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1月08日訊】古代對行刑的月、日、時很有講究。除「決不待時」的重刑死囚外,絕大多數朝代行刑都有固定的時間,必須等到秋後才能處決,並且還要講究時辰。
在小說、電影或者電視劇中,我們有時候會看到:「秋後問斬」,這是對於犯了死罪的囚犯所判的刑。為什麼古時候的統治者要選秋天來處訣死囚呢?
秋冬行刑制度最早起源於周朝,《周禮‧秋官》中記載,刑殺必須選擇適合的日期。而《禮記‧月令》中就載明了理想的刑殺時間:孟秋、仲秋、季秋三月,這三個月即是農曆的七、八、九月,也是秋天的三個階段。
古時候,人們在面對自然的變化時,會認為萬事萬物之外,存在著一個能支配萬物的造世主,如災害、瘟疫、祥瑞、豐年都是上天賜予的,所以人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天意,設官、立制不僅要與天意相和諧,刑殺、赦免也不能與天意相違背。
四季之中,春夏是萬物滋育生長的季節;秋冬是肅殺蟄藏的季節,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則,因此人間的司法也應當適應天意,順乎四時。同時,秋季對應五行中的「金」,代表這時萬物沉寂,生命力最低,而且金代表用於砍伐的工具,是破壞的代表,再來就是秋冬斷獄、行刑,才不會耽誤農時。
古代問斬為什麼要選在秋後和午時三刻?漢代董仲舒發明了「天人感應」論,他認為「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因此,他認為帝王應該在春夏季節行賞,在秋冬季節行刑,如果違反天意,會招致災禍,受到上天懲罰,所以「秋冬行刑」這一習俗就被載入典籍,成為一項法令而一直延續到後來。
行刑時間一般都選在白天,即便是夜間,也要等到天亮以後再動手。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後行刑,即《唐六朝•刑部》中「日未後乃行刑」一說。日昳之時是古代12時辰中的未時,對應現代24時制為13時至15時,「未後」在冬天來講,太陽開始落山已近黃昏。選擇這個時辰應是替死者考慮,方便死刑犯「托生」。
明清似乎多選在午時,對應現代24時制為11時至13時,明清話本小說裡所謂「午時三刻」大概就是因為有此背景。選擇午時則是為生者著想,午時陽氣最旺,鬼魂難以作祟,監斬官、行刑者不怕「鬼魂」纏身,避免遭「報應」。
在小說、電影或者電視劇中,我們有時候會看到:「秋後問斬」,這是對於犯了死罪的囚犯所判的刑。為什麼古時候的統治者要選秋天來處訣死囚呢?
秋冬行刑制度最早起源於周朝,《周禮‧秋官》中記載,刑殺必須選擇適合的日期。而《禮記‧月令》中就載明了理想的刑殺時間:孟秋、仲秋、季秋三月,這三個月即是農曆的七、八、九月,也是秋天的三個階段。
古時候,人們在面對自然的變化時,會認為萬事萬物之外,存在著一個能支配萬物的造世主,如災害、瘟疫、祥瑞、豐年都是上天賜予的,所以人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天意,設官、立制不僅要與天意相和諧,刑殺、赦免也不能與天意相違背。
四季之中,春夏是萬物滋育生長的季節;秋冬是肅殺蟄藏的季節,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則,因此人間的司法也應當適應天意,順乎四時。同時,秋季對應五行中的「金」,代表這時萬物沉寂,生命力最低,而且金代表用於砍伐的工具,是破壞的代表,再來就是秋冬斷獄、行刑,才不會耽誤農時。
古代問斬為什麼要選在秋後和午時三刻?漢代董仲舒發明了「天人感應」論,他認為「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因此,他認為帝王應該在春夏季節行賞,在秋冬季節行刑,如果違反天意,會招致災禍,受到上天懲罰,所以「秋冬行刑」這一習俗就被載入典籍,成為一項法令而一直延續到後來。
行刑時間一般都選在白天,即便是夜間,也要等到天亮以後再動手。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後行刑,即《唐六朝•刑部》中「日未後乃行刑」一說。日昳之時是古代12時辰中的未時,對應現代24時制為13時至15時,「未後」在冬天來講,太陽開始落山已近黃昏。選擇這個時辰應是替死者考慮,方便死刑犯「托生」。
明清似乎多選在午時,對應現代24時制為11時至13時,明清話本小說裡所謂「午時三刻」大概就是因為有此背景。選擇午時則是為生者著想,午時陽氣最旺,鬼魂難以作祟,監斬官、行刑者不怕「鬼魂」纏身,避免遭「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