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敬賓:彌合警民間的撕裂,必須堅守道義,擺脫共產鬥爭思維

2015年06月20日評論
在中國大陸,除了政府官員和城管以外,「警察」,可能是當下挨罵最多的一個職業了。近期成為輿論焦點的太原警察王文軍粗暴執法致討薪女周秀雲死亡一案,和黑龍江慶安縣警察李樂濱濫用槍械打死訪民徐純合一案,在人們本就對警察這個職業烏漆抹黑的印象上,又塗上了兩道黑黑濃濃的印跡。

與這種對警察職業越來越低的評價相伴隨的,是來自於警察內部的委屈和抱怨。重慶律師游飛翥來到慶安欲找李樂濱質詢其擊斃徐純合的現場情況,卻遭遇野蠻拘留。剛剛獲得自由的游律師在其微博上記述,當時負責審問他的警察跟他說:他「找李樂濱是挑釁,是對全國警察挑戰」。這個警察所言恐怕代表了不少警察對輿論譴責槍殺徐純合案的態度。6月9日央視《新聞1+1》節目聚焦河北肅寧縣一場特大槍擊案,主持人白岩松在事實未清的情況下,使用中性詞彙「死亡」,迴避用「犧牲」一詞定位案件中被打死的警察,更是引來警界,特別是基層警察的比較激烈的反彈。

民眾與警察間的對立越來越突顯,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因為它不僅是兩個本不該有隔閡的人群之間的矛盾,它是中國社會價值觀嚴重撕裂的一個表徵。但我們看到,彼此間的譴責和對抗並不能達到使這種撕裂的狀態彌合的目的,有意義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理性的思考,找到問題的癥結,在基本價值層面統一認識的基礎上,拆除橫亘在雙方間的阻隔之牆,辨明並抵制離間彼此的勢力,這樣才可能重建相互間的信任與理解,進而推動整個社會的公正、整合與和諧。

警察,本該是一個受到全社會尊敬的職業,為什麼會受尊敬呢?因為警察是代表政府,代表權力,在民眾無法以一己之力抵禦傷害與危險時,給予民眾以保護和支持的最主要力量。警察處在政府與民眾中間,他一方面是政府命令的執行者,另一方面他被政府賦予了保護本國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使命。那麼對於「警察」來說,是誰賦予這一職業存在的根基呢?是政府,還是民眾?「警察」的本質到底是國家權力的機器,還是民眾利益的保護人?他到底是把服從命令做為天職的冷麵打手,還是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當作自己崇高使命的英雄?正常情況下,這幾種不同的表達可以和諧的統一在「警察」這一職業的內涵裡,但當權力的利益與公民的利益產生距離甚至相互矛盾時,上面的選擇題對於警察來說就會變得異常尖銳起來。

可以從兩個角度回答這個難題。一個是從現代政治的角度看:現代社會,在政府與公民兩者的關係上,政府是公民組成國家後的衍生物。公民出讓有限的權利與價值交由政府,目的是要求政府維持社會的正常運轉秩序,所以我們可以說,政府是靠公民養活的。從這一角度看,警察作為政府組織的一部分,自然也應當把維護公民的利益作為其職業存在的根本理由。

除了政治角度,還有一個人倫道德的角度。「道德」就好比水,他謙遜溫柔,無聲無形,卻滋養衍生著萬物。人類社會沒有了道德,就和自然界沒有了水一樣,就會在粗糙、凋敝、堅硬、風化中毀滅掉。可是在當今很多中國人的眼中,倫常道德是一個非常無力的詞彙。經歷過數十年慘烈的文明浩劫之後,中國人被由一個最重禮儀倫常,最重風俗教化的族群轉化為只相信武力征服,只信賴強權管制的野蠻人。而這種觀念在警察行業就更幾乎被視為公理。人們以為警察的本質就是懲戒,就是恐嚇和震懾。很多警察的自我定位就是「強權發威時的拳頭」,並且以此種定位自豪。沒錯,警察應該是強有力的,但這種強力本身並不值得驕傲。當強力與道德割裂,強力就必然會走上恃強凌弱的錯誤道路。警察的強力只能是用來保護社會道德的,這種強力的使用必須以弘揚光大人類的優良品性和主持社會的正義為目的。

然而警察職業的錯誤定位由來已久,當共產黨在中國建政,就粗暴的把警察的性質界定為國家的「暴力機器」。雖然也宣傳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實質上卻是把警察當作它對內威嚇、鎮壓民眾的「軍隊」來看待的。因為中共政權是一個超集權政權,它不僅壟斷國家全部政治、經濟、文化資源,而且還要用各種卑鄙的造謠和殘忍的手段摧毀打倒風俗倫常、禮儀道德,用「假、惡、斗」的思維對中國人進行「靈魂深處」的改造。一個把全國人都視為自己的意識形態的實驗品,都視為自己權力的所屬物的政權,更不可能一絲一毫放鬆對自己組織內部的武裝力量——「警察」——的控制力。

隨著上世紀80年代市場放開,中共官場的腐敗愈演愈烈,特別是1989年一場殺戮,絞殺了國人對清廉政府的希望,權力尋租此後更發展到肆無忌憚、明搶豪奪的地步。警察行業的腐敗自然也是無可避免的。再到江澤民時代,因為突然發動針對全國上億人的迫害法輪功運動,「警察」一下子成了它實施迫害的最得力工具。周永康任政法委書記時,以所謂「維穩壓倒一切」的口號,實行對法輪功學員及各種維權者的殘酷鎮壓。十幾年來,全國警力大增,正規警察外,更招募無以計數的缺乏有素訓練的「協警」「輔警」。警車遍地,警務裝備迅速升級。中國已經成為一個地地道道的「警察國家」。身處其中的警察們,可能會片面的相信權力的謊言:以為這一切說明警察這個職業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重視,警察的地位在提升。但事實卻是,警察的地位並沒有提升,而是這個政權為維護自己脆弱的權力,在不斷擴大著對社會的打擊面。警界,正是在這樣的惡政惡法的操控和欺騙下,慢慢褪變著對自己「正義維護者」的定位與認知,以至對這個社會、對民眾充滿了敵意也不自知。

2013年11月,《中國警察網》論壇發表署名「長夜孤燈」的一名警察的文章《讓警察職業回歸本位,才能真正體現「為誰用警」》。此文對警界存在的問題做了比較深刻的剖析。文章認為:「在當下征地拆遷、信訪維穩、勞資糾紛、醫患矛盾等等這些社會深層次的問題上,可以說無處不閃動著警察的身影,……其實,所有的這些都不是警察的職責所在,更與『正義』一毛錢關係都沒有,而且這些問題也絕不是警察這個行業可以解決的,當警察以一種強硬的姿態出現時,往往不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是壓制問題或拖延問題,於是,警察在這中間扮演了一個『費力不討好、自己都討厭』的角色,讓群眾抵觸,讓自己灰心。」此文觀點得到許多讀者、包括警界同行的認可。

可遺憾的是,因為長期被中共政權壓榨與洗腦,很多基層警察都沒有作者「長夜孤燈」這樣對自己的現狀有如此理性和清晰的認識。結合上面提到的王文軍和李樂濱兩名警察,王文軍為什麼眼見周秀雲失去生命體征卻無動於衷,還野蠻地踩著周的頭髮?李樂濱為什麼在徐純合已經倒地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悍然拔槍?之後面對輿論的譴責他為什麼還說自己感到委屈?為什麼有那麼多警察選擇站在支持王、李兩名同行一邊,而不是認為這兩人的言行敗壞了警察這個職業的榮譽?

這只能說明,對待反對中共迫害,堅持維權上訪的廣大民眾,很多警察都會不假思考地將其視為反社會分子,而對這些人的野蠻執法也幾乎成了一種「慣例」。

即是「慣例」,就成了不必去思考的常態。也許很多警察也有無奈的心理,但這種無奈卻無法與自上而下的野蠻暴力相抗衡,無奈隱藏在心底,漸漸的也就被麻木所替代。可人們意識不到的是,麻木最終變成了冷酷,從最開始的承認自己只是暴力強權手中的工具,到最後成為了暴力本身。

可當把思考再向更深一層去挖掘,警察又何曾不是受害者?因為《新聞1+1》報道河北肅寧槍擊案事件,網上諸多警察和警察家屬寫公開信給白岩松。其中有一篇向白岩松大倒苦水,他講述了在出警現場遇到不合作群眾的煩惱,他反問白岩松如果他遇到這樣的事要怎樣處理?他告訴白岩松每一個基層警察都有非常重的工作量,他說他們都缺少必要的專業訓練。那篇公開信寫的非常激動,但卻失去了起碼的理性。因為他在抱怨媒體和公眾為什麼不體諒警察的困難、艱辛與不足,在他的觀念裡,認為這些困難、艱辛和不足已足夠成為他錯殺、誤殺一個平民的合理的理由!

有這樣一個小寓言:老闆訓員工,員工委屈了回家訓老婆,老婆委屈了罵孩子,孩子同樣不敢反抗,把火氣都撒在那條可憐的寵物狗身上。人們拿這個寓言比喻中國人不快樂的生存現狀。上面那封公開信的作者就是同樣的欺軟怕硬的邏輯。他被訓練被洗腦,以至於他都不會去想一想:警察所有這些困難、艱辛與不足,所有這些問題的製造者都是中共政權。他所有這些苦水,都應該去找這個政權去傾倒;他所受到的很多傷害,都應該找這個政權去討還公道。

中共政府對警察的傷害還不只這些:它習慣以權代法,隨意號令基層警察四處救場滅火、施暴鎮壓,這才使得基層警察勞頓不堪,而它何曾考慮過要為警察的權益負責;它根本不會願意為警察設立操作規程,使其執法有據可依,因為它喜歡警察只依附於它的權威之下;而當社會矛盾激化,民間怨聲越道危機四伏的時候,它又拿警察來做它的替罪羊,說是整肅警風警紀,卻對曾經自己一手造成的腐敗混亂的警風一推六二五,不負任何責任;警察整日面對社會的陰暗面,心理會遭受巨大的衝擊與傷害,政府卻仍是一味把各種維穩任務拋將過來,又何曾對警察的身心俱損有所體恤;警察比任何職業都更需要得到正向的鼓勵,今天中國的警察可能比任何人都需要看到人性的美好,看到自己工作對於這個社會的意義,但是他們看不到這些,這是因為操控他們的本來就是一個殘忍、野蠻、嗜斗,單單不知道美好為何物的中共政權,所以他們只能看到仇恨,也就慢慢學會了仇恨,把斗與恨當成自己活著的常態。

文章寫到這裡,或可以釐清權力、警察、民眾之間彼此矛盾的脈絡了。很多的中國警察,他們既是害人者,同時又是受害者,將警察作為一個整體來仇視,這不僅不合理,更忽視了製造這些問題的根源。只有從根源處入手,認清警察與公民間矛盾的假象,走出江周製造出來的與全社會為敵的反人類思維,拋棄中共政權的極權統治,共同用善意與理性去達成和解,才可能結束現在這種社會撕裂的狀態,讓中國回歸一個正常的社會形態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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