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高薪當警察遭砍 張家逢術後見母淚汪汪

2016年08月03日社會
【新唐人2016年08月03日訊】台灣新北市警察張家逢,為了能為民伸張正義,放棄所學專長考上警察,卻遭廚師無理砍傷。8月2日,張家逢手術後見到母親,母子兩人對望,淚眼汪汪。

新北市警察張家逢在板橋執勤時,被連吃6張違章停車罰單的鐵板燒廚師吳志展,認為都是他開具的罰單,在8月2日預謀式用菜刀對他猛砍十餘刀,之後被送醫急救。

住在桃園中壢的張家逢的父母,得到消息趕到醫院時,正值手術期間。術後,張媽媽來到加護病房,看到病床上插滿管子的兒子,淚眼婆娑,心如刀割,不停心疼的問:「會不會很痛」。張家逢因傷重無法言語,聽到母親的詢問後,突然猛掉眼淚,讓母親更加心痛,直說,兒子「真的很痛」。

張家逢現年34歲,家中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妹妹,畢業於高師大工業研究係,之後考上輔大圖資所,原本可以找到一份高薪工作的他,為了實現自己伸張正義的夢想,2012年考上警察基層特考,2014年順利完成為期2年的警察訓練,順利分配到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工作。

同事對張家逢讚不絕口,介紹他是一個認真負責又吃苦耐勞的人,對人熱忱,積極學習新知識,在派出所工作的2年中,很少抱怨,幾乎沒有怨言,非常難得。

張媽媽介紹,自己與丈夫在中壢經營「大腸包小腸」(一種台灣小吃)攤位,生活小康。張家逢脾氣好,很孝順,為了照顧家人,他沒有住宿捨,寧願每天長途通勤上下班。難得的是,張家逢從不抱怨做警察苦,放假時還會幫助父母照顧攤子。

這次張家逢被砍,張妹妹質問,為什麼不給執行交通取締的警察配槍。她說,儘管她知道單人執勤的警察配槍,如果被壞人搶走,會讓警察處於更危險處境,但她仍然認為如果配槍,可以有效嚇阻暴行。

警政署長陳國恩介紹,沒有規定警察執勤不得配槍,但這次張家逢遇到的是,預謀突擊式的攻擊,雖然張家逢當時帶著警棍,根本來不及防備。

張家逢的舅舅則心疼外甥,表示他被砍中的刀口很多長達10到20公分,左手幾乎被剁爛,左肩、左胸受傷嚴重。


砍人兇手吳志展。(網絡圖片)


8月3日,媒體曝光,砍傷張家逢的廚師、現年56歲的吳志展,曾經是一名保齡球國家隊選手,在2001年代表台灣出征東亞運動會時,在男子個人賽中以總分1346分的成績拿下金牌。

這次,吳志展砍傷張家逢,檢方曾以涉犯重罪有逃亡之嫌,向法院申請羈押吳志展,但法官認為,檢方無法證明吳志展有逃亡之虞,所以裁定他繳納30萬新台幣(折約9462美元)保釋金後獲釋。

檢方今天再次向地院提出對吳志展聲請羈押。法官收集相關事證,包括被告之子證稱被告失業1個月之久,沒有每天回家,有時不知去向,居無定所;警方今天上午10時30分持拘票按壓門鈴及敲門長達50分鐘,被告拒不開門等新事證,法官足認被告妨害追訴、審判程序進行逃亡可能性增加,國家刑罰權有難以實現危險,為確保被告到庭,有羈押必要,裁定予以羈押。

責任編輯: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