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修訂公民法 5年住3年可入籍

2016年03月15日多倫多
【新唐人2016年03月14日訊】近日,加拿大移民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向國會遞交C-24法案的修訂案,廢除了一些前保守黨政府提出的條款,比如減少了要求移民入籍前必須住在加拿大的時間等。來看記者的報道。

前保守黨政府提出的C-24法案-「加強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於2015年成為法律,並引出較大爭議。

根據C-24法案,擁有雙重國籍的人,若被法庭裁決犯有恐怖罪、間諜罪或叛國罪,加拿大政府有權剝奪其加拿大國籍。移民部長麥家廉表示,自由黨競選時就批評C-24法案,他認為應由司法系統解決這一問題。

不過據CBC報道,自由黨政府對公民法的修改,也引出了安省恐怖組織「多倫多18」(Toronto18)頭目的國籍問題。C-24修訂案通過後,被判終身監禁的扎卡裡亞·阿馬拉的公民身份可能被重新恢復。

保守黨議員米歇爾·勒佩爾(Michelle Rempel)對自由黨「在保護加拿大人安全問題上的判斷力」提出質疑。

新法案還規定,入籍前6年住滿4年將變成5年住滿3年。而入籍語言和公民知識考試免試年齡分別由之前的14歲以下和64歲以上放寬為18歲和54歲。

資深移民顧問黃漢豪表示,這對於華人來說是好消息。

資深移民顧問 黃漢豪:如果是能到55歲我退休了,能拿到加拿大護照,我可以去旅遊啊,可以投票啊,那對整個國家的民主,不光是對華人,對加拿大所有的人來說(是好事),可以儘早拿到加拿大護照和公民身份。

修訂後的公民法在國會通過後,將於年內實施。


(新唐人記者朱峰多倫多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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