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1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田飛綜合報導)此前,60多名大陸知名媒體人聯署指控曾慶紅內侄女、前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陷害原《廣州日報》社長戴玉慶的事件已經被海外媒體廣泛報導。近日,有知情人士曝出了更多其中的細節。
案件回顧
中共原《廣州日報》社長戴玉慶案,自2012年7月被廣州市紀委立案調查至今,一直備受外界關注。
檢方指控戴玉慶接受下屬賄賂,受賄金額合計人民幣250.1萬元。2014年在東莞市的兩次開庭,戴玉慶均當庭翻供,稱此前是因迫於廣州市紀委壓力而承認受賄行為。
戴玉慶還當庭舉報原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稱他因抵制王曉玲侵吞廣州日報社資產而被其陷害。他還舉報王曉玲的親屬涉嫌粵傳媒股票內幕交易。
在戴玉慶擔任廣州日報社社長時,王曉玲的職務是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是該報社的頂頭上司。
據此前海外媒體報導,王曉玲曾經要求他以廣州日報社名義投資300萬元給一個文化基金會。戴本人雖然不太願意,但還是遵從王曉玲的意思做了。除了廣州日報社外,向這個基金會注資的還有一系列國企,每家的平均注資金額都達到了幾百萬。
此後,王曉玲不斷插手《廣州日報》報刊亭項目和報業大廈工程,並企圖介紹親屬與廣州日報社合作低價購買新聞紙,但均被戴玉慶拒絕。
2011年12月,王曉玲調任廣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半年後,廣州市紀委即著手調查廣州日報廣告經營部門系列案。2012年7月,戴玉慶被廣州市紀委雙規。
2015年4月13日一審,戴玉慶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戴隨即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更多細節被曝光
1月10日,法廣披露了《外參》雜誌主編賀蘭若對案情疑點的曝料。
賀蘭若介紹,案件最大的疑點是重要證人常勇強的翻供:
戴玉慶被控受賄近250萬元,其中200萬元是常勇強「行賄」的,所以常勇強是否真正行賄決定戴玉慶是否有罪。
但是作為此案如此關鍵的證人,常勇強卻一直是只聞其聲,不見其人——歷次開庭,證據的呈現只是一段常勇強受審的視頻;不管戴玉慶及其律師如何請求讓常勇強到庭,法官均不予回應,並稱證人沒有出庭必要。
另外,紀委審訊常勇強一個半小時,其筆錄口供字數竟達三萬多字,即平均一分鐘達到三百多字——以此計算,常的語速已遠遠超過了央視播音員的語速。
而且常勇強在一審宣判後翻供。他在寫給妻子的一封信中說,所謂向戴玉慶「行賄」的200萬元是自己因忍受不了刑訊逼供,而作出的「虛假供述」。
賀蘭若稱,王曉玲的無法無天並非自戴玉慶一案開始。王歷年來涉嫌受賄數額巨大。自2003年開始,紀委就陸續收到幾萬件關於王的舉報信,而且其中很多是實名舉報。
2015年中國新年前,廣州幾位副市級退休幹部就曾實名向中紀委舉報王曉玲涉嫌上億人民幣的貪腐問題。
2015年11月8日,也有60位媒體人和法律人致信廣東省紀委,明確指出:王曉玲陷害戴玉慶。
賀蘭若解釋,王曉玲多年來能一直平安無事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她是曾慶紅的內侄女。據說王絲毫不避諱與曾慶紅的關係,其辦公室長年掛著與其姑姑和姑父曾氏夫妻的合影。
賀蘭若還稱,中共政治體系一直是權力從上而下授予,各級官員對上負責,形成了思維方式是「唯上不唯實」。在中國缺乏法治、也缺乏權力制衡的環境下,主管官員在其分管領域內有絕對主導權,說你有問題,你就有問題。這也是冤案頻發的主要原因。
曾慶紅落馬前兆彰顯
近期,曾慶紅的不利消息在外界也頻傳,被調查的多種跡象也同時顯現。
大陸官媒高調翻炒「慶親王被彈劾」的歷史舊聞,重提反腐沒有「鐵帽子王」。還有港媒披露,曾慶紅被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中組部部長趙樂際等談話,責令其交代其家族貪腐、與江澤民等搞「非正常串聯活動」以及插手為陳良宇翻案三大問題。另外,曾慶紅曾申請到澳大利亞探望兒子曾偉,也不被批准等。
有觀點指出,戴玉慶的命運,取決於王曉玲的命運;王曉玲的命運,則取決於曾慶紅的命運。戴玉慶案是否會在將來曾慶紅落馬後有所轉機,外界將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文龍
案件回顧
中共原《廣州日報》社長戴玉慶案,自2012年7月被廣州市紀委立案調查至今,一直備受外界關注。
檢方指控戴玉慶接受下屬賄賂,受賄金額合計人民幣250.1萬元。2014年在東莞市的兩次開庭,戴玉慶均當庭翻供,稱此前是因迫於廣州市紀委壓力而承認受賄行為。
戴玉慶還當庭舉報原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稱他因抵制王曉玲侵吞廣州日報社資產而被其陷害。他還舉報王曉玲的親屬涉嫌粵傳媒股票內幕交易。
在戴玉慶擔任廣州日報社社長時,王曉玲的職務是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是該報社的頂頭上司。
據此前海外媒體報導,王曉玲曾經要求他以廣州日報社名義投資300萬元給一個文化基金會。戴本人雖然不太願意,但還是遵從王曉玲的意思做了。除了廣州日報社外,向這個基金會注資的還有一系列國企,每家的平均注資金額都達到了幾百萬。
此後,王曉玲不斷插手《廣州日報》報刊亭項目和報業大廈工程,並企圖介紹親屬與廣州日報社合作低價購買新聞紙,但均被戴玉慶拒絕。
2011年12月,王曉玲調任廣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半年後,廣州市紀委即著手調查廣州日報廣告經營部門系列案。2012年7月,戴玉慶被廣州市紀委雙規。
2015年4月13日一審,戴玉慶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戴隨即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更多細節被曝光
1月10日,法廣披露了《外參》雜誌主編賀蘭若對案情疑點的曝料。
賀蘭若介紹,案件最大的疑點是重要證人常勇強的翻供:
戴玉慶被控受賄近250萬元,其中200萬元是常勇強「行賄」的,所以常勇強是否真正行賄決定戴玉慶是否有罪。
但是作為此案如此關鍵的證人,常勇強卻一直是只聞其聲,不見其人——歷次開庭,證據的呈現只是一段常勇強受審的視頻;不管戴玉慶及其律師如何請求讓常勇強到庭,法官均不予回應,並稱證人沒有出庭必要。
另外,紀委審訊常勇強一個半小時,其筆錄口供字數竟達三萬多字,即平均一分鐘達到三百多字——以此計算,常的語速已遠遠超過了央視播音員的語速。
而且常勇強在一審宣判後翻供。他在寫給妻子的一封信中說,所謂向戴玉慶「行賄」的200萬元是自己因忍受不了刑訊逼供,而作出的「虛假供述」。
賀蘭若稱,王曉玲的無法無天並非自戴玉慶一案開始。王歷年來涉嫌受賄數額巨大。自2003年開始,紀委就陸續收到幾萬件關於王的舉報信,而且其中很多是實名舉報。
2015年中國新年前,廣州幾位副市級退休幹部就曾實名向中紀委舉報王曉玲涉嫌上億人民幣的貪腐問題。
2015年11月8日,也有60位媒體人和法律人致信廣東省紀委,明確指出:王曉玲陷害戴玉慶。
賀蘭若解釋,王曉玲多年來能一直平安無事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她是曾慶紅的內侄女。據說王絲毫不避諱與曾慶紅的關係,其辦公室長年掛著與其姑姑和姑父曾氏夫妻的合影。
賀蘭若還稱,中共政治體系一直是權力從上而下授予,各級官員對上負責,形成了思維方式是「唯上不唯實」。在中國缺乏法治、也缺乏權力制衡的環境下,主管官員在其分管領域內有絕對主導權,說你有問題,你就有問題。這也是冤案頻發的主要原因。
曾慶紅落馬前兆彰顯
近期,曾慶紅的不利消息在外界也頻傳,被調查的多種跡象也同時顯現。
大陸官媒高調翻炒「慶親王被彈劾」的歷史舊聞,重提反腐沒有「鐵帽子王」。還有港媒披露,曾慶紅被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中組部部長趙樂際等談話,責令其交代其家族貪腐、與江澤民等搞「非正常串聯活動」以及插手為陳良宇翻案三大問題。另外,曾慶紅曾申請到澳大利亞探望兒子曾偉,也不被批准等。
有觀點指出,戴玉慶的命運,取決於王曉玲的命運;王曉玲的命運,則取決於曾慶紅的命運。戴玉慶案是否會在將來曾慶紅落馬後有所轉機,外界將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