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再爆黑心食品 「工研醋」收過期品再製 11項下架

2015年09月11日社會
【新唐人2015年09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許惠安綜合報導)台灣知名工研醋委託「大安工研食品工廠」旗下代工廠「大醇食品」加工製造產品,「大醇」疑將廠商退貨的工研烏醋及豆瓣味噌等過期品回收後,重新混入原料製作,再假冒成新品販售到市面上。士林地檢署將該公司董事長許金春等5人帶回偵訊。另勒令問題產品9項烏醋及2項豆瓣味噌,應於13日午夜12時前下架。

勒令11項產品下架

士林地檢署(士檢)偵辦大醇食品涉嫌混摻過期品案,昨(10)日展開搜索行動。檢察官訊問後,晚間將大醇食品負責人許金春諭令新台幣500萬元交保,另邱姓經理、林姓技術人員聲押禁見。並證實本案8月首度祕密搜索時,已對大醇蘇姓主管聲押禁見獲准。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大醇公司涉嫌自103年1月至104年4月21日間,將通路商退貨的逾期、即期或標籤破損等情況的產品回收後,重新混入新品再製成9項烏醋及2項豆瓣味噌產品並販售,問題產品應在9月13日午夜12時前下架,並通報轄區衛生局。

國內知名大安工研烏醋、豆瓣味噌(圖),傳出代工廠疑以過期回收產品,混入新品出貨銷售。士林地檢署10 日指揮新北市府衛生局稽查、封存。(新北市衛生局提供)中央社

下架產品如下:

9項食用醋包括,300mL、600mL、5L的工研烏醋;300mL、600mL、5L的工研素食烏醋;300mL的高級烏醋、300mL工研特濃烏醋、150mL桌上特級烏醋。

2項味噌包括300g工研豆瓣醬、9kg豆瓣味噌(豆瓣醬)。

律師:許金春也會吃過期的自家產品

據《蘋果日報》報導,「大醇」董事長許金春的律師王桂樹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外觀受損的產品,只是外觀不好看,只要包裝沒有破損就不會壞,甚至稱「醋是越陳越香,過期的味增也只是顏色較濃,可以加點鹽巴、辣椒做成豆瓣醬,品質是沒問題的」

媒體一再追問為何使用回收重製過期產品,王桂樹說:「回收的東西好好的,不用就暴譴天物啦」並說,許金春自己也會吃過期的自家產品。

《蘋果日報》針對律師說法,訪問弘光科技大學食品科技系特聘教授林麗雲,他表示,醋由酒精加醋酸菌氧化製成,依規定含醋酸濃度要達4.5%,放久濃度會揮發,若另添加水果、中藥製成蘋果醋、烏醋、米醋等,則香味會不見,在保存得當、不受雜菌污染的情況下,過期醋只是風味變差,當加熱去掉雜質重製,不會對人體有產生影響。

味噌也是經發酵後再調配,有最佳的賞味期,過期味噌,顏色會變黑、風味變差,不受污染的情況,仍是可以食用。

不過,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吳明昌則表示,過期醋若其中的微生物產生有毒物質,再經加工重製,恐對人體不好,而味噌較醋更易發霉,若產生霉菌毒素,則對肝、胃和胰臟很不好。

吳明昌也說,未遭污染的過期醋和過期味噌再製,雖然不一定對人體有害,但法規不允許、觀感也不佳,業者不該如此做。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混摻過期品案,11日判讀比對10日搜索查扣物。(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食藥署10日表示,重新混入新品再製成9項烏醋及2項豆瓣味噌,應於13日午夜12時前下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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