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健國:從兩張結婚證看毛澤東

2015年09月29日評論
在網上發現兩張風格絕然不同的結婚證,一張是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上海會賓樓代表政府發放的「民國結婚證」。一張是1971年文革時的「文革結婚證」。細細端詳,發現了異同之處在於,「民國結婚證」,製作精美雅緻,希望結婚者牢記中華傳統美德,勿忘「白頭之約」。而「文革結婚證」則要求結婚人勿忘偉大領袖,勿忘毛主席最高指示。

為何毛澤東不祝福結婚人白頭到老?可能與他四次婚姻有兩次是非法結婚有關。1928年在井岡山與賀子珍結婚時,楊開慧還在(兩年後楊才犧牲);1937年與江青結婚時,賀子珍是到蘇聯治病,並未離婚。毛澤東從無「白頭之約」的想法。

1990年再度修繕楊開慧的故居卧室時,發現了楊開慧1930年1月28日(去世前十個月)的日記手跡,表達了楊開慧對毛澤東的困惑與愛。看來字字皆是血:——

幾天睡不著,我簡直要瘋了,許多天沒有信,天天等。

我不要這樣悲痛,孩子也跟著我難過,母親也跟著難過。

即使他死了,我的眼淚也要纏住他的屍體。

一個月一個月半年一年以至三年。

他丟棄我了,一幕一幕地,他一定是丟棄我了。

他是很幸運的,能得到我的愛,我真是非常愛他的喲。

不至於丟棄我,他不來信一定有他的道理!

父愛是一個謎,他難道不思念他的孩子嗎?我搞不懂他。

不光是楊開慧「搞不懂他」,許多人都難懂毛澤東——你毛委員可以因革命鬥爭緊張不回家,但託人帶個信或送點禮物與銀子回家,還是完全可以做到。關鍵是根本就沒有想過還有妻兒在惦念與盼望,缺乏基本的人性。楊開慧的女人直覺很准,感到「他一定是丟棄我了」。如果沒有賀子珍,毛豈會三年不見楊開慧?一個不想與妻子」良緣永結「的人,能與百姓良緣永結?能讓國泰民安?「大躍進」餓死三千七百萬人、文革非正常死亡千萬人,已作了精彩回答。

縱然民國時還允許一夫多妻的風尚,但娶妾至少得徵求家人意見或通知原配夫人,而毛澤東全無此手續,純屬「野合之舉」。何況毛澤東與楊開慧是革命夫妻,以馬列主義為宗,馬列主義是堅決反對一夫多妻,主張夫妻平等的。故楊開慧對毛澤東的怨恨,她死後在其家人中繼續擴大。據《楊開慧沒有葬入毛澤東祖墳背後的隱情》(作者:楊國選)一文說:「文獻說開慧死後,毛家曾提出安葬到韶山毛家墳地,但楊家不同意,堅持葬在板倉。後來,毛家還派出六叔公參加了葬禮。」此時楊家大約已知毛澤東偷偷再娶了賀子珍拋棄了開慧,不願意承認毛澤東為女婿。所以1950年4月,楊開慧母親向振熙八十大壽,毛澤東派毛岸英回鄉為外婆祝壽時,也不好意思以女婿身份祝賀岳母。

毛澤東的祝壽信全文如下——

向老太太尊鑒:

欣逢老太太八十大壽,因令小兒岸英回湘致敬,並奉人蔘、鹿茸、衣料等微物以表祝賀之忱,尚祈笑納為幸。

敬頌康吉!

毛澤東

江青

一九五0年四月十三日

據《毛澤東一家人》(趙志超著,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4月版)介紹,毛澤東在1950年代先後邀請了近百名韶山親戚到北京遊玩,卻沒有將楊開慧母親向振熙請到北京敘舊。甚至也沒有將楊開慧的哥哥楊開智接到北京,而楊開智還給毛澤東寫過信。相比之下,毛澤東則將自己的外婆文家的全部親戚都多次接到北京。毛澤東對楊開慧的真實感情,由此有了另一種說法——其懷念楊開慧的詩詞《蝶戀花》「我失嬌楊」,只是一種刻意的掩飾與宣傳而已。

現在人們已發現一個規律,凡是男人們公開寫文章讚揚自己妻子時,往往就是不祥之兆——賈平凹、張藝謀等都是在寫了讚揚髮妻的美文後與之離婚的。這似乎也是毛澤東思想的深刻影響。甚至有研究發現,特別崇敬毛澤東的人,容易離婚。比如極端崇拜毛澤東的毛新宇博士,也離了婚。而毛澤東的非正常婚姻史還啟迪人們,愛離婚者治國,任性亂天下。

由此想到,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的上海,實為汪精衛偽中華民國統治的「漢奸時代」。文革時代的結婚證連漢奸年月也不如,實在是可追蹤到毛澤東對楊開慧的薄情。

證據呢,請看細節。民國結婚證書上的一段話是: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堪稱圖文並茂,溫馨美好。




民同結婚證。

而「文革結婚證」,左邊是毛主席太陽照和毛語錄:「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主義。」右邊是:「自願結婚,經審查合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發給此證。」——這裡表面強調了婚姻法,實則警告沒有領袖和黨批准就不能合法結婚的「君為民綱」。

這再次論證了「細節決定成敗」。「兩張結婚證,看清毛澤東。」







2015年9月28日於深圳 早叫廬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