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為何美國父母不給子女買婚房?

2015年10月20日評論
1。裸婚幾乎是美國年輕人的潮流

國內的朋友對我說,現時不少年輕人的婚房,都是家長給買的,我聽後感到有些吃驚。因為我在美國生活了15年,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個年輕人在結婚時要求父母給他(她)買房子;也沒有聽說過哪個父母在嫁女兒時要求未來女婿先有房再結婚;更沒有聽說過哪位父母在子女結婚時會把自己的大房子讓出來給小兩口住,而自己去租住小房子。我想,這主要取決於美國家庭,從小就注重對子女獨立自主精神的培養。

在美國,凡我遇到的美國人,要結婚的或已結婚的,無一不是獨立自主、雙方共同負擔結婚所需要的一切以及未來家庭生活所需的一切,從沒有向父母索取財物的,更沒有要求父母買房的。

2004年,我正在讀博士。一天,我們系的教務祕書向系裡所有在讀的研究生髮了一個通知:「某某研究生同學要結婚了,如果誰想送禮,請與我聯繫。」我們系的研究生總共有20多位,大家彼此認識,常在一起活動。我知道,以這種通知形式向朋友、同學、同事告知將要結婚的消息,是美國人之間的慣例。於是,凡是願意送禮的,就去與那個教務祕書聯繫,送禮品卡或現金都可以,多少不限。不送禮也沒有人說你。那麼,送多少算合適呢?當時我們都是學生,生活都不富裕,我想,就送10美元吧。我去了教務祕書那裡,給了祕書10美元。祕書一看,吃了一驚。很明顯,我的10美元在送禮的人中算是多的。

那位同學領了結婚證後,沒有再通知大家,更沒有擺婚宴招待同學與朋友。以後,我們在上課時經常見面,絲毫不影響互相之間的關係,我們的友誼照舊。

順便說一下我這位同學的住房。他不是本地人,是從其他地方來這裡讀書的,一邊上學,一邊打工掙錢,在校外租房子住,他的妻子也是如此。自結婚後,兩人就搬到一起,合租一房,繼續讀書和打工。

2。父母住別墅的大房子,兒子和媳婦住地下室

2010年以後,我定居在美國中部城市聖路易市。不久,認識了一位朋友,她是嫁到美國來的一位中國女子。她的丈夫當時正在聖路易市的一間大學讀博士研究生,與父母住在一起。聖路易市就是她丈夫的家鄉。一次,她請我們全家去她家過中國春節,這是她與丈夫的家,也是她公公婆婆的家。

這是一棟漂亮的單體別墅,房子裝修一新,整潔乾淨,有前後花園。別墅的第一層是客廳與餐廳,二層是卧室。令我吃驚的是,她的公公婆婆住在這棟房子的第二層,而他們小兩口卻住在地下室的一間窄小的房子裡,房子外就是公公的工作室,裡面堆放著不少工具與雜物。父母房間與兒子房間的差異,大家可以想像得到的。

事後,我問那位中國媳婦:「你的公公婆婆這樣對待你們倆,太不公平了吧。」她回答:「他們能讓我們住地下室,已經不錯了,省了我們不少在外租房的錢。我剛來美國時,見此狀況,曾氣憤得不行,與公公婆婆爭吵,問他們為什麼讓我們住地下室,而他們卻住在寬敞明亮的大房子裡。你猜他們說什麼?他們說:『這是我們的房子,不是你們的。讓你們倆住地下室,也是暫時的,因為你現在沒有工作,我兒子也正在讀書,等以後你們有了工作,就得搬出去住。』不僅如此,他們還時常來檢查我們的房間,如果不整潔,就命令我們立即打掃整理;此外,還要求我們定期打掃客廳與餐廳。有一次,我堅決不打掃,我婆婆就十分嚴厲地說:『你們住在我們這裡,用我們的客廳與餐廳,就有責任打掃。』把我弄得沒話可說。不過,我現在想通了,這是美國的習俗,入鄉隨俗吧!」

兩年後,她丈夫博士畢業了,在德克薩斯州找了一份教書的工作,兩人就一同搬到那裡,並以按揭的方式買了自己的房子。而她的公公婆婆自感年紀大了,無人照顧不方便,就賣了自己的房子,搬到養老院。他們賣房子的錢沒有給兒子一分,全部用於自己在養老院的開銷與業餘生活。不時,老兩口還去德克薩斯州看望兒子一家。一年前,這位中國媳婦生了一個兒子,老兩口很高興,常常去德克薩斯州看望他們和孫子,但卻不長期居住。

3。不為兒女做牛馬的美國父母們

我小的時候,就常聽大人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不為兒孫做馬牛。不想在美國,我看到了真正不為兒孫做馬牛的父母。美國父母既不給兒子做馬牛,也不會讓兒女來照顧自己。這讓我想起上世紀80年代看過的電影《狼》,片中的小狼長大後,老狼就不顧一切地將小狼趕走,讓它去獨立生活。美國人的家庭關係,就很像影片中的情節。不同的是,美國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此一刀兩斷,而是保持著較密切的聯繫,互相關注著對方,特別是遇到美國傳統節日,如感恩節和聖誕節,一般都會全家團聚,但卻不再有過多的經濟關係。所以,一些嫁到美國來的中國媳婦在抱怨的同時,也慶幸與公公婆婆相處容易,因為公公婆婆從不干涉自己與丈夫的小日子。

2012年,我在聖路易市北部地區買了房子,房子一側的鄰居是一對50多歲的夫婦。女主人性格開朗,在一家保險公司上班,在我們搬來的第一天,就主動來與我們聊天,之後就成了好鄰居。2014年,我們全家回中國探親遊玩了40天,這段時間,是他們替我們留意房子的安全、接收信件,中間還給我們割了兩次草。

從平日的聊天中,我了解到,他們夫婦只有一個兒子,兒子有一個女朋友,兩人在外面租房子住,自己付房租。他們現在住的房子是女主人買的。女主人的母親也住在這條街,有自己的房子。也就是說,女主人就出生在我們這條街上。在她結婚時,她的父母並沒有給她買房子。她的工資應該比丈夫高,在結婚前,就自己做主在這裡買了房子。

鄰居家有兩條大狗,是我3歲女兒的好朋友。他們夫婦只要一聽到我女兒到後院玩,就會把狗放出來,讓它們與我女兒隔著籬笆一起玩。有時候,他們的後院會突然出現4條狗。原來,鄰居的兒子回來了,帶回自己的兩條狗。

一次,我看到鄰居夫婦從一輛大車上往家裡搬東西。一問方知,他們的兒子與女朋友鬧翻分手,沒有房子住了(估計原租住的房讓給了前女友),只好回家暫住幾日。

我就乘機問他們:「為什麼不讓兒子住在家裡?這樣不是省錢嗎?將來兒子結婚,你們會不會幫他買房嗎?」他們聽後直笑,說:「他早就超過18歲了,應該有自己獨立的生活,我們不會給他買房子的,就像我們父母沒有給我們買房子一樣。但是,他現在有困難,我們可以幫幫他,但不會在金錢上幫他。從今天起,他就應該在外面找新房子住,將來用自己的錢買房子和結婚。」

4。財物捐給博物館可以,給兒女買房不可能

我的鄰居不為獨生子買房,活得真瀟灑。那麼,他們的錢都花在什麼地方了呢?他們的具體花銷,我當然不可能知道,但從表面觀察也能略知一二。他們夫婦倆有一輛房車,專為出外旅行用的。這種房車內部有一個小型的卧室與廚房,裡面還能看電視,可以開到任何一個露營地待幾天。只要有空,他們就請母親代為看管一下家,然後兩人就開著自己的房車出去。

一天,鄰居女主人告訴我,他們剛剛從科羅拉多州看賽車回來。原來,他們是與朋友相約一起去那裡看賽車的,從我們居住的州開車去科羅拉多州,要橫跨兩個州。女主人還說,他們有兩匹馬,在專門的馬場裡養著,也就是租用馬場並僱人養著。他們一有空就去馬場看望他們的馬和騎馬玩,可以想像,養這兩匹馬,花費一定不菲。

我心裡感到奇怪,他們不在獨生子租房與買房上花一分錢,卻花錢給自己的馬租馬場住。但仔細一想,就明白過來,美國的父母們在子女18歲以後,就只為自己的生活幸福著想了。

也許有人會問,你的鄰居是不是孤例啊?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這不是孤例,這種情況在美國極為普遍。

我在博物館工作過,很清楚美國大大小小的博物館是怎樣建立的。美國博物館的藏品,大都是由富人捐獻的。美國是一個熱愛藝術的國度,有相當一批富人在致富之後,喜歡從事藝術品收藏,並在自己年老時立下遺囑,將畢生所得的藏品捐獻給某個博物館,像美國著名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把自己的藏品全都捐給了博物館。

有的富人則花錢建立自己的博物館,或在某個博物館裡建立自己的展廳,擺放和展出自己捐出的藏品。他們這樣做的目的,一是為了讓自己流芳百世,二是為了服務社會。博物館藏品展出時,說明牌上往往寫著捐贈者的名字。

還有的富人,用自己的錢與名字來建立基金會,從各方面幫助窮人和贊助科學研究,像世界首富比爾·蓋茨就建立了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

因此,在美國,不論是富人還是一般人,花錢給子女買婚房,是想也沒有想過的事。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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