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李和平律師代理的兩個典型信仰案

2016年08月01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2016年08月01日訊】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案二審在石家莊中級法院開庭。李和平、滕彪、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鄔宏威等六位北京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義正辭嚴,從「憲法至上、信仰自由、維護人權」的角度,從憲法和立法、司法程序、法律事實等層面,為王博一家三人做了無罪辯護。

事後滕彪律師被打,李和平律師被北京公安局打手連續高壓電擊、暴打近五小時,洗劫了他的隨身物品,恐嚇他:「滾出北京去!」

王博案中,由李和平律師主筆,以「憲法至上、信仰自由」為題的聯合辯護意見,無懈可擊,一度成為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正義律師的辯護意見參考範本。

2009年6月1日,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法院在200米的範圍內,封鎖路口,便衣密布,當局對法輪功學員包永勝、張培訓、栗崇富名義上的公開開庭,可實際每個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只得到了兩張旁聽證,法庭內坐的大都是公檢法人員,省長、市長、區委書記等官員。

李和平等六位北京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包永勝、張培訓、栗崇富當庭作無罪辯護。

中午時分,追查國際組織給法庭發來傳真,併當庭把傳真交給到庭旁聽的伊春市市長。追查國際組織指出,正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正義律師們的強有力辯護,申明大義,有理有據,說到感人之處,公檢法人員之間對話說,律師講的真好,看起來我們做的都是假的。

律師強有力的辯護,使在場的公檢法人員及各級官員大多都低下了頭,駁得法官張海濤、公訴人申向福無言以對。庭審一直開到當晚6點半才結束,臨結束時,偽法官問律師:你們說此案該怎樣定?李和平律師說,必須馬上無條件放人!可副審判長張海濤一錘敲響又說:等合議庭合議後,聽結果。

據說,這是李和平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的最後一個庭辯案件。

2009年6月18日早8點左右,法官張海濤等人在西林法院,在沒通知家屬和律師的情況下,偷偷對張培訓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張培訓被冤判九年,第二天才通知家屬。張培訓被送往佳木斯監獄迫害。

在張培訓被枉判的第二天,金山屯的上空電閃雷鳴,狂風卷著暴雨將金山屯公安局幾百平方米的白鋼樓蓋全部掀掉,橫飛馬路十幾米遠,有的砸在做買賣的牌匾上,有的砸在計程車上,公安局四周一片狼藉。

善惡有報是天理,人做惡都得償還的,如今迫害張培訓的刑警隊長陶緒偉在2011年遭車禍而死,法院副審判長張海濤也因突發心臟病而死,年僅四十多歲。

正如李和平律師所說:「法輪功的苦難不僅僅是法輪功學員自己的苦難,也是中國人的苦難」。

近幾年來,中共政法系統把針對法輪功的迫害模式延伸到社會其它方面,如對異見人士、信仰團體、維權律師和上訪百姓任意抓捕、監控、抄家、沒收財產等。警方控制下的「躲貓貓死」、「睡覺死」、「喝開水死」等非正常死亡也蔓延全國。這些事實都告訴人們,「以黨代法」的政法系統就是肆意踐踏法律的罪魁禍首,只要它存在一天,「依法治國」永遠是一句空話。

中共的存在,對中國社會和道德的破壞是災難性的;中共治下政法系統的滔天罪惡,註定了它將被歷史清算。解體中共,復興中華,造福的是每一個中國人

——大陸法輪功學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