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祖春榮控告江澤民害死丈夫 摘空器官

2015年08月25日聚焦加拿大
【新唐人2015年8月24日訊】據明慧網報導,吉林省祖春榮女士近日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北京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2000年害死了她的丈夫——法輪功學員李再亟。李再亟被迫害致死時,時年四十五歲,遺體後背全是青紫色,左側太陽穴塌陷,眼角還塞了紗布,紗布角露在外面。屍檢後器官全部被摘走,趙姓警察聲稱「留做標本」。李再亟妻子同一天也向吉林省檢察院、吉林市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刑事控告狀。控告狀均已經妥投簽收。

李再亟是吉林市第一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祖春榮女士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滅絕政策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場對好人的迫害給千千萬萬個幸福家庭帶來的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悲苦;當聽到丈夫離世的消息時,真是晴天霹靂。(看到)公公、婆婆,白髮人送黑髮人那痛徹肺腑的痛苦,那蒼老憔悴的身影;兒子沒有了父親,我失去了丈夫、家中的頂樑柱,(感到)那麼悲傷、孤獨、淒涼、無助……「

下面是祖春榮女士控告狀中陳述丈夫當年遭迫害的事實:

李再亟,一九五六年出生,於一九七八年參加工作,一直在吉林市傳染病醫院(五醫院)做水暖維修工作。李再亟本性善良、憨厚、待人隨和;工作認真、鑽研,勤奮,是全院職工公認的好人。

一九八七年,李再亟在工作中意外受傷,造成腳後跟粉碎性骨折,在醫院治療很長時間,但始終沒有徹底康復,靠拄雙拐走路,不能上班在家休養。

一九九五年,李再亟經人介紹開始修鍊法輪功,他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不長時間,完全康復能正常走路了。親屬和朋友看見在他身上出現的奇蹟都相繼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鍊。

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迫害致死

祖春榮女士表示,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在害怕和嫉妒中,濫用其作為最高領導人的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修鍊群體的瘋狂鎮壓,誹謗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謊言鋪天蓋地,李再亟心裡非常難過,為了告訴人們真相,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他毅然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要求還法輪大法清白!還大法師父清白!

李再亟被吉林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送到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勞教一年,這期間家屬沒收到任何法律手續。

據當時和李再亟在同一監捨的法輪功學員證實:李再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被劫持到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後,因堅持修鍊遭刑事犯人毒打、強制洗腦,強迫勞動等。

在二零零零年七月,李再亟因為在勞教所長期遭受迫害,拉痢疾嚴重脫水。勞教所沒有給他及時醫治,導致病情加重。

面對李再亟的嚴重病情,勞教所五十多歲的獄醫李志剛指使幾名勞教犯人把李再亟強行拖到水房,給其強行野蠻灌大量的濃鹽水。當時李再亟拚命掙扎,整個大隊的人幾乎當時都聽到水房裡的「噗通」聲。沒過一會聲音就停止了,接著大家看見大隊警察紛紛跑進水房,用棉被把李再亟包上、抬走,說是到醫院搶救,其實李再亟已當場被迫害致死。

遺體慘不忍睹屍檢後器官全部被摘走

李再亟妻子祖春榮在控告狀中說:「七月八日上午,我婆婆家接到通知說:李再亟有病在醫院呢,婆婆和兒子沒找我(因我在外當保姆)就到吉林市第三人民醫院,看到我丈夫被停放在醫院的走廊裡,身上矇著白紙,有警察看守不讓到近前。下午被送到吉林市死亡鑒定中心。」

「晚上六點多,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警察到我家來了,其中一名是吉林市城西人民檢察院駐所檢察室的高清海,另兩名是勞教所的警察。其中一名姓趙的警察和我說:李再亟是拉肚子死的,在死亡之前有煉法輪功的人給送的法輪大法《經文》,當班的警察問李再亟是誰送的《經文》,李再亟始終堅持不說。我當時說:『李再亟沒有病,在這之前我到勞教所看到他時還沒病,怎麼突然就死了呢?』」

祖春榮當時提出馬上去看遺體,他們不同意,讓第二天去,祖春榮堅持要去。後經他們決定,當天晚上七點多祖春榮和警察一起去了吉林市死亡鑒定中心。祖春榮到遺體前只看了一眼,警察就粗暴的將她拽走。

祖春榮說:「當時李再亟屍體已被整容,上身沒穿衣服,我看到丈夫的後背全是青紫色,左側太陽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來了,是後塞進去的,眼角還塞了紗布,紗布角露在外面。」


吉林法輪功學員李再亟。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被迫害致死。(明慧網)


祖春榮問這是怎麼回事?警察說是蒼蠅砟子(意思是蒼蠅下的蛆),後來警察強迫家屬簽字做屍檢,並說不做屍檢不給火化。(因為李再亟在勞教所就被迫害死了,到醫院未有搶救過程,醫院不給開死亡證明)。家屬開始不同意,後被他們欺騙同意做屍檢。

七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多,李再亟屍體在吉林市江南死亡鑒定中心屍檢後,在未徵求家屬同意,私自將體內器官全部摘走。趙姓警察買了很多衛生紙(是長卷那種衛生紙,有八卷),祖春榮問:買紙幹什麼?趙姓警察說往肚子裡塞。往出抬時,李再亟身上還往下滴著鮮血。家屬向警察要李再亟的器官,趙姓警察說:留做標本。

第二天,警察到祖春榮家中要求家屬火化屍體,家屬問啥他們都不說。走時將李再亟屍檢「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刑事科學技術鑒定書」,共四頁,掉在祖春榮家地上,祖春榮拾起保管起來。

祖春榮說:「因為我不識(多少)字,當時沒看裡面有什麼不對。後來看,其最後的落款日期是: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比屍檢當天日期延後一個月零十一天。」

火葬場戒嚴朋友送行被拘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號上午七點鐘,李再亟被火化(當天的第一爐)。那天,吉林市得到消息的法輪功學員前去送行,公安局和勞教所的警察在李再亟家門前蹲坑,去人就抓,然後送到吉林市拘留所,等李再亟火化完之後才放出來,當天被抓的有近百人。

當天上午整個火化場戒嚴,就火化李再亟一人,火化場內沒有其他死亡人員家屬。警察還開來兩輛敞篷汽車,車上站有二、三十人,都穿著便衣。

祖春榮說:「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給買的、給穿的,根本不讓家屬靠前,就匆匆給火化了。一切費用都是勞教所強迫家人簽字,以所謂照顧家庭困難為由,火化的一切費用都由勞教所出錢。將此事草草了事,逃脫罪責,掩蓋事實真相。」

十五年母子相依為命艱難度日

「只是因為修鍊『真、善、忍』做好人,我丈夫被迫害致死,這真是晴天霹靂。」

「(看到)公公、婆婆,白髮人送黑髮人那痛徹肺腑的痛苦,那蒼老憔悴的身影;兒子沒有了父親,我失去了丈夫、家中的頂樑柱,(感到)那麼悲傷、孤獨、淒涼、無助,我怎麼也不能想像這一切是真的。」

祖春榮說:「李再亟被火化。當局哄騙說給我兒子安排工作,一直沒有兌現。」

李再亟的單位:吉林市傳染病醫院只給了正常死亡職工的待遇,在勞教期間的工資一分沒給(按當時政策規定:法輪功學員勞教期間應該給開工資),當時的院長姓鄧(女)。家屬曾多次找過,單位有關人員推脫,無人理睬。

李再亟被迫害離世後,吉林市青島街派出所片警鄧X峰還常來祖春榮家騷擾、恐嚇。有一次祖春榮沒在家,他對祖春榮兒子說:「你媽再煉就抓。」

祖春榮說:「李再亟離開我們母子已十五年了,這些年裡,我靠打工(做清潔工、當保姆、飯店洗碗、彈棉花等)掙錢來維持生活、供兒子讀書,真的是含辛茹苦呀!也感謝法輪功學員們這些年來的資助,我們母子才走到今天。現在兒子已有工作,並已結婚成家了(我們母子住的還是十五前那個四十幾平米的房子)。值得欣慰的是,江澤民即將被繩之以法,李再亟在天之靈笑看長達十六年的迫害即將結束。」

「我之所以起訴(指:控告)江澤民,不是為我自己,因為我的遭遇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修鍊者中的普通一例;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元兇,起訴江澤民,是彰顯人間正義,是呼喚良知;起訴江澤民,也是在給那些仍在聽信謊言和為江澤民集團賣命的人一次明善惡、救靈魂的機會。」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周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