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期間在曼哈頓下城 患癌可申請補償金

2015年09月12日新唐人記者報導
【新唐人2015年09月12日訊】911恐怖襲擊發生後,曼哈頓下城的很多居民、救援人員和義工長時間暴露在粉塵中,很多人出現身體不適,甚至有人罹患癌症,目前,總統歐巴馬在2011年簽署、讓他們可以申請政府補償金的法案還有一年期限。

律師David Peterson:「很多住在曼哈頓下城的人根本不知道,對於自己的一些健康問題,是可以得到補償的,包括良性局部癌症。」

2001年在911恐怖襲擊事件中,很多曼哈頓下城的居民和救援人員,隨後都發現呼吸困難、憂鬱等健康問題。政府出臺了健康補償法案,設立了「受害者補償基金」。10年後,法案得到延期和補充。

律師Marie Napoli:「2011年,歐巴馬總統重開了這筆基金,並重新籌集資金,增加了一些以前沒有的傷病種類。現在,申請補償金的期限只有一年的時間了。」

那麼申請條件是甚麼呢?

律師Marie Napoli:「要想獲得補償金,申請人必須在9月11號以後8個月的時間內,都在堅尼路以南,並在最近2、3年間被診斷出患有癌症。」

申請人只需證明在那段時間裡,曾在堅尼路以南工作、居住或是參與了義務救援工作,以及醫院的診斷書。可自行申請,也可請律師代理。與其他意外傷害案件相同,在獲得補償前,不需交律師費。

律師David Peterson:「律師通常經歷了整個申請過程,知道其中的很多規則,知道你可以申請哪些補償。自己可不可申請呢,當然可以。但是要不要請律師幫助呢。我認為一定的,在申請賠償時,找律師是個明智的選擇。」

律師Marie Napoli: 「另外癌症患者,通常精神上承受很大壓力,交給律師處理,可減輕自己的負擔。」

申請人也無需擔心移民身份,目前患有癌症,或是自體免疫疾病(autoimmune disease)的申請人,成功率最高。

新唐人記者安心、李凱文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