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超級簽證續簽有漏洞 移民部或對「擦邊球」說NO

2016年03月16日其他城市
【新唐人2016年03月16日訊】(新唐人記者王蘭綜合報導)據移民律師柯蘭(Richard Kurland)編撰的最新一期的《移民資訊彙編》雜誌(Lexbase),聯邦移民部在家庭團聚超級簽證(PG-1Super Visa)申請延長居留時間方面的規定不明確,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現在正請求移民部做出明確指引。

到時候,2年居留期滿之前去美國或古巴旅遊一趟,然後入境自動獲得新居留權的「便捷」做法可能將不再可行。

柯蘭指出,持超級簽證入境有兩年的居留期。按照現行的規定,過期後旅客必須回到祖國(Home country),才能重新入境。不過,很多人會採取一種「便捷」的做法,在居留期滿前去美國或古巴旅遊一趟,然後再入境。由於移民部沒有明文將這種做法定義為不合法,所以CBSA大多數情況下會放行,給予延簽。

柯蘭通過信息公開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當局內部通訊記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已經發現了這種「打擦邊球」的行為,現正要求移民部針對延期超級簽證能夠明確做出規定。

卡爾加裡國際機場(YYC)總監費裡爾(Jamie Ferrill)向移民部發信詢問,他們發現一些超級簽證持有者在居留期滿後短期出境後又入境,在機場要求延長簽證,但由於移民部未提供進一步說明,所以他們不知道該怎麼做。

大多數超級簽證持有者在短期出境後又入境沒有遇到問題,但是也極個別的人被阻攔,要求他們返回自己國籍所在國之後再入境。

相關報導:加拿大超級簽證入境後2年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