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厭世男為求伏法殺無辜女童碎屍被判死

2016年07月27日社會
【新唐人2016年07月27日訊】廣東順德大良11歲的小學生小珊被一男子誘騙至出租屋並殘忍碎屍一案庭審結束。近日,佛山市中級法院通報,該案兇手張某被判死刑立即執行,張某沒提起上訴。據稱,張某稱,他殺人理由是因為厭世而產生「殺人後伏法」的念頭。

佛山市中級法院25日通報:該院近日一審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兇手張某死刑立即執行,張某本人亦沒有提起上訴。

佛山中院審理查明,事發於今年1月4日下午7點多,被告人張某途經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龍的酒樓紅綠燈處的橋頭時,遇到獨自上學的女孩小珊。

張某上前與小珊搭訕,假稱他女兒的作業本需要帶到學校交給老師,要小珊幫忙,小珊一口答應,並跟隨張某來到一出租屋。

5日下午,張某用網線將小珊勒死。當晚,對小珊屍體進行肢解。6日凌晨,公安人員在出租屋門口將張某抓獲。

歸案後,張某對殺人碎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張某供述,因生活不如意,產生了自殺輕生的想法,但此前,兩次自殺未遂,於是他產生了殺人後伏法的念頭,以達到死亡的願望。

佛山中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殺害被害人小珊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侵害的對象是未成年人,在量刑時從嚴考慮,判處張某死刑,立即執行。張某稱不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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