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明慧:2015近兩萬法輪功學員遭迫害

2016年05月02日425紀念活動
【新唐人2016年05月02日訊】根據《法輪大法明慧網》發佈的最新人權報告,2015年僅《明慧網》曝光的遭中共非法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近兩萬人次。數據顯示,對參與「訴江大潮」、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的打擊報復,成了中共2015年的主要罪惡。外界認為,江澤民被法辦,是停止迫害法輪功的關鍵所在。

《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從2015年5月「訴江大潮」興起至今,已經有超過20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大陸司法機構實名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要求追究其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罪行。

報導說,目前,由中共江澤民集團殘餘勢力所主導的對法輪功的迫害,越來越不得人心,因此其迫害手段越發趨於隱蔽。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多日,家人都不知其下落。再加上中共極力掩蓋真相、對信息嚴密封鎖等,《明慧網》很難獲知全部迫害案例,只能獲知其中一部分。但即便如此,《明慧網》最新人權報告所揭示的迫害狀況,仍然讓人觸目驚心。

僅《明慧網》曝光的案例,2015年中國大陸至少有19095人次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騷擾、抄家、綁架關押等迫害,涉及30個省市的18895個家庭。其中,山東至少發生3048人次迫害,情況最為嚴重。遼寧、黑龍江、河北、吉林、四川、湖北、北京、山西、河南等省市緊隨其後。

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它(中共政府)實際上是一個流氓政府,它們對法輪功的迫害到今天都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實際上它們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違背國際人權的條例,甚至違背了共產黨自己所立下的憲法。」

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付永剛律師也表示,大陸《刑法》300條本身是針對個人行為的,並不是針對人的思想與信仰入罪,但「兩高」的所謂司法解釋和現行政策,都把它歸入「思想犯」的範疇,變成了對人的思想進行定罪。

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付永剛律師:「也就是說,現行的法律當中,對外公開的法律當中,找不出這樣(迫害法輪功)的法律依據。但是它們適用這一塊(迫害法輪功的內部條文等)呢,又不對外公開。」

《明慧網》信息顯示,中共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手段五花八門:斷水斷電、恐嚇勒索、欺騙開門、翻牆、用「萬能鑰匙」或開鎖公司偷開房門等等,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其中,上海市虹口區歐陽派出所警察,更是用槍指著已年逾80的法輪功學員的頭,逼其辱罵法輪功創始人,但遭到拒絕。

2015年前4個月,「訴江大潮」開啟之前,法輪功學員月均被迫害人次為443,「訴江大潮」興起之後,這一數字急增到2165,是此前的5倍之多。《明慧網》指出,江澤民集團非常恐懼「訴江」,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打擊報復,成為2015年中共及江澤民集團的主要罪惡。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只要江澤民的殘存勢力還在繼續利用中共這個破機器、苟延殘喘地維持這場滅絕性的迫害的話,610辦公室沒有被法辦,江澤民如果不被法辦的話,將會有更多的法輪功學員受害。」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實際上受害的還不只是法輪功學員,如果迫害不停止,那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將會繼續在罪惡中沉淪。

朱婉琪:「所以,我們大聲地對中國的司法機關呼籲『辦、辦、辦』,法辦江澤民是停止這個世紀性迫害最重要的關鍵所在。」

朱婉琪也談到,2015年,一方面江澤民殘餘勢力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另一方面,國內外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支持控告江澤民的義舉不斷出現,正義的呼聲越來越高。

採訪/陳漢 編輯/李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