害,任何方式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最重要的是對我的「真善忍」信仰的攻擊破壞更是在從根本上破壞人類的道德在毀壞人類的生存基礎,鑑於此,要求賠償一億美金精神損失費。」
龔星燦女士控訴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血腥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 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
下面是龔星燦女士所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今年四十五歲,一九九零年企業管理大專畢業,分配到四川省德陽市郵電局上班,一九九六年九月通過國家人事局的全國統考獲得經濟師中級職稱,是同行業中的佼佼者。我是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二十七歲。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遵從的價值觀,無價之寶,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精神瑰寶。修煉法輪功,我按此理念,昇華自己的品質和道德,做一個符合「真善忍」的好人,同時健康自己的身體。 從開始修煉,我就見證了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書中說的都是真實的。我說真話,辦事認真,能為別人著想,是一個善良的好人,在單位上工作中得到同事領導的好評,同時,我的身體健康了。修煉十七年來沒生過病,修煉前身體虛弱,一米六十五身高 ,體重才八十一斤,以前幾乎每個月都要感冒,經常胃痛、失眠、怕冷,修煉後這些都好了,體重達到一百斤。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對法輪功開始公開的瘋狂鎮壓迫害,我平靜祥和的生活被徹底破壞了。通過下面的經歷我們能清楚的看到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鎮壓的荒謬與邪惡,江澤民脅迫著眾多的單位和部門對法輪功學員犯罪,它使眾多的人在這一過程中成為行惡者同時也成為這場迫害的受害者。這場邪惡的失去理智的血腥迫害,對「真善忍」信仰的攻擊,使全中國人民生活在「假惡暴」的災難之中,普通中國民眾,中國人、您、我、他都深受其害。
非法拘留和辦洗腦班、層層掛鉤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和許多法輪功學員一樣,為了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以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到北京上訪。當天被北京前門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關在前門派出所的一個鐵柵欄圍起的小屋內,那裡已經關了些先抓捕的學員,他們中有遼寧的雲南的還有來自貴州、湖南、湖北和重慶的等等。隨後不久,德陽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王其琛(音)將我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帶到德陽駐京辦事處,讓我們交出身上帶的錢物和身份證給他們「代管」,我們都沒帶身份證,他氣的大罵。他們原打算馬上買飛機票(票錢讓我們自己出,還要包括他們通知來接我們的單位同事的來回車票和差旅費)馬上讓我們離開北京。我們沒有了人身自由。他威脅我們回去要交出大法書並一直罵我們,誹謗師父誹謗大法,還說因為我們的上訪德陽市公安局某處長的官帽子被害的要丟了,該處長已經去「上邊」寫檢討「背書」了。
大概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們坐火車回德陽,我當時要求:我自己來的北京現在要自己回去上班,不需要他們安排人接送。但是我被非法剝奪了人身自由。我由原單位德陽市郵政局肖開貴來北京接回德陽,直接先送到單位保衛科張沁川辦公室,局長賴靖忠等來看了一下就直接由張沁川等送我到德陽市公安局旌陽區局)區國保隊隊長洪奇、曾廣澄威脅著做了訊問筆錄後,將我非法拘留十五天,送到德陽市拘留所關押。
郵政局在拘留期滿了那天到我家去了幾個保衛科的,保衛幹事李川要我丈夫支付了肖開貴 進京的差旅費、車費等共計二千多元(十四日早上在綿陽下火車時單位保衛科科長張沁川帶著司機早就侯在那了 ,他們是十三日晚上就安排住在綿陽火車站附近旅館,住宿費也找我丈夫支付的)。我丈夫是癌症病人,還被他們通知到公安局核實我的情況,給我送鋪蓋、換洗衣物,我還沒回到德陽,丈夫就被我單位找去「談話」,單位當時的局長賴靖忠、分管思想工作的是甘彬副局長、黨群辦主任田佳、副主任張良華,聽他們說因為我到北京去上訪 ,我們單位全局的精神文明獎被市上扣了,精神文明牌被摘下來了,每個職工的獎金受到牽連 ,我所在部門科長寫檢討「背書」還差點被撤職,我所在部門包括一百多個臨時工的文明獎沒了每人扣了一千元。江澤民一面用誹謗、謊言欺騙群眾、誣陷法輪功,一面將迫害法輪功與周圍民眾的現實利益聯繫在一起,大搞株連政策,挑起不明真相和利益受到損失的民眾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敵視和仇恨。單位被要求組織職工看誹謗大法的央視節目,「揭批」法輪功。單位領導還告訴我,他們為了不讓德陽當地的電視台、德陽日報社採訪報導我上訪的事,花了很多功夫,組織專人請客送禮走關係忙的都成 「三陪」先生了。
我被拘留十五天,拘留證上是德陽市市中區公安局局長符立均的章。在拘留所被強制勞動,很冷的冬天被要求冷水洗東西,睡在磚頭鋪的破席子上,冷得睡不著覺,接了一個放冷水的管子給我們用來洗簌,拘留所的伙食很差, 我又冷又餓。接著,郵政局執行610,市經貿委黨群辦(設在德陽市國安局內),德陽市國資委黨群辦命令,對我實施強行洗腦近兩個月,每天八小時,由分管副局長甘彬任組長,張良華、田佳任副組長,勞資科、黨群辦、教育科、統計科等各科室科長和工作人員多人被安排參與,並強制職工參與迫害,每週輪換一次,並非法限制我的通信自由、人身自由等,下班回家必須由身患癌症受了放療和大型摘除外科手術的丈夫接,才放我回家。上班時間到門衛室,由門衛柳大爺的老伴金康財負責監視,郵政局付給她每天十元錢作為她監視我的報酬,包括上廁也要由她陪同才能去,她寸步不離,隨時給單位相關領導報告我的情況。在這期間,黨群辦主任張良華專門找到我,失去理智的亂罵,他說因為我上訪他被扣了這個月的獎金,我要是再「到處走」他要找人打斷我的腿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剛剛開始迫害,張良華就找我談話,不准煉功。搞人人表態,組織集體收看央視誹謗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電視,假新聞矇騙了很多人,製造仇恨。後來,因為我丈夫病重,急須上省醫院治療,需人護理,單位才結束了全天的洗腦、監視。親戚朋友同事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迫害,大都不敢跟我來往了。家裡的電話和丈夫的手機,親戚的電話被監聽和騷擾。聽在市上當領導的熟人家屬說這次到北京上訪的三個法輪功學員的事都發了內部文件,四大班子都通報了。我所在的郵政系統我知道的就有德陽全市和四川全省的通報。
因為到北京上訪,我被單位由管理員幹部在崗中級職稱經濟師待遇轉為待崗再下崗,工資由原來的每月一千多元變為實發二百多元,並扣除九九年大部份年終獎金。我丈夫在成都「省華西醫院」住院期間,610成員、丈夫單位市財政局、天山路派出所、市郵政局等部門給病危的丈夫施壓、威脅,說如果我再上訪,就將株連丈夫的工作,讓他飯碗保不住等。市郵政局要求沒收我的身份證,我不配合迫害,市郵政局、「610」組織又找到市財政局黨組,帶片警到成都住院處來收身份證,因我和丈夫堅決抵制迫害,他們沒得逞。
無休止的騷擾、綁架、勒索
從此,每到新年、元月、四月二十五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一日等他們所認為的敏感日子,單位 、住家所在地片警都執行「610」命令,打電話或親自到我家中騷擾。上班時期,遇上五一、十一單位 放法定長假期間,單位都強制安排我加班(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訪回來,我就被迫害下崗,在 二零零四年四月我到單位要求恢復工作和待遇,單位一直不放棄對我信仰的迫害,要求寫「保證書」 才恢復工作和待遇,我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單位找我談話,把我當新招的臨時合同工待遇開始上班,沒有正式的崗位和月獎,工資由單位自定了)安排專人檢查是否到崗,單位按「上邊」的要求辦。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 我在旌湖邊喝茶,被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其琛(音)、市公安局旌東分局 國保隊警察胡青松、陳志(原旌東分局國保隊隊長)等綁架並非法拘留十五天,罰交生活費一百二十元。
二零零零年夏,一天上午,市郵政局黨群辦主任張良華,給下崗在家照顧丈夫的我打電話,欺騙說讓我馬上去單位一趟。我才從家裡剛下樓,單位的保衛科科長張沁川,幹事衡敏順已經等在樓下,張沁川強行我上車把我帶到二重華西賓館交給市公安局旌陽區國保隊隊長洪奇、市公 安局旌東分局國保隊隊長陳志。原來,610、公安局、社區人員在華西賓館二樓舉辦由綿陽新華勞教所所長嚴登山(音)帶隊的「轉化」報告團的所謂報告會。會場前面幾排坐的都是便衣警察 和居委會人員,專門來鼓掌製造虛假氣氛,後邊一排坐了些他們採用欺騙謊言強制來的法輪功學員,由電視台錄像,製造假新聞,欺騙群眾,並開所謂的慶功會,大吃大喝。
二零零二年新年前,為防止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610及市公安局實施全市統一迫害行動,天山路派出所指導員楊某帶一群警察到我家門外,先是打電話要求我保證在家不外出,他們使勁打門 ,要求要見到我本人的面當面確認在家沒去上訪他們才算完成迫害任務,我拒絕開門,不配合迫害,楊說我妨礙公務,打電話增調警力來撬門,威脅說要以「妨礙公務罪」非法拘留我。從晚上九點一直折騰到半夜十二點過,還在家門外砸門威脅,警察還叫來丈夫單位的科長 幫著打電話叫我臥病在床的丈夫起來開門配合他們,未果,直到丈夫的單位辦公室領導出面竭力擔保、勸阻,警察才離開。我和丈夫一夜未閤眼。
中共十六大期間,「610」安排市財政局辦公室分管的財政宿捨保安每天打兩個電話,看我是否在家。參與打電話的保安有葉代青、闞金輪(音)、鄒某。若不接電話,他們要馬上通知天山路派出所值班片警與居委會朱主任,沒超過一刻鐘,片警和朱主任就沖到家門口敲門打著探望的幌子來找我。 到家中來騷擾過的片警有:柳恆、賴炯、譚某等。
第一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四月六日,我因向世人講真相、貼揭露天安門自焚繫江政府造假等真相不乾膠,被綁架迫害,參與人員有市公安局旌陽區警察洪奇,市公安局旌東國保隊警察王文武,鄧英(音 )還有一個巡警,天山路派出所警察楊某等,當天下午王文武帶著警察用在我包裡搜到的鑰匙打開我家門,(我丈夫重病在床因為我被綁架中午沒人給他做飯沒吃沒喝,當我丈夫質問王文武指出他們是執法犯法,王文武竟然惱羞成怒,辱罵我丈夫)非法抄家後強行將我綁架到看守所。丈夫一人重病在家無人照顧。
在看守所被關押幾十天,我絕食抗議,每絕食三天半就被灌食一次。看守所警察楊某(女)將我銬在水泥鋪上、手腳用鐵鏈分開鎖住。吸毒犯陳丹捏住我的鼻子 ,使勁擠壓兩腮;一個男犯人用一指多寬一竹片撬開我的嘴用勺子灌水。看守所日常巡視,市檢察院幹部劉某則站在一旁邊看邊罵,詆毀大法。在這裡,我還被強制奴役勞動做塑料花。這期間王文武、鄧英非法提審我,威脅著問資料哪來的。
我很快被通知被非法勞教兩年,後來王文武等找到我病危的丈夫讓簽勞教書,被我丈夫拒絕。接著我被轉到「德陽市勞教轉運站」強制勞動迫害,因丈夫病危,被改為所外執行。在轉運站學習室,我又被強制做塑料花(與看守所大同小異)從早上六點過起床做完清潔到傍晚六點、除吃飯、上廁所外一般不休息(接見日除外)。我上訴到市公安 局法制科勞教管理委員會後,七月份,市政法委書記劉洪慶、王文武等又來做轉化工作。絕食一週後,國保隊上述成員及領導王其琛,陳志、武怡(音)(市勞教轉運站站長),轄區派出所小譚,市政法委書記劉洪慶、610主任陳剛,我單位女工委王靜,丈夫單位科長朱躍君、馬藝華等到轉運站會議室召開會議,並把我父母通知來。會上說:因為我丈夫病情惡化生命垂危,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改判為所外執行,整個過程他們還錄了相。就在這三天前,黃建鋼、鄧英、胡青松還到轉運站威脅說,要把我馬上送勞教。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我拒絕在「解教」書上簽字,旌東分局國保隊通知郵政局,郵政局執行非 法勞教期間低生活費,並有大概半年多時間停發了生活費。經查詢,德陽市郵政局黨群辦副主任張良華說他與市局分管局長葉紹銀、德陽市經貿委,市國資委簽了合同,「轉化」大法學員與獎金、政績等掛鉤,要層層考核、層層掛鉤。 迫於「610」的壓力,加大迫害力度,不發生活費是單位採取的措施之一,單位還建議 「上邊」繼續送勞教等。經貿委宣教處黨群辦肖禮忠主持全市的針對法輪功問題的大會上說德陽市廠礦企業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領導都要表態,簽「轉化」合同、獎懲、試行辦法等,並要求單位在聘用、提拔等多方面進行限制,並要單位安排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視,定期向其彙報情況。
我到市勞動仲裁委諮詢,就單位領導對我上班後仍繼續迫害的事實立案。勞動仲裁委受理此案 ,稱如果通過調查核實,事實成立的話,單位的做法確實違反了勞動法,並通知單位答辯。單位領導開會想對策,彙報市「610」,市「610」給勞動仲裁委施壓並讓勞動仲裁委撤銷了受理 ,收回受理憑證,市勞動仲裁委被迫稱受理檔案丟失。
二零零五年春、夏,盯梢的特務更多了,每天出大門就有特務跟蹤,並打電話通知下一位特務 。單位也落實人員專門監視我。有一次我對跟蹤的人說希望他不要再幹這樣的壞事。 他說上邊給他錢,他要吃飯。禍首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掌控經濟,底層民眾為了生存也被他脅迫著主動或被動的參加迫害善良的修煉人。
邪惡洗腦班
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德陽市政法委,市「610」指使德陽市天山路派出所(柳恆等)伙同德陽市郵政局分管局長葉紹銀、黨群辦副主任張良華、人力資源部趙軍方、旌陽區郵政局黨支部書記張頻、督察白光及王高雲、劉曉霞、司機陳太國等,將正在上班的我綁架到廣漢市禾興鎮洗腦班,即所謂的「德陽市崇尚科學教育學校」進行迫害。而在頭一天,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我的父母在什邡市大街上被同時綁架到德陽市東湖山洗腦班,當晚我父親被單位陳偉等接回什邡送到家中,受到他們長期的騷擾迫害,我母親被關在市東湖山洗腦班迫害。
禾興洗腦班對我迫害的手段:
誘導欺騙:洗腦班專門配有心理醫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邪惡的誘導,實施精神迫害。他們處心積慮,抓住你說話的某個小差錯,不計其餘,適時擴大縮小,攻破對方心理防線,使其 「轉化」,也就是放棄信仰。還有專門培訓的說客,以中共哄騙人的歪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洗腦。
剝奪睡眠:幾天幾夜(三天或五天)剝奪我的睡眠,其間三人一組的所謂幫教人員輪流每日二 十四小時逼迫我回答他們所謂的問題,主要是攻擊法輪功的內容,不允許保持沉默,否則就用 記錄本、扇子等順手操起的東西打我的頭。剛要入睡「包夾」就製造響聲不讓睡或用腳蹬我的床。強迫看央視的電視劇。
藥物摧殘:強迫我吃藥(一種白色小顆粒的藥丸)、量血壓。吃藥後的症狀:大量脫髮,腹脹 ,心驚心悸、無法入睡,修煉以來很健康的身體被破壞,整月整月經血不止。
貼身監控:對被綁架去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進去後被關入囚室,一人一室不准出門.另派兩名 「包夾」每日二十四小時監控,吃、喝、拉、撒都在室內。兩個「包夾」半步不離,不准煉功、不准發正念。要求只能按他們的要求做。
洗腦班是法外黑監獄:我父親還有其他親戚到那兒找我,洗腦班稱沒有這個人,不認識我。我單位也謊稱送我到外地學習去了還欺騙外面的人說「學習班」 條件好就像住賓館 。就這樣我被失蹤三個多月,被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參與迫害的人員眾多,淪為犯罪人,這些主動或被動的參與者同時也是這場人禍的受害者,禍首就是江澤民。
二零零五年七月,德陽市郵政局分管局長葉紹銀、黨群辦副主任張良華、人力資源部趙軍方 、旌陽區郵政局黨支部書記張頻等到廣漢洗腦班 ,威脅我不放棄信仰就開除公職。司機是周建。
二零零五年八月,德陽市公安局王文武到洗腦班威脅我說:我們有監獄, 有軍隊,有國家機器,不「轉化」就給你換個地方(關押)。二零零五年八月,已升任市公安局610的王文武領頭,伙同什邡市公安局國保隊劉洪建、吳光華、周珉瑾三人及德陽市公安局旌東分局國保隊周波、廣漢禾興鎮「610」洗腦班基地包夾(自稱)劉桂蓉(住於德陽市廬山路金穗小區)、德陽市財政局人教科幹事趙家淑(女)、鄭某 等,在未通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電話找來一個職業開鎖匠撬開兩道防盜門,非法闖入我家中,在趙家淑指點下徑直找到主寢室隱蔽在牆上的保險櫃,撬開保險櫃把裡面的東西全部堆到地上並拿走全部生活積蓄(活期存摺),戶口本等。同時搶走的還有大法書籍等。接著這群人又下樓到地下儲物室撬門,王文武還說撬門費應該由大法弟子付錢。然後王文武又指揮這伙人驅車到我單位找到旌陽區郵政局旌陽局張頻要非法抄我的辦公室,張頻安排王高雲領他們去,結果一無所獲。我要求通知父母親人,周波說這個要找他們領導研究後再說。被非法抄走的活期存摺,是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我從勞教所保外就醫回家,什邡市國保隊李勇電話通知我父母到他辦公室去拿回。我的戶口本至今未歸還,我現在的戶口被 上在單位德陽市郵政局的集體戶口本上面。
再次被非法勞教和抓捕
因在市洗腦班不放棄信仰,被迫害七十多天後,市政法委,610(主任陳剛)和市公安局610王文武,德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什邡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伙同我單位開會串通決定,我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裁定書上我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皆寫錯了的,工作單位寫成無業人員,不知是何用意。德陽市政法委610和德陽市公安局安排什邡市公安局國保隊指導員劉洪建,喻建國,周珉瑾把我劫持到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五年月七日被綁架到洗腦班,八月十九日被非法關進德陽市拘留所被刑事拘留一個月。九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勞教二年。
我被關押在勞教所三大隊七中隊四樓,人稱牢中牢、獄中獄的五號小間內。 不准與任何人接觸,甚至家人去電話也不讓接、不准與外界通信包括家人。中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手段罄竹難書,《九評》書中有真實的記述。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即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我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同樣受到那樣的迫害包括:唆使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不准眨眼睛(包夾用我的錢買了風油精往我眼睛抹),毆打、打耳光、體罰、限制購物,精神上侮辱謾罵恐嚇「不轉化就火化」,站軍姿,坐塑料小凳折磨。
因為不轉化,幫教和吸毒犯「包夾」楊延延勾結要加大迫害,同時恐嚇威脅, 楊延延對我用所謂「十字架」刑罰時,我逃出嚴管禁閉室,她在後面緊追,我從四樓樓梯口跳到三樓時摔倒,造成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骨頭也露在外面 了。勞教所醫院一看也沒做任何處理,七中隊管教王某和兩個普通犯人陪同又送到資中市人民醫院,一路上長安小麵包車顛簸厲害,疼的我大聲慘叫,就這樣一路流血,從資中楠木寺勞教所七中隊四樓到位於所外的勞教所醫院,再到資中市醫院手術室。勞教所七中隊隊長任某一直在手術室。後保外就醫,由父親包了什邡市醫院的120救護車接回什邡。
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明慧網)
在什邡市人民醫院照片才被醫院告知,資中的醫院只把破了的外皮膚縫合,骨頭都沒接合就打了石膏,錯過了最佳手術時機,而且傷口感染化膿。權威骨科專家建議先輸一個月的高級抗生素如果傷口不感染了,再拉開傷口考慮從新接骨,要打鋼板鋼釘,但因為不是骨折了馬上將骨頭復位的舊傷就可能有後遺症。如果手術一年後還看情況,要去醫院再手術取鋼釘鋼板。這前後過程中生活不能自理,得拄拐杖。住院費加手術治療費得上萬。我從醫院出來,回家修煉法輪功,一個月後我就奇蹟般的站起來了,可以慢慢行走了。去什邡市醫院和市衛生局的知情者都說是醫學奇蹟,法輪大法真是不可思議的好。我通過煉功,腿傷正在漸漸的恢復中。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在樂山(井研)研城與另一同修被當地公安局警察綁架到該地看守所關押,期間被獄醫用鼻飼灌食。他們說他們的網上有對我和我母親的「協查通緝」 ,他們已經找了我們好久了。研城的警察通知德陽市迫害我的部門接人,德陽市不接,並讓研城公安局直接送資中楠木寺勞教所,因為我的腿傷還明顯,他們知道不符合收所的條件,德陽市 610等迫害部門和研城公安局通過跟勞教所教育科張科長聯繫,到勞教所醫院只讓另一學員下車體檢,把我藏在汽車上不要我下車,到了勞教所大門研城警察拿著只有接收一人的手續,門衛警察疑問他們為甚麼多送了一個,研城警察急忙把車開進去,一邊騙門衛說早就說好的了。
就這樣,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我再次被非法關押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繼續迫害。我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勞教所對我進行殘酷迫害,幾天後就被折磨得變了形,而且不能行走了,使得通過修煉法輪功 逐漸恢復的腿傷開始嚴重惡化,骨頭肌肉及整個身體右側肌肉萎縮,右側整個骨骼塌陷,比較正常的左側,外觀上都能看出來(造成現在我骨折的右小腿比正常的左腿短三釐米左右,而且兩腿並攏時可以看到受傷的右小腿比正常的左小腿彎曲有一點五釐米以上)。
(明慧網)
右小腿比正常的左小腿彎曲有一點五釐米以上(明慧網)
即便如此,勞教所仍然毫無人性的繼續關押,為了阻止我煉功,給我一人就安排了四個包夾,她們二十四小時雙人輪班守我,她們通過我了解到法輪功真相,大都同情和暗中幫助我,勞教所害怕了,經常給我換」包夾」,半年多點加起來就有四十多人被輪換。從入所隊轉到三大隊七中隊三樓,人稱牢中牢、獄中獄的小間內。不准與任何外人接觸、不准與外界通信包括父母,甚至父母打的電話也不讓接,。還非法加期二十天。迫害手段有毆打,群毆、打耳光、站「金雞獨 立」(整個上午的站)、地上拖拽、抓起甚麼就用甚麼打、辱罵、剝奪睡眠,每天只讓睡二、三小時(要出所時,有所改善),不讓大小便,有好多次都拉在褲裡不讓換洗。每週只能洗漱一次,大冬天一週給一瓶或二瓶溫水瓶的水洗漱(有時是冷水)我通過絕食爭取最基本的生存條件。從那時的迫害開始,原本修煉了身體健康的我,出現便血,這之後,一直經常便血,或大便帶血。
繼續非法拘禁,母親被非法判刑
出勞教所時,我存在生活卡上的錢還有五千多,勞教所只歸還給我幾百塊錢,其中有四千九百多元錢被勞教所硬搶了。 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晚上,被祕密的由單位德陽市郵政局張良華,鄧小紅,保衛科王勝,司機陳太國接回。車到德陽已經是十月 九日凌晨零點,他們不通知我的父母親人。直接送到市郵政局五樓一個大辦室,人力資源部科長趙俊方(趙軍方)早等在那兒了,他恐嚇威脅我後,親自帶隊將我連夜送到德陽市黃許鎮郵政支局 後院沒人居住的老樓裡一樓非法拘禁,到那已經快凌晨三點。後來得知他們提前做了充份的準備,事先告訴黃許郵政支局的工作人員晚上不要關院子的門,謊稱市郵政局晚上要來檢查安全,祕密非法拘禁我,開始,連那裡上班的職工都不知道。請四人(德陽市郵政局辦公大樓門衛保安余治華及其妻張永紅.其嫂肖蓮蓉(音)和一退休職工張德松).兩個班輪流值守,十月九日,張德松在知道這件事情的真相後主動辭去了這份臨時工作。郵政局給看守我的人每人發五十元/天工資,包三頓飯,有飯館送來,並每天安排單位一位幹部來幫教。看守我的人被要求每天給王勝打電話,「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月九日白天,我打的士逃離,肖蓮蓉(一邊打電話報告一邊緊跟著我沖到我的車上,車到德陽市泰山南路原二中門口被市郵政局的車攔截,保衛科王勝和趙俊方罵我給他們添亂,很想揍我一頓 。接著馬上被市郵政局的副局長葉紹銀,辦公室主任劉成芳,人事部趙俊方,保衛科王勝等又劫持到黃許鎮那個小屋非法拘禁,劉成芳罵我「不懂遊戲規則」。這期間,我一直要求給父母打個電話,他們都不允許。十九天裡 ,天天安排單位的科長或幹部來做轉化工作。威脅不轉化就不放人或換地方(關押)。我沒有人身自由,也沒有通信自由,當時郵政局局長是唐華健。黨群辦主任張良華。
十月十日我父母打電話到勞教所後被告知我被單位拿著610的手續接走,我母親又打電話找610主任陳剛,陳剛說:這是啥時候!你還(敢)找我要人。還說我被單位接走。當天下午父母從什邡趕到德陽,找到市郵政局,劉成芳,趙俊方接待,趙謊稱:單位送到成都培訓去了,我父母要求打電話聽聽我聲音,他們不同意。同時,單位暗中報案通知德陽市公安局國保隊構陷我父母擾亂郵政局工作秩序,市國保隊黃建鋼來到郵政局看現場。父母無奈當天回到什邡。
事隔兩天,十月十二日,我父母在什邡市大街上行走時被什邡市公安局國保隊副隊長李勇和成員吳光華、李徐偉等綁架,我父親被劫持到什邡市城西派出所,我母親被他們單獨劫持到家中並被非法抄家,接著把我的母親送德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父親當天被放回家中。德陽市政法委610、什邡市政法委610、什邡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構陷我母親,我母親被非法判刑四年。
因為我被非法拘禁的事件曝光,我母親被非法關押,我被市郵政局提前結束了非法拘禁。我從勞教所出來右側身體萎縮嚴重,不能正常行走,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參與迫害的人怕被曝光,不讓我回家也怕周圍民眾看到事實,單位不讓在家休息,要求立即上班,設了法輪功特殊崗位,繼續迫害我。我母親被非法判刑四年,我請來北京正義律師為母親做無罪辯護,並在大概二零零九年年前向省市檢察院,德陽市什邡市市上領導四大班子等寄了控告書。
再次被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我剛上班,八點四十分左右,德陽市公安局610辦公室主任王文武、德陽市公安局 旌東分局副局長呂某、及國保隊隊長楊建國、副隊長周波伙同天山路派出所王指導、閆科及三個女警等十幾人強行闖入辦公室,說是問點事。我不配合他們,惡警在辦公室裡強行拖拽我, 周波強搶我的隨身挎包,還說「再不配合就用手銬銬起拖走」,隨後用警車劫持至市天山路派 出所。王文武說:「我們問點事,然後再去你家看看。」接著非法搜身,搜隨身包,扣押了包中的我為母親王忠瓊請律師的費用清單(出庭費一萬元的轉帳支票收據)、親戚的電話號碼等,接著又是拍照又是攝像,並讓我單位跟去的保衛幹事史小兵簽字,讓我簽字按手印。然後開了三輛警車到我住宅--德陽市財政局宿捨非法抄家。非法抄家有十個警察:王文武、呂某、楊建國、周波、閆科、王指導、天山路派出所三個女警一個男警,單位保衛幹事二人在場。
三個女警看著我,在家裡上廁所兩個女警跟著,另外七個警察翻箱倒櫃非法抄家,包括廚房吊櫃、冰箱冷凍室、床底下、衣櫃頂都抄了。抄走大法師父的法像連鏡框及墊法像用的兩塊黃顏色的布,丈夫的遺物、兩個他辦公用的U盤、一本《轉法輪》、及母親王忠瓊在德陽市看守所被關押期間為她請北京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的所有信件、律師的所有信件、文字資料、法律文書、王忠瓊的非法判決書(一審、二審的)所有的申訴材料,控告書都抄走了 。還有一套二零零八年的聖誕晚會、新唐人電視台舞蹈大賽,共六張光盤。隨後警察又開車到德陽市郵政局3020室非法抄辦公室,把我給律師打電話用過的手機卡、過年同事寄的問候明信片、 為母親王忠瓊寄申訴書的收據和我給省市檢查院市上四大班子寄了控告信的回執抄走。
隨即劫持我至天山路派出所,等了一會兒,約上午十一點半將我劫持至德陽市八角鎮派出所(才裝修過的)。午飯後開始作所謂專案組「訊問筆錄」。(王文武剛開始以聊天的形式問東西哪來的還問我誰叫我請的律師,後來他指揮按正規程序走)。幾個警察強行取手印,過程中警號為 26946的女警反摳我的指甲,在疼痛難忍的情況下,取了手印。惡警楊建國還囂張的說,現在是共產黨的天下,他們想怎樣就怎樣,不需要啥子手續。下午六點,我才被從八角派出所拉回天山路派出所,警察通知單位保衛幹事史小兵把我接走直接交給已經等在那兒的我的父親。當時至今,單位黨群辦主任是欽愛陶。
在被迫害的這十幾年中,我多次發現家裡有被人強行打開家門(門鎖上有痕跡)偷偷翻動的痕跡,我曾打110報案, 天山路派出所來了兩個警察查看現場並照相,當知道我是法輪功學員時,他們馬上停止了現場勘察,對我說,先回去問問「上邊」是怎麼回事再說。從此,沒了音訊。家裡被翻動的情況繼續發生過多次。
僅僅因為我是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我的信仰是「真善忍」,江澤民就慫恿、逼迫各級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無法無天。我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造成我嚴重傷害的元凶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龔星燦(明慧網)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龔星燦女士控告製造和維持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犯有反人類罪、滅絕種族罪、酷刑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誹謗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龔星燦郵寄刑事控告書的收據(明慧網)
龔星燦女士在特快郵寄給最高檢察院的刑事控告書中說:「從一九九九年至今,要求賠償正常收入損失五百萬;迫害身體致傷殘,精神傷害損失是無量的,對我家庭的傷害,對我父母的迫害和其他親人同事的株連迫害,任何方式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最重要的是對我的「真善忍」信仰的攻擊破壞更是在從根本上破壞人類的道德在毀壞人類的生存基礎,鑑於此,要求賠償一億美金精神損失費。」
龔星燦女士控訴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血腥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 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
下面是龔星燦女士所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今年四十五歲,一九九零年企業管理大專畢業,分配到四川省德陽市郵電局上班,一九九六年九月通過國家人事局的全國統考獲得經濟師中級職稱,是同行業中的佼佼者。我是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二十七歲。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遵從的價值觀,無價之寶,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精神瑰寶。修煉法輪功,我按此理念,昇華自己的品質和道德,做一個符合「真善忍」的好人,同時健康自己的身體。 從開始修煉,我就見證了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書中說的都是真實的。我說真話,辦事認真,能為別人著想,是一個善良的好人,在單位上工作中得到同事領導的好評,同時,我的身體健康了。修煉十七年來沒生過病,修煉前身體虛弱,一米六十五身高 ,體重才八十一斤,以前幾乎每個月都要感冒,經常胃痛、失眠、怕冷,修煉後這些都好了,體重達到一百斤。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對法輪功開始公開的瘋狂鎮壓迫害,我平靜祥和的生活被徹底破壞了。通過下面的經歷我們能清楚的看到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鎮壓的荒謬與邪惡,江澤民脅迫著眾多的單位和部門對法輪功學員犯罪,它使眾多的人在這一過程中成為行惡者同時也成為這場迫害的受害者。這場邪惡的失去理智的血腥迫害,對「真善忍」信仰的攻擊,使全中國人民生活在「假惡暴」的災難之中,普通中國民眾,中國人、您、我、他都深受其害。
非法拘留和辦洗腦班、層層掛鉤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和許多法輪功學員一樣,為了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以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到北京上訪。當天被北京前門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關在前門派出所的一個鐵柵欄圍起的小屋內,那裡已經關了些先抓捕的學員,他們中有遼寧的雲南的還有來自貴州、湖南、湖北和重慶的等等。隨後不久,德陽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王其琛(音)將我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帶到德陽駐京辦事處,讓我們交出身上帶的錢物和身份證給他們「代管」,我們都沒帶身份證,他氣的大罵。他們原打算馬上買飛機票(票錢讓我們自己出,還要包括他們通知來接我們的單位同事的來回車票和差旅費)馬上讓我們離開北京。我們沒有了人身自由。他威脅我們回去要交出大法書並一直罵我們,誹謗師父誹謗大法,還說因為我們的上訪德陽市公安局某處長的官帽子被害的要丟了,該處長已經去「上邊」寫檢討「背書」了。
大概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們坐火車回德陽,我當時要求:我自己來的北京現在要自己回去上班,不需要他們安排人接送。但是我被非法剝奪了人身自由。我由原單位德陽市郵政局肖開貴來北京接回德陽,直接先送到單位保衛科張沁川辦公室,局長賴靖忠等來看了一下就直接由張沁川等送我到德陽市公安局旌陽區局)區國保隊隊長洪奇、曾廣澄威脅著做了訊問筆錄後,將我非法拘留十五天,送到德陽市拘留所關押。
郵政局在拘留期滿了那天到我家去了幾個保衛科的,保衛幹事李川要我丈夫支付了肖開貴 進京的差旅費、車費等共計二千多元(十四日早上在綿陽下火車時單位保衛科科長張沁川帶著司機早就侯在那了 ,他們是十三日晚上就安排住在綿陽火車站附近旅館,住宿費也找我丈夫支付的)。我丈夫是癌症病人,還被他們通知到公安局核實我的情況,給我送鋪蓋、換洗衣物,我還沒回到德陽,丈夫就被我單位找去「談話」,單位當時的局長賴靖忠、分管思想工作的是甘彬副局長、黨群辦主任田佳、副主任張良華,聽他們說因為我到北京去上訪 ,我們單位全局的精神文明獎被市上扣了,精神文明牌被摘下來了,每個職工的獎金受到牽連 ,我所在部門科長寫檢討「背書」還差點被撤職,我所在部門包括一百多個臨時工的文明獎沒了每人扣了一千元。江澤民一面用誹謗、謊言欺騙群眾、誣陷法輪功,一面將迫害法輪功與周圍民眾的現實利益聯繫在一起,大搞株連政策,挑起不明真相和利益受到損失的民眾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敵視和仇恨。單位被要求組織職工看誹謗大法的央視節目,「揭批」法輪功。單位領導還告訴我,他們為了不讓德陽當地的電視台、德陽日報社採訪報導我上訪的事,花了很多功夫,組織專人請客送禮走關係忙的都成 「三陪」先生了。
我被拘留十五天,拘留證上是德陽市市中區公安局局長符立均的章。在拘留所被強制勞動,很冷的冬天被要求冷水洗東西,睡在磚頭鋪的破席子上,冷得睡不著覺,接了一個放冷水的管子給我們用來洗簌,拘留所的伙食很差, 我又冷又餓。接著,郵政局執行610,市經貿委黨群辦(設在德陽市國安局內),德陽市國資委黨群辦命令,對我實施強行洗腦近兩個月,每天八小時,由分管副局長甘彬任組長,張良華、田佳任副組長,勞資科、黨群辦、教育科、統計科等各科室科長和工作人員多人被安排參與,並強制職工參與迫害,每週輪換一次,並非法限制我的通信自由、人身自由等,下班回家必須由身患癌症受了放療和大型摘除外科手術的丈夫接,才放我回家。上班時間到門衛室,由門衛柳大爺的老伴金康財負責監視,郵政局付給她每天十元錢作為她監視我的報酬,包括上廁也要由她陪同才能去,她寸步不離,隨時給單位相關領導報告我的情況。在這期間,黨群辦主任張良華專門找到我,失去理智的亂罵,他說因為我上訪他被扣了這個月的獎金,我要是再「到處走」他要找人打斷我的腿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剛剛開始迫害,張良華就找我談話,不准煉功。搞人人表態,組織集體收看央視誹謗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電視,假新聞矇騙了很多人,製造仇恨。後來,因為我丈夫病重,急須上省醫院治療,需人護理,單位才結束了全天的洗腦、監視。親戚朋友同事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迫害,大都不敢跟我來往了。家裡的電話和丈夫的手機,親戚的電話被監聽和騷擾。聽在市上當領導的熟人家屬說這次到北京上訪的三個法輪功學員的事都發了內部文件,四大班子都通報了。我所在的郵政系統我知道的就有德陽全市和四川全省的通報。
因為到北京上訪,我被單位由管理員幹部在崗中級職稱經濟師待遇轉為待崗再下崗,工資由原來的每月一千多元變為實發二百多元,並扣除九九年大部份年終獎金。我丈夫在成都「省華西醫院」住院期間,610成員、丈夫單位市財政局、天山路派出所、市郵政局等部門給病危的丈夫施壓、威脅,說如果我再上訪,就將株連丈夫的工作,讓他飯碗保不住等。市郵政局要求沒收我的身份證,我不配合迫害,市郵政局、「610」組織又找到市財政局黨組,帶片警到成都住院處來收身份證,因我和丈夫堅決抵制迫害,他們沒得逞。
無休止的騷擾、綁架、勒索
從此,每到新年、元月、四月二十五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一日等他們所認為的敏感日子,單位 、住家所在地片警都執行「610」命令,打電話或親自到我家中騷擾。上班時期,遇上五一、十一單位 放法定長假期間,單位都強制安排我加班(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北京上訪回來,我就被迫害下崗,在 二零零四年四月我到單位要求恢復工作和待遇,單位一直不放棄對我信仰的迫害,要求寫「保證書」 才恢復工作和待遇,我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單位找我談話,把我當新招的臨時合同工待遇開始上班,沒有正式的崗位和月獎,工資由單位自定了)安排專人檢查是否到崗,單位按「上邊」的要求辦。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 我在旌湖邊喝茶,被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其琛(音)、市公安局旌東分局 國保隊警察胡青松、陳志(原旌東分局國保隊隊長)等綁架並非法拘留十五天,罰交生活費一百二十元。
二零零零年夏,一天上午,市郵政局黨群辦主任張良華,給下崗在家照顧丈夫的我打電話,欺騙說讓我馬上去單位一趟。我才從家裡剛下樓,單位的保衛科科長張沁川,幹事衡敏順已經等在樓下,張沁川強行我上車把我帶到二重華西賓館交給市公安局旌陽區國保隊隊長洪奇、市公 安局旌東分局國保隊隊長陳志。原來,610、公安局、社區人員在華西賓館二樓舉辦由綿陽新華勞教所所長嚴登山(音)帶隊的「轉化」報告團的所謂報告會。會場前面幾排坐的都是便衣警察 和居委會人員,專門來鼓掌製造虛假氣氛,後邊一排坐了些他們採用欺騙謊言強制來的法輪功學員,由電視台錄像,製造假新聞,欺騙群眾,並開所謂的慶功會,大吃大喝。
二零零二年新年前,為防止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610及市公安局實施全市統一迫害行動,天山路派出所指導員楊某帶一群警察到我家門外,先是打電話要求我保證在家不外出,他們使勁打門 ,要求要見到我本人的面當面確認在家沒去上訪他們才算完成迫害任務,我拒絕開門,不配合迫害,楊說我妨礙公務,打電話增調警力來撬門,威脅說要以「妨礙公務罪」非法拘留我。從晚上九點一直折騰到半夜十二點過,還在家門外砸門威脅,警察還叫來丈夫單位的科長 幫著打電話叫我臥病在床的丈夫起來開門配合他們,未果,直到丈夫的單位辦公室領導出面竭力擔保、勸阻,警察才離開。我和丈夫一夜未閤眼。
中共十六大期間,「610」安排市財政局辦公室分管的財政宿捨保安每天打兩個電話,看我是否在家。參與打電話的保安有葉代青、闞金輪(音)、鄒某。若不接電話,他們要馬上通知天山路派出所值班片警與居委會朱主任,沒超過一刻鐘,片警和朱主任就沖到家門口敲門打著探望的幌子來找我。 到家中來騷擾過的片警有:柳恆、賴炯、譚某等。
第一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四月六日,我因向世人講真相、貼揭露天安門自焚繫江政府造假等真相不乾膠,被綁架迫害,參與人員有市公安局旌陽區警察洪奇,市公安局旌東國保隊警察王文武,鄧英(音 )還有一個巡警,天山路派出所警察楊某等,當天下午王文武帶著警察用在我包裡搜到的鑰匙打開我家門,(我丈夫重病在床因為我被綁架中午沒人給他做飯沒吃沒喝,當我丈夫質問王文武指出他們是執法犯法,王文武竟然惱羞成怒,辱罵我丈夫)非法抄家後強行將我綁架到看守所。丈夫一人重病在家無人照顧。
在看守所被關押幾十天,我絕食抗議,每絕食三天半就被灌食一次。看守所警察楊某(女)將我銬在水泥鋪上、手腳用鐵鏈分開鎖住。吸毒犯陳丹捏住我的鼻子 ,使勁擠壓兩腮;一個男犯人用一指多寬一竹片撬開我的嘴用勺子灌水。看守所日常巡視,市檢察院幹部劉某則站在一旁邊看邊罵,詆毀大法。在這裡,我還被強制奴役勞動做塑料花。這期間王文武、鄧英非法提審我,威脅著問資料哪來的。
我很快被通知被非法勞教兩年,後來王文武等找到我病危的丈夫讓簽勞教書,被我丈夫拒絕。接著我被轉到「德陽市勞教轉運站」強制勞動迫害,因丈夫病危,被改為所外執行。在轉運站學習室,我又被強制做塑料花(與看守所大同小異)從早上六點過起床做完清潔到傍晚六點、除吃飯、上廁所外一般不休息(接見日除外)。我上訴到市公安 局法制科勞教管理委員會後,七月份,市政法委書記劉洪慶、王文武等又來做轉化工作。絕食一週後,國保隊上述成員及領導王其琛,陳志、武怡(音)(市勞教轉運站站長),轄區派出所小譚,市政法委書記劉洪慶、610主任陳剛,我單位女工委王靜,丈夫單位科長朱躍君、馬藝華等到轉運站會議室召開會議,並把我父母通知來。會上說:因為我丈夫病情惡化生命垂危,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改判為所外執行,整個過程他們還錄了相。就在這三天前,黃建鋼、鄧英、胡青松還到轉運站威脅說,要把我馬上送勞教。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我拒絕在「解教」書上簽字,旌東分局國保隊通知郵政局,郵政局執行非 法勞教期間低生活費,並有大概半年多時間停發了生活費。經查詢,德陽市郵政局黨群辦副主任張良華說他與市局分管局長葉紹銀、德陽市經貿委,市國資委簽了合同,「轉化」大法學員與獎金、政績等掛鉤,要層層考核、層層掛鉤。 迫於「610」的壓力,加大迫害力度,不發生活費是單位採取的措施之一,單位還建議 「上邊」繼續送勞教等。經貿委宣教處黨群辦肖禮忠主持全市的針對法輪功問題的大會上說德陽市廠礦企業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領導都要表態,簽「轉化」合同、獎懲、試行辦法等,並要求單位在聘用、提拔等多方面進行限制,並要單位安排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視,定期向其彙報情況。
我到市勞動仲裁委諮詢,就單位領導對我上班後仍繼續迫害的事實立案。勞動仲裁委受理此案 ,稱如果通過調查核實,事實成立的話,單位的做法確實違反了勞動法,並通知單位答辯。單位領導開會想對策,彙報市「610」,市「610」給勞動仲裁委施壓並讓勞動仲裁委撤銷了受理 ,收回受理憑證,市勞動仲裁委被迫稱受理檔案丟失。
二零零五年春、夏,盯梢的特務更多了,每天出大門就有特務跟蹤,並打電話通知下一位特務 。單位也落實人員專門監視我。有一次我對跟蹤的人說希望他不要再幹這樣的壞事。 他說上邊給他錢,他要吃飯。禍首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掌控經濟,底層民眾為了生存也被他脅迫著主動或被動的參加迫害善良的修煉人。
邪惡洗腦班
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德陽市政法委,市「610」指使德陽市天山路派出所(柳恆等)伙同德陽市郵政局分管局長葉紹銀、黨群辦副主任張良華、人力資源部趙軍方、旌陽區郵政局黨支部書記張頻、督察白光及王高雲、劉曉霞、司機陳太國等,將正在上班的我綁架到廣漢市禾興鎮洗腦班,即所謂的「德陽市崇尚科學教育學校」進行迫害。而在頭一天,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我的父母在什邡市大街上被同時綁架到德陽市東湖山洗腦班,當晚我父親被單位陳偉等接回什邡送到家中,受到他們長期的騷擾迫害,我母親被關在市東湖山洗腦班迫害。
禾興洗腦班對我迫害的手段:
誘導欺騙:洗腦班專門配有心理醫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邪惡的誘導,實施精神迫害。他們處心積慮,抓住你說話的某個小差錯,不計其餘,適時擴大縮小,攻破對方心理防線,使其 「轉化」,也就是放棄信仰。還有專門培訓的說客,以中共哄騙人的歪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洗腦。
剝奪睡眠:幾天幾夜(三天或五天)剝奪我的睡眠,其間三人一組的所謂幫教人員輪流每日二 十四小時逼迫我回答他們所謂的問題,主要是攻擊法輪功的內容,不允許保持沉默,否則就用 記錄本、扇子等順手操起的東西打我的頭。剛要入睡「包夾」就製造響聲不讓睡或用腳蹬我的床。強迫看央視的電視劇。
藥物摧殘:強迫我吃藥(一種白色小顆粒的藥丸)、量血壓。吃藥後的症狀:大量脫髮,腹脹 ,心驚心悸、無法入睡,修煉以來很健康的身體被破壞,整月整月經血不止。
貼身監控:對被綁架去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進去後被關入囚室,一人一室不准出門.另派兩名 「包夾」每日二十四小時監控,吃、喝、拉、撒都在室內。兩個「包夾」半步不離,不准煉功、不准發正念。要求只能按他們的要求做。
洗腦班是法外黑監獄:我父親還有其他親戚到那兒找我,洗腦班稱沒有這個人,不認識我。我單位也謊稱送我到外地學習去了還欺騙外面的人說「學習班」 條件好就像住賓館 。就這樣我被失蹤三個多月,被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參與迫害的人員眾多,淪為犯罪人,這些主動或被動的參與者同時也是這場人禍的受害者,禍首就是江澤民。
二零零五年七月,德陽市郵政局分管局長葉紹銀、黨群辦副主任張良華、人力資源部趙軍方 、旌陽區郵政局黨支部書記張頻等到廣漢洗腦班 ,威脅我不放棄信仰就開除公職。司機是周建。
二零零五年八月,德陽市公安局王文武到洗腦班威脅我說:我們有監獄, 有軍隊,有國家機器,不「轉化」就給你換個地方(關押)。二零零五年八月,已升任市公安局610的王文武領頭,伙同什邡市公安局國保隊劉洪建、吳光華、周珉瑾三人及德陽市公安局旌東分局國保隊周波、廣漢禾興鎮「610」洗腦班基地包夾(自稱)劉桂蓉(住於德陽市廬山路金穗小區)、德陽市財政局人教科幹事趙家淑(女)、鄭某 等,在未通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電話找來一個職業開鎖匠撬開兩道防盜門,非法闖入我家中,在趙家淑指點下徑直找到主寢室隱蔽在牆上的保險櫃,撬開保險櫃把裡面的東西全部堆到地上並拿走全部生活積蓄(活期存摺),戶口本等。同時搶走的還有大法書籍等。接著這群人又下樓到地下儲物室撬門,王文武還說撬門費應該由大法弟子付錢。然後王文武又指揮這伙人驅車到我單位找到旌陽區郵政局旌陽局張頻要非法抄我的辦公室,張頻安排王高雲領他們去,結果一無所獲。我要求通知父母親人,周波說這個要找他們領導研究後再說。被非法抄走的活期存摺,是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我從勞教所保外就醫回家,什邡市國保隊李勇電話通知我父母到他辦公室去拿回。我的戶口本至今未歸還,我現在的戶口被 上在單位德陽市郵政局的集體戶口本上面。
再次被非法勞教和抓捕
因在市洗腦班不放棄信仰,被迫害七十多天後,市政法委,610(主任陳剛)和市公安局610王文武,德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什邡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伙同我單位開會串通決定,我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裁定書上我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皆寫錯了的,工作單位寫成無業人員,不知是何用意。德陽市政法委610和德陽市公安局安排什邡市公安局國保隊指導員劉洪建,喻建國,周珉瑾把我劫持到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五年月七日被綁架到洗腦班,八月十九日被非法關進德陽市拘留所被刑事拘留一個月。九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勞教二年。
我被關押在勞教所三大隊七中隊四樓,人稱牢中牢、獄中獄的五號小間內。 不准與任何人接觸,甚至家人去電話也不讓接、不准與外界通信包括家人。中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手段罄竹難書,《九評》書中有真實的記述。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即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我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同樣受到那樣的迫害包括:唆使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不准眨眼睛(包夾用我的錢買了風油精往我眼睛抹),毆打、打耳光、體罰、限制購物,精神上侮辱謾罵恐嚇「不轉化就火化」,站軍姿,坐塑料小凳折磨。
因為不轉化,幫教和吸毒犯「包夾」楊延延勾結要加大迫害,同時恐嚇威脅, 楊延延對我用所謂「十字架」刑罰時,我逃出嚴管禁閉室,她在後面緊追,我從四樓樓梯口跳到三樓時摔倒,造成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骨頭也露在外面 了。勞教所醫院一看也沒做任何處理,七中隊管教王某和兩個普通犯人陪同又送到資中市人民醫院,一路上長安小麵包車顛簸厲害,疼的我大聲慘叫,就這樣一路流血,從資中楠木寺勞教所七中隊四樓到位於所外的勞教所醫院,再到資中市醫院手術室。勞教所七中隊隊長任某一直在手術室。後保外就醫,由父親包了什邡市醫院的120救護車接回什邡。
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明慧網)
在什邡市人民醫院照片才被醫院告知,資中的醫院只把破了的外皮膚縫合,骨頭都沒接合就打了石膏,錯過了最佳手術時機,而且傷口感染化膿。權威骨科專家建議先輸一個月的高級抗生素如果傷口不感染了,再拉開傷口考慮從新接骨,要打鋼板鋼釘,但因為不是骨折了馬上將骨頭復位的舊傷就可能有後遺症。如果手術一年後還看情況,要去醫院再手術取鋼釘鋼板。這前後過程中生活不能自理,得拄拐杖。住院費加手術治療費得上萬。我從醫院出來,回家修煉法輪功,一個月後我就奇蹟般的站起來了,可以慢慢行走了。去什邡市醫院和市衛生局的知情者都說是醫學奇蹟,法輪大法真是不可思議的好。我通過煉功,腿傷正在漸漸的恢復中。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在樂山(井研)研城與另一同修被當地公安局警察綁架到該地看守所關押,期間被獄醫用鼻飼灌食。他們說他們的網上有對我和我母親的「協查通緝」 ,他們已經找了我們好久了。研城的警察通知德陽市迫害我的部門接人,德陽市不接,並讓研城公安局直接送資中楠木寺勞教所,因為我的腿傷還明顯,他們知道不符合收所的條件,德陽市 610等迫害部門和研城公安局通過跟勞教所教育科張科長聯繫,到勞教所醫院只讓另一學員下車體檢,把我藏在汽車上不要我下車,到了勞教所大門研城警察拿著只有接收一人的手續,門衛警察疑問他們為甚麼多送了一個,研城警察急忙把車開進去,一邊騙門衛說早就說好的了。
就這樣,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我再次被非法關押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繼續迫害。我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勞教所對我進行殘酷迫害,幾天後就被折磨得變了形,而且不能行走了,使得通過修煉法輪功 逐漸恢復的腿傷開始嚴重惡化,骨頭肌肉及整個身體右側肌肉萎縮,右側整個骨骼塌陷,比較正常的左側,外觀上都能看出來(造成現在我骨折的右小腿比正常的左腿短三釐米左右,而且兩腿並攏時可以看到受傷的右小腿比正常的左小腿彎曲有一點五釐米以上)。
(明慧網)
右小腿比正常的左小腿彎曲有一點五釐米以上(明慧網)
即便如此,勞教所仍然毫無人性的繼續關押,為了阻止我煉功,給我一人就安排了四個包夾,她們二十四小時雙人輪班守我,她們通過我了解到法輪功真相,大都同情和暗中幫助我,勞教所害怕了,經常給我換」包夾」,半年多點加起來就有四十多人被輪換。從入所隊轉到三大隊七中隊三樓,人稱牢中牢、獄中獄的小間內。不准與任何外人接觸、不准與外界通信包括父母,甚至父母打的電話也不讓接,。還非法加期二十天。迫害手段有毆打,群毆、打耳光、站「金雞獨 立」(整個上午的站)、地上拖拽、抓起甚麼就用甚麼打、辱罵、剝奪睡眠,每天只讓睡二、三小時(要出所時,有所改善),不讓大小便,有好多次都拉在褲裡不讓換洗。每週只能洗漱一次,大冬天一週給一瓶或二瓶溫水瓶的水洗漱(有時是冷水)我通過絕食爭取最基本的生存條件。從那時的迫害開始,原本修煉了身體健康的我,出現便血,這之後,一直經常便血,或大便帶血。
繼續非法拘禁,母親被非法判刑
出勞教所時,我存在生活卡上的錢還有五千多,勞教所只歸還給我幾百塊錢,其中有四千九百多元錢被勞教所硬搶了。 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晚上,被祕密的由單位德陽市郵政局張良華,鄧小紅,保衛科王勝,司機陳太國接回。車到德陽已經是十月 九日凌晨零點,他們不通知我的父母親人。直接送到市郵政局五樓一個大辦室,人力資源部科長趙俊方(趙軍方)早等在那兒了,他恐嚇威脅我後,親自帶隊將我連夜送到德陽市黃許鎮郵政支局 後院沒人居住的老樓裡一樓非法拘禁,到那已經快凌晨三點。後來得知他們提前做了充份的準備,事先告訴黃許郵政支局的工作人員晚上不要關院子的門,謊稱市郵政局晚上要來檢查安全,祕密非法拘禁我,開始,連那裡上班的職工都不知道。請四人(德陽市郵政局辦公大樓門衛保安余治華及其妻張永紅.其嫂肖蓮蓉(音)和一退休職工張德松).兩個班輪流值守,十月九日,張德松在知道這件事情的真相後主動辭去了這份臨時工作。郵政局給看守我的人每人發五十元/天工資,包三頓飯,有飯館送來,並每天安排單位一位幹部來幫教。看守我的人被要求每天給王勝打電話,「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十月九日白天,我打的士逃離,肖蓮蓉(一邊打電話報告一邊緊跟著我沖到我的車上,車到德陽市泰山南路原二中門口被市郵政局的車攔截,保衛科王勝和趙俊方罵我給他們添亂,很想揍我一頓 。接著馬上被市郵政局的副局長葉紹銀,辦公室主任劉成芳,人事部趙俊方,保衛科王勝等又劫持到黃許鎮那個小屋非法拘禁,劉成芳罵我「不懂遊戲規則」。這期間,我一直要求給父母打個電話,他們都不允許。十九天裡 ,天天安排單位的科長或幹部來做轉化工作。威脅不轉化就不放人或換地方(關押)。我沒有人身自由,也沒有通信自由,當時郵政局局長是唐華健。黨群辦主任張良華。
十月十日我父母打電話到勞教所後被告知我被單位拿著610的手續接走,我母親又打電話找610主任陳剛,陳剛說:這是啥時候!你還(敢)找我要人。還說我被單位接走。當天下午父母從什邡趕到德陽,找到市郵政局,劉成芳,趙俊方接待,趙謊稱:單位送到成都培訓去了,我父母要求打電話聽聽我聲音,他們不同意。同時,單位暗中報案通知德陽市公安局國保隊構陷我父母擾亂郵政局工作秩序,市國保隊黃建鋼來到郵政局看現場。父母無奈當天回到什邡。
事隔兩天,十月十二日,我父母在什邡市大街上行走時被什邡市公安局國保隊副隊長李勇和成員吳光華、李徐偉等綁架,我父親被劫持到什邡市城西派出所,我母親被他們單獨劫持到家中並被非法抄家,接著把我的母親送德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父親當天被放回家中。德陽市政法委610、什邡市政法委610、什邡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構陷我母親,我母親被非法判刑四年。
因為我被非法拘禁的事件曝光,我母親被非法關押,我被市郵政局提前結束了非法拘禁。我從勞教所出來右側身體萎縮嚴重,不能正常行走,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參與迫害的人怕被曝光,不讓我回家也怕周圍民眾看到事實,單位不讓在家休息,要求立即上班,設了法輪功特殊崗位,繼續迫害我。我母親被非法判刑四年,我請來北京正義律師為母親做無罪辯護,並在大概二零零九年年前向省市檢察院,德陽市什邡市市上領導四大班子等寄了控告書。
再次被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我剛上班,八點四十分左右,德陽市公安局610辦公室主任王文武、德陽市公安局 旌東分局副局長呂某、及國保隊隊長楊建國、副隊長周波伙同天山路派出所王指導、閆科及三個女警等十幾人強行闖入辦公室,說是問點事。我不配合他們,惡警在辦公室裡強行拖拽我, 周波強搶我的隨身挎包,還說「再不配合就用手銬銬起拖走」,隨後用警車劫持至市天山路派 出所。王文武說:「我們問點事,然後再去你家看看。」接著非法搜身,搜隨身包,扣押了包中的我為母親王忠瓊請律師的費用清單(出庭費一萬元的轉帳支票收據)、親戚的電話號碼等,接著又是拍照又是攝像,並讓我單位跟去的保衛幹事史小兵簽字,讓我簽字按手印。然後開了三輛警車到我住宅--德陽市財政局宿捨非法抄家。非法抄家有十個警察:王文武、呂某、楊建國、周波、閆科、王指導、天山路派出所三個女警一個男警,單位保衛幹事二人在場。
三個女警看著我,在家裡上廁所兩個女警跟著,另外七個警察翻箱倒櫃非法抄家,包括廚房吊櫃、冰箱冷凍室、床底下、衣櫃頂都抄了。抄走大法師父的法像連鏡框及墊法像用的兩塊黃顏色的布,丈夫的遺物、兩個他辦公用的U盤、一本《轉法輪》、及母親王忠瓊在德陽市看守所被關押期間為她請北京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的所有信件、律師的所有信件、文字資料、法律文書、王忠瓊的非法判決書(一審、二審的)所有的申訴材料,控告書都抄走了 。還有一套二零零八年的聖誕晚會、新唐人電視台舞蹈大賽,共六張光盤。隨後警察又開車到德陽市郵政局3020室非法抄辦公室,把我給律師打電話用過的手機卡、過年同事寄的問候明信片、 為母親王忠瓊寄申訴書的收據和我給省市檢查院市上四大班子寄了控告信的回執抄走。
隨即劫持我至天山路派出所,等了一會兒,約上午十一點半將我劫持至德陽市八角鎮派出所(才裝修過的)。午飯後開始作所謂專案組「訊問筆錄」。(王文武剛開始以聊天的形式問東西哪來的還問我誰叫我請的律師,後來他指揮按正規程序走)。幾個警察強行取手印,過程中警號為 26946的女警反摳我的指甲,在疼痛難忍的情況下,取了手印。惡警楊建國還囂張的說,現在是共產黨的天下,他們想怎樣就怎樣,不需要啥子手續。下午六點,我才被從八角派出所拉回天山路派出所,警察通知單位保衛幹事史小兵把我接走直接交給已經等在那兒的我的父親。當時至今,單位黨群辦主任是欽愛陶。
在被迫害的這十幾年中,我多次發現家裡有被人強行打開家門(門鎖上有痕跡)偷偷翻動的痕跡,我曾打110報案, 天山路派出所來了兩個警察查看現場並照相,當知道我是法輪功學員時,他們馬上停止了現場勘察,對我說,先回去問問「上邊」是怎麼回事再說。從此,沒了音訊。家裡被翻動的情況繼續發生過多次。
僅僅因為我是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我的信仰是「真善忍」,江澤民就慫恿、逼迫各級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無法無天。我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造成我嚴重傷害的元凶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