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大陸《南方都市報》記者劉偉10月9日因多次報導「氣功大師」王林案,被江西省萍鄉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跨省刑拘。警方一直未披露此案究竟涉及何種國家祕密,而隨後該案件更被公安部接手辦理。日前,有港媒發表署名評論稱,劉偉被刑拘的事件本身,已經泄露了足夠多的「國家祕密」。
港媒批當局對劉偉被拘事件啟動「警宣聯動機制」欲蓋彌彰
大陸《南方都市報》記者劉偉10月9日因多次報導「氣功大師」王林案,被江西省萍鄉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跨省刑拘。劉偉家人之後從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拿到的拘留通知書上寫道:「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之規定,我局已於2015年10月9日5時將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的劉偉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南昌市進賢縣看守所。」
10月16日《南方都市報》發表聲明回應稱,劉偉「對王林案的採訪、報導、持續關注等,均屬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
18日深夜,官方喉舌新華社發出一份通稿,聲稱王林案辦案民警涉嫌違法犯罪案已由公安部直接辦理,其中提及「南方都市報記者劉某在跟蹤採訪此案中,涉嫌參與了上述活動」,意味著劉偉也由公安部直接辦理,該報導也沒有再提及其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
對此,香港東網22日發表時事評論員東步亮的署名評論文章稱,此案,公安部從一開始就是知道的,甚至就是它們策劃、指揮、幕後操控的,並不是案件引起輿論關注後才介入。
文章分析稱,劉偉被拘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大陸多家知名媒體以及微信公眾號、微博都紛紛對此事件進行了報導與討論。但從16日晚起,除了中共官媒通稿外,幾乎所有相關文章與留言、評論便突然全部被刪除,一有人發帖就會被屏蔽。這些現象表明,當局對此事件已啟動了「警宣聯動機制」。
「也就是說,在劉偉被抓這件事上,不僅公安部與江西警方有密切配合,警方與宣傳主管部門之間幕後也有極為緊密的聯繫溝通。一個人的命運,一個新聞事件的發展,始終掌握在公眾看不見的專制極權和特務統治者的手上。他們可以隨時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文章寫道。
該文還特別提醒了一個公眾混淆了的事實——雖然劉偉確曾在2013年和2014年報導過王林案,但鄒勇被殺死後,《南方都市報》2015年關於王林的數篇報導,卻並非劉偉所寫,而是劉偉的下屬採寫。警方為何抓劉偉,真相仍成謎。
文章表示,劉偉有沒有獲取或泄露國家祕密姑且不談,而劉偉被刑拘這件事本身「已經泄露了足夠多的國家祕密」。
文章寫道:「這個祕密就是,一個國家,一個政權,一個號稱當今世界先進社會模式的專制政體,為了整、治或抓一個小記者,不惜耗費如此巨大的公共資源,動用從中央到地方的警力、從上到下的媒體系統、從北京到各地的宣傳主管力量,以及其他人財物,以整個國家體制、所有國家機器來對付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平民,並且以『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的可怕罪名,入人以罪,主使者是有多麼地擔心害怕,是多麼地缺乏自信心,而這卻是他們的常態。」
劉偉真的洩漏了什麼國家祕密嗎?
據公開的資訊,就在劉偉被拘前後,王林的前妻張某和祕書雷帆也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被江西警方刑拘,而與雷帆同時被捕的還有一名王林案中的警方辦案人員。因此,有業內人士猜測,劉偉的報導或許引用了警方內部人員提供的涉密材料。但江西警方始終未提出掌握劉偉與有雷某、張某或者王林有經濟往來的證據。
外界輿論普遍認為,若江西省萍鄉市警方以此為由就以「泄露國家機密罪」抓捕記者,有「故意製造冤假錯案,對記者調查進行阻礙」的嫌疑。
《紐約時報》北京分社記者趙岩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調查並報導王林案不應成為國家機密。他說,「第一,王林是不是一個涉密的人。王林只是一個假的氣功大師、江湖騙子,他能涉什麼密呢?第二,對王林的調查也不應該成為國家祕密。第三,再重要的政商關係也不可能成為國家祕密,包括他跟高官那些互動。」
劉偉被刑拘後,其供職的《南都報社》一直在為劉偉爭取辦理取保候審,卻遭到江西警方拒絕。16日深夜,《南方都市報》就劉偉被刑拘一事發表聲明稱:
一、劉偉系本報深度新聞部記者,受單位委派,調查採訪王林涉嫌刑事責任案件的相關新聞,其對王林案的採訪、報導、持續關注等,均屬履行工作職責的職務行為,本報10月9日已向江西警方正式反饋;
二、劉偉因履行職務而陷入喪失人身自由的困境,本報深感震驚和意外,立即啟動應急程序,緊急展開相關工作,幫助劉偉家屬聘請辯護律師,維護記者正當的合法權益;
三、本報已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及時通報相關情況,並派員陪同家屬和律師赴江西萍鄉等地,10月13日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劉偉;10日和14日,家屬、律師先後兩次遞交取保候審申請,均被警方拒絕;
四、本報高度關注事件後續進展,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希望警方依法辦案,及時依法公開案件信息。
港媒批當局對劉偉被拘事件啟動「警宣聯動機制」欲蓋彌彰
大陸《南方都市報》記者劉偉10月9日因多次報導「氣功大師」王林案,被江西省萍鄉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跨省刑拘。劉偉家人之後從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拿到的拘留通知書上寫道:「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之規定,我局已於2015年10月9日5時將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的劉偉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南昌市進賢縣看守所。」
10月16日《南方都市報》發表聲明回應稱,劉偉「對王林案的採訪、報導、持續關注等,均屬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
18日深夜,官方喉舌新華社發出一份通稿,聲稱王林案辦案民警涉嫌違法犯罪案已由公安部直接辦理,其中提及「南方都市報記者劉某在跟蹤採訪此案中,涉嫌參與了上述活動」,意味著劉偉也由公安部直接辦理,該報導也沒有再提及其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
對此,香港東網22日發表時事評論員東步亮的署名評論文章稱,此案,公安部從一開始就是知道的,甚至就是它們策劃、指揮、幕後操控的,並不是案件引起輿論關注後才介入。
文章分析稱,劉偉被拘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大陸多家知名媒體以及微信公眾號、微博都紛紛對此事件進行了報導與討論。但從16日晚起,除了中共官媒通稿外,幾乎所有相關文章與留言、評論便突然全部被刪除,一有人發帖就會被屏蔽。這些現象表明,當局對此事件已啟動了「警宣聯動機制」。
「也就是說,在劉偉被抓這件事上,不僅公安部與江西警方有密切配合,警方與宣傳主管部門之間幕後也有極為緊密的聯繫溝通。一個人的命運,一個新聞事件的發展,始終掌握在公眾看不見的專制極權和特務統治者的手上。他們可以隨時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文章寫道。
該文還特別提醒了一個公眾混淆了的事實——雖然劉偉確曾在2013年和2014年報導過王林案,但鄒勇被殺死後,《南方都市報》2015年關於王林的數篇報導,卻並非劉偉所寫,而是劉偉的下屬採寫。警方為何抓劉偉,真相仍成謎。
文章表示,劉偉有沒有獲取或泄露國家祕密姑且不談,而劉偉被刑拘這件事本身「已經泄露了足夠多的國家祕密」。
文章寫道:「這個祕密就是,一個國家,一個政權,一個號稱當今世界先進社會模式的專制政體,為了整、治或抓一個小記者,不惜耗費如此巨大的公共資源,動用從中央到地方的警力、從上到下的媒體系統、從北京到各地的宣傳主管力量,以及其他人財物,以整個國家體制、所有國家機器來對付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平民,並且以『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的可怕罪名,入人以罪,主使者是有多麼地擔心害怕,是多麼地缺乏自信心,而這卻是他們的常態。」
劉偉真的洩漏了什麼國家祕密嗎?
據公開的資訊,就在劉偉被拘前後,王林的前妻張某和祕書雷帆也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被江西警方刑拘,而與雷帆同時被捕的還有一名王林案中的警方辦案人員。因此,有業內人士猜測,劉偉的報導或許引用了警方內部人員提供的涉密材料。但江西警方始終未提出掌握劉偉與有雷某、張某或者王林有經濟往來的證據。
外界輿論普遍認為,若江西省萍鄉市警方以此為由就以「泄露國家機密罪」抓捕記者,有「故意製造冤假錯案,對記者調查進行阻礙」的嫌疑。
《紐約時報》北京分社記者趙岩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調查並報導王林案不應成為國家機密。他說,「第一,王林是不是一個涉密的人。王林只是一個假的氣功大師、江湖騙子,他能涉什麼密呢?第二,對王林的調查也不應該成為國家祕密。第三,再重要的政商關係也不可能成為國家祕密,包括他跟高官那些互動。」
劉偉被刑拘後,其供職的《南都報社》一直在為劉偉爭取辦理取保候審,卻遭到江西警方拒絕。16日深夜,《南方都市報》就劉偉被刑拘一事發表聲明稱:
一、劉偉系本報深度新聞部記者,受單位委派,調查採訪王林涉嫌刑事責任案件的相關新聞,其對王林案的採訪、報導、持續關注等,均屬履行工作職責的職務行為,本報10月9日已向江西警方正式反饋;
二、劉偉因履行職務而陷入喪失人身自由的困境,本報深感震驚和意外,立即啟動應急程序,緊急展開相關工作,幫助劉偉家屬聘請辯護律師,維護記者正當的合法權益;
三、本報已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及時通報相關情況,並派員陪同家屬和律師赴江西萍鄉等地,10月13日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劉偉;10日和14日,家屬、律師先後兩次遞交取保候審申請,均被警方拒絕;
四、本報高度關注事件後續進展,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希望警方依法辦案,及時依法公開案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