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1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藍采詳綜合報導)日前,中國大陸《山東商報》報導一個中共地方法官的濫情民事案件,該法官5年內給情人寫了7封離婚保證書,3封還加蓋了公章。網友驚呼中共官場「太開眼界」。
據陸媒11月25日報導,涉案法官名叫黃濤,是中共江蘇省豐縣法院順河法庭庭長。其情人被以劉英化名報導。
報導稱,在7份時間跨度長達5年的保證書中,署名黃濤的保證人向劉英作出多種承諾。
最早的那份保證書落款時間為2010年3月20日。黃濤的保證是:「親愛的劉英,我保證以後不再惹你生氣,我應該好好的對待你,我非常愛你,心心相印,永不變心,海枯石爛。」
該保證書,寫於一張紅色格子的稿紙上,落款處蓋有「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的公章。
另外,同樣加蓋公章的保證書還有2份,書寫時間分別為2010年10月和次2011年11月。這2封保證書中,黃濤同樣向劉英表露了衷心。
2010年10月的書中,黃濤寫導:「我保證今後不再說謊話,不再欺騙你,把你的話當最高指示,把你的住所當作自己的家,請你放心,堅決聽從你的安排,有事請假」。
2011年11月的書中,黃濤寫道:「通過今天劉英對我的諄諄教誨,使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今後做一個誠實的人,以『誠實信用』原則來指導生活,無論何時,無論何地,都不說謊話,對得起劉英同志對我的真摯感情。」
最後的一封保證書,寫於2015年4月16日。黃濤在保證書中寫道:「劉英等我八年了,我沒有對得起她,我們倆是有深厚的感情的,之所以等八年,責任全在我,我決定2015年五一節後辦理離婚事宜,這是我內心想法。」
除保證書之外,報導還提到一份時長42秒的視頻,身穿睡衣的黃濤面對鏡頭向劉英承諾,以前沒有對得起劉英,以後要對得起她,不讓她難過,不惹他生氣,辦離婚,說話不算數天打五雷轟,出門車軋死。
日前,中國大陸《山東商報》報導一個中共地方男法官的濫情民事案件,5年內給情人寫7封離婚保證書,3封還加蓋了公章。(網絡圖片合成)
案件是如何爆發的?
報導稱,黃濤和劉英的曖昧關係保持了6、7年,但2014年10月份左右,黃濤被診斷出食道癌,在北京做了手術。不久前,劉英也被查出肝癌,雙方關係開始交惡。
劉英表示,在與黃濤多年相處過程中,自己為對方提供多次錢財消費或外借,前後累計不下20萬。2013年10月27日黃濤所寫的欠條顯示,「今借劉英現金貳拾萬圓整,月息2分。借期1年。」
劉英說,作為將死之人,只想能要回這部分錢留給孩子。
兩人是怎麼認識的?
據劉英介紹,她和黃濤相識於2008年左右。當時已離婚的她在廣場跳交誼舞時被黃濤搭訕,對方自稱法官,有困難可以幫忙。此後雙方多次相遇,逐漸相熟,因年長劉英9歲,雙方兄妹相稱。
劉英告訴記者,一次在自家附近碰見黃濤,黃濤主動要求去她家喝茶。按劉英說法,回家後自己被對方強暴,此後一步步雙方走到一起。
劉英表示,因知道對方有家室,覺得兩人難有結果。但黃濤就說會對她負責到底,那些保證書,也是他寫了讓她相信他。劉英還說,加蓋公章也是黃濤主動所為,目的是為了讓劉英相信自己。
劉英還提供了大量兩人在一起的照片,雙方曾一起前往濟南、北京等地,合影留念,甚至雙方還曾共同拍攝了婚紗照。據她介紹,無論是出差還是辦案,黃濤許多時候都帶著自己。
但11月24日,如今病休在家的黃濤對記者的講述卻有所不同。黃濤承認那些保證書確是他所寫,但他表示,公章並非自己加蓋,所寫借條也屬脅迫。
據黃濤介紹,自己和劉英的關係不到8年,確實是在跳舞時與劉英相識,但他否認自己強暴對方,而是對方主動給他打電話,說請教法律方面的事,要他去了她家,經不起對方調戲,隨後發生了關係。
黃濤說事後自己就後悔了,「想閃,但後來就躲不開了。」自稱被對方黏上了的黃濤表示,只要女方一打電話,自己就必須立即過去,「不去不行,一天不去都不行。」
黃濤舉例說,2010年過年期間兩人有近10天沒有見面,本以為事情能夠冷卻,未曾想年後第一天上班就被劉英逼問,為什麼沒有聯繫自己。
黃濤自述,因為害怕單位和家屬知道此事,他開始寫保證書安撫才貌都不出眾的對方,「作為庭長,有次拿著公章做報表,寫完了之後她偷蓋的。」在黃濤印象中,加蓋公章的保證書只有1份,對於3份日期不同保證書都加蓋有公章一事,黃濤表示自己並不知情,保證書有的寫了好幾遍,他跟她沒什麼感情。
提及雙方所拍攝的婚紗照,黃濤表示是被騙去拍攝的。「劉英說表姐給了個免費攝影的機會,拉我去拍合影,到了之後我才發現是拍婚紗照。」
至於20萬元借條,黃濤直言是被脅迫的。他說給劉英寫的欠條有一二百萬,還給她哥哥寫了一個20萬的。但黃濤說,沒有打款記錄有欠條也白搭,「再說,她哪有那麼多錢?」
檢索發現,2014年11月28日,中共江蘇省高院評選表彰了40名2012-2013年度全省「優秀法庭庭長」,黃濤獲選。陸媒還不乏褒獎黃濤的文章,消息公佈後,針對中共無奇不有的淫亂官場,有網友說:真是太開眼了。
據陸媒11月25日報導,涉案法官名叫黃濤,是中共江蘇省豐縣法院順河法庭庭長。其情人被以劉英化名報導。
報導稱,在7份時間跨度長達5年的保證書中,署名黃濤的保證人向劉英作出多種承諾。
最早的那份保證書落款時間為2010年3月20日。黃濤的保證是:「親愛的劉英,我保證以後不再惹你生氣,我應該好好的對待你,我非常愛你,心心相印,永不變心,海枯石爛。」
該保證書,寫於一張紅色格子的稿紙上,落款處蓋有「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的公章。
另外,同樣加蓋公章的保證書還有2份,書寫時間分別為2010年10月和次2011年11月。這2封保證書中,黃濤同樣向劉英表露了衷心。
2010年10月的書中,黃濤寫導:「我保證今後不再說謊話,不再欺騙你,把你的話當最高指示,把你的住所當作自己的家,請你放心,堅決聽從你的安排,有事請假」。
2011年11月的書中,黃濤寫道:「通過今天劉英對我的諄諄教誨,使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今後做一個誠實的人,以『誠實信用』原則來指導生活,無論何時,無論何地,都不說謊話,對得起劉英同志對我的真摯感情。」
最後的一封保證書,寫於2015年4月16日。黃濤在保證書中寫道:「劉英等我八年了,我沒有對得起她,我們倆是有深厚的感情的,之所以等八年,責任全在我,我決定2015年五一節後辦理離婚事宜,這是我內心想法。」
除保證書之外,報導還提到一份時長42秒的視頻,身穿睡衣的黃濤面對鏡頭向劉英承諾,以前沒有對得起劉英,以後要對得起她,不讓她難過,不惹他生氣,辦離婚,說話不算數天打五雷轟,出門車軋死。
日前,中國大陸《山東商報》報導一個中共地方男法官的濫情民事案件,5年內給情人寫7封離婚保證書,3封還加蓋了公章。(網絡圖片合成)
案件是如何爆發的?
報導稱,黃濤和劉英的曖昧關係保持了6、7年,但2014年10月份左右,黃濤被診斷出食道癌,在北京做了手術。不久前,劉英也被查出肝癌,雙方關係開始交惡。
劉英表示,在與黃濤多年相處過程中,自己為對方提供多次錢財消費或外借,前後累計不下20萬。2013年10月27日黃濤所寫的欠條顯示,「今借劉英現金貳拾萬圓整,月息2分。借期1年。」
劉英說,作為將死之人,只想能要回這部分錢留給孩子。
兩人是怎麼認識的?
據劉英介紹,她和黃濤相識於2008年左右。當時已離婚的她在廣場跳交誼舞時被黃濤搭訕,對方自稱法官,有困難可以幫忙。此後雙方多次相遇,逐漸相熟,因年長劉英9歲,雙方兄妹相稱。
劉英告訴記者,一次在自家附近碰見黃濤,黃濤主動要求去她家喝茶。按劉英說法,回家後自己被對方強暴,此後一步步雙方走到一起。
劉英表示,因知道對方有家室,覺得兩人難有結果。但黃濤就說會對她負責到底,那些保證書,也是他寫了讓她相信他。劉英還說,加蓋公章也是黃濤主動所為,目的是為了讓劉英相信自己。
劉英還提供了大量兩人在一起的照片,雙方曾一起前往濟南、北京等地,合影留念,甚至雙方還曾共同拍攝了婚紗照。據她介紹,無論是出差還是辦案,黃濤許多時候都帶著自己。
但11月24日,如今病休在家的黃濤對記者的講述卻有所不同。黃濤承認那些保證書確是他所寫,但他表示,公章並非自己加蓋,所寫借條也屬脅迫。
據黃濤介紹,自己和劉英的關係不到8年,確實是在跳舞時與劉英相識,但他否認自己強暴對方,而是對方主動給他打電話,說請教法律方面的事,要他去了她家,經不起對方調戲,隨後發生了關係。
黃濤說事後自己就後悔了,「想閃,但後來就躲不開了。」自稱被對方黏上了的黃濤表示,只要女方一打電話,自己就必須立即過去,「不去不行,一天不去都不行。」
黃濤舉例說,2010年過年期間兩人有近10天沒有見面,本以為事情能夠冷卻,未曾想年後第一天上班就被劉英逼問,為什麼沒有聯繫自己。
黃濤自述,因為害怕單位和家屬知道此事,他開始寫保證書安撫才貌都不出眾的對方,「作為庭長,有次拿著公章做報表,寫完了之後她偷蓋的。」在黃濤印象中,加蓋公章的保證書只有1份,對於3份日期不同保證書都加蓋有公章一事,黃濤表示自己並不知情,保證書有的寫了好幾遍,他跟她沒什麼感情。
提及雙方所拍攝的婚紗照,黃濤表示是被騙去拍攝的。「劉英說表姐給了個免費攝影的機會,拉我去拍合影,到了之後我才發現是拍婚紗照。」
至於20萬元借條,黃濤直言是被脅迫的。他說給劉英寫的欠條有一二百萬,還給她哥哥寫了一個20萬的。但黃濤說,沒有打款記錄有欠條也白搭,「再說,她哪有那麼多錢?」
檢索發現,2014年11月28日,中共江蘇省高院評選表彰了40名2012-2013年度全省「優秀法庭庭長」,黃濤獲選。陸媒還不乏褒獎黃濤的文章,消息公佈後,針對中共無奇不有的淫亂官場,有網友說:真是太開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