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03日訊】據明慧網報導,河南省南陽市法輪功學員張金尚是一位優秀教師,曾經連續多年獲得高招質量評估第一名。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的十六年中,多次被南陽市宛城區「610」及有關機構迫害,身心遭受傷害,年紀輕輕白髮早生,甚至脫髮。近期,張金尚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特請求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依法立案,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被控告人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來至今,利用「610」非法恐怖組織及包括軍、警、公、檢、法、司、國安、外交、新聞、政法委等各級黨政機構在內的整個國家機器,一手挑起、煽動、策劃、組織並推動實施了一場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群體大規模的、系統的、長期的滅絕性迫害,被控告人江澤民作為該犯罪集團的首惡元凶,罪責難逃。
下面是控告人張金尚陳述的受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四月,我喜得法輪大法,用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好教師。得法後我的身心更加健康了,更加樂於助人了,工作更加勤奮了。所教課程深受全校師生好評。多次在學校講授公開課、觀摩課、優質課,獲得高招質量評估第一名,被宛城區教體局評為「區級先進工作者」。
被控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於同年七月二十日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利用各級610在全國,系統的推行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後,本人深受其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全國所有媒體、電視、報紙鋪天蓋地的污衊法輪功,以栽贓誣陷的謊言抹黑法輪功,攻擊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煽動全國人民仇視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全面展開,法輪功學員失去了人身自由。派出所學習班,學校學習班連著辦,逼著學員在已印好的、攻擊法輪功及創始人的、表達放棄修煉的材料上簽名,逼著交出法輪功書籍、音象資料、法像、坐墊等,逼寫保證書。區政府組織座談會污衊法輪功等等,整整一個暑假假期。一九九九年九月,我校團委書記喬中慶到我住處收走了我的大法書籍。學校並停止了我連續多年的班主任工作。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我走上了天安門廣場,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當即被廣場上的警察帶上一輛警車。在車上一名警察用皮帶反綁我的手,並脫下鞋子摔我的臉,把我摔得脖子浸血。之後把我送到河南省駐京辦,然後又把我送到南陽駐京辦。南陽駐京辦通知我單位領導,在向我單位勒索五千元後才讓我單位領導──校長趙富文、副校長范新昌、辦公室主任張捷等三人把我接回。
回到南陽我校領導和南陽市宛城區教體局黨辦主任劉萬榮把我綁架到南陽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治安大隊,接手的治安大隊警察段獻成把我關到南陽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我被號中牢頭王勇等人先毒打一番。在看守所中,多次被迫做奴工,製作藥品盒子,對我肉體上折磨。
在一個月後,八月三十日我被家人托關係保出。回到學校,校長逼我寫了不煉功保證,並在全體教師會議上宣讀後才讓我繼續上班,此後連續九個月扣除我的工資共計三千六百元(當時每月工資五百三十元),每個月扣四百元,只給我保留一百三十元的生活費,執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截斷」的命令。
二零零零年,我校政教主任李長宏在校長的授意下,組織召開演講比賽污衊法輪功,毒害了全校師生,執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的政策,讓我的心裡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零年底,宛城區紅泥灣鎮派出所警察張永毅等人到我校對我恐嚇,逼我在一份不煉功的保證上簽字,並扣押我的身份證,同時勒索我現金一百元。
二零零一年新年期間,我被學校「軟禁」,校長趙富文讓我每天到學校辦公室坐班,出門由我校教師張士群跟著。
二零零一年三月,宛城區治安大隊長王太成帶領宛城「610」人員到我校騷擾我,企圖讓我寫揭批法輪功的文章。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學校主要領導趙富文、張學林、范新昌、丁曄、李長宏等人把我叫到校長辦公室,逼我填寫一張表格,據校長說這張表格是宛城「610」口頭傳達給他的,並且不讓備份。我不填,校長說立即給宛城「610」打電話。我被迫流離失所兩個月。回到學校後,受到不少教師、學生和社會人員的冷眼,內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學校主要領導趙富文、劉尚欣、張學林、范新昌、丁曄、李長宏等人配合宛城區教體局、宛城「610」,把我誘騙到學校辦公室後,由我校保衛科人員陳勝強等人堵住門口,學校車輛(車牌號:18169)、宛城教體局車輛(車牌號:BT369)、學校外邊還有一輛車(也是宛城教體局的)早已嚴陣以待,圖謀把我綁架到南陽洗腦班,說甚麼「學習」一個月。被我識破後走脫。
兩個月後我回到學校,校長趙富文以我礦工超過十五天為由,逼我下崗,下崗期間發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學校對我再次執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截斷」的政策。後經我據理力爭,半年後即二零零六年三月恢復了我的崗位和工資。
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學校以我修煉法輪功為由,取消我的晉級資格。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已上報的國家級骨幹教師培訓在臨出發前被我校校長趙富文取消。同年八月,本人獲得一個區級優秀教師名額,在獲得學校推薦上報後,宛城區「610」以我修煉法輪功為名不讓通過。
二零零九年十月,我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期間,學校有用心不良的教師在南陽市長書記留言板上發帖稱:南陽市四職專有煉法輪功教師晉級。校長張捷、政教主任陳勝強等人把我堵在辦公室讓我寫保證,以平息此事。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廣州大運會期間,宛城「610」逼迫我校讓我去洗腦班,雖然被我嚴詞否定,但我被迫離開學校兩天,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從一九九九年以來的十六年中,我多次被南陽市宛城區「610」等有關單位迫害,身心遭受極大傷害,家人因此也擔驚受怕,備受熬煎。我年紀輕輕白髮早生,甚至脫髮。
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被控告人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來至今,利用「610」非法恐怖組織及包括軍、警、公、檢、法、司、國安、外交、新聞、政法委等各級黨政機構在內的整個國家機器,一手挑起、煽動、策劃、組織並推動實施了一場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群體大規模的、系統的、長期的滅絕性迫害,被控告人江澤民作為該犯罪集團的首惡元凶,罪責難逃。
下面是控告人張金尚陳述的受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四月,我喜得法輪大法,用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好教師。得法後我的身心更加健康了,更加樂於助人了,工作更加勤奮了。所教課程深受全校師生好評。多次在學校講授公開課、觀摩課、優質課,獲得高招質量評估第一名,被宛城區教體局評為「區級先進工作者」。
被控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於同年七月二十日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利用各級610在全國,系統的推行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後,本人深受其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全國所有媒體、電視、報紙鋪天蓋地的污衊法輪功,以栽贓誣陷的謊言抹黑法輪功,攻擊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煽動全國人民仇視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全面展開,法輪功學員失去了人身自由。派出所學習班,學校學習班連著辦,逼著學員在已印好的、攻擊法輪功及創始人的、表達放棄修煉的材料上簽名,逼著交出法輪功書籍、音象資料、法像、坐墊等,逼寫保證書。區政府組織座談會污衊法輪功等等,整整一個暑假假期。一九九九年九月,我校團委書記喬中慶到我住處收走了我的大法書籍。學校並停止了我連續多年的班主任工作。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我走上了天安門廣場,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當即被廣場上的警察帶上一輛警車。在車上一名警察用皮帶反綁我的手,並脫下鞋子摔我的臉,把我摔得脖子浸血。之後把我送到河南省駐京辦,然後又把我送到南陽駐京辦。南陽駐京辦通知我單位領導,在向我單位勒索五千元後才讓我單位領導──校長趙富文、副校長范新昌、辦公室主任張捷等三人把我接回。
回到南陽我校領導和南陽市宛城區教體局黨辦主任劉萬榮把我綁架到南陽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治安大隊,接手的治安大隊警察段獻成把我關到南陽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我被號中牢頭王勇等人先毒打一番。在看守所中,多次被迫做奴工,製作藥品盒子,對我肉體上折磨。
在一個月後,八月三十日我被家人托關係保出。回到學校,校長逼我寫了不煉功保證,並在全體教師會議上宣讀後才讓我繼續上班,此後連續九個月扣除我的工資共計三千六百元(當時每月工資五百三十元),每個月扣四百元,只給我保留一百三十元的生活費,執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截斷」的命令。
二零零零年,我校政教主任李長宏在校長的授意下,組織召開演講比賽污衊法輪功,毒害了全校師生,執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的政策,讓我的心裡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零年底,宛城區紅泥灣鎮派出所警察張永毅等人到我校對我恐嚇,逼我在一份不煉功的保證上簽字,並扣押我的身份證,同時勒索我現金一百元。
二零零一年新年期間,我被學校「軟禁」,校長趙富文讓我每天到學校辦公室坐班,出門由我校教師張士群跟著。
二零零一年三月,宛城區治安大隊長王太成帶領宛城「610」人員到我校騷擾我,企圖讓我寫揭批法輪功的文章。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學校主要領導趙富文、張學林、范新昌、丁曄、李長宏等人把我叫到校長辦公室,逼我填寫一張表格,據校長說這張表格是宛城「610」口頭傳達給他的,並且不讓備份。我不填,校長說立即給宛城「610」打電話。我被迫流離失所兩個月。回到學校後,受到不少教師、學生和社會人員的冷眼,內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學校主要領導趙富文、劉尚欣、張學林、范新昌、丁曄、李長宏等人配合宛城區教體局、宛城「610」,把我誘騙到學校辦公室後,由我校保衛科人員陳勝強等人堵住門口,學校車輛(車牌號:18169)、宛城教體局車輛(車牌號:BT369)、學校外邊還有一輛車(也是宛城教體局的)早已嚴陣以待,圖謀把我綁架到南陽洗腦班,說甚麼「學習」一個月。被我識破後走脫。
兩個月後我回到學校,校長趙富文以我礦工超過十五天為由,逼我下崗,下崗期間發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學校對我再次執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截斷」的政策。後經我據理力爭,半年後即二零零六年三月恢復了我的崗位和工資。
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學校以我修煉法輪功為由,取消我的晉級資格。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已上報的國家級骨幹教師培訓在臨出發前被我校校長趙富文取消。同年八月,本人獲得一個區級優秀教師名額,在獲得學校推薦上報後,宛城區「610」以我修煉法輪功為名不讓通過。
二零零九年十月,我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期間,學校有用心不良的教師在南陽市長書記留言板上發帖稱:南陽市四職專有煉法輪功教師晉級。校長張捷、政教主任陳勝強等人把我堵在辦公室讓我寫保證,以平息此事。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廣州大運會期間,宛城「610」逼迫我校讓我去洗腦班,雖然被我嚴詞否定,但我被迫離開學校兩天,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從一九九九年以來的十六年中,我多次被南陽市宛城區「610」等有關單位迫害,身心遭受極大傷害,家人因此也擔驚受怕,備受熬煎。我年紀輕輕白髮早生,甚至脫髮。
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