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30日訊】據大陸媒體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對中國聯通前高管宗新華受賄案作出終審判決,宣判宗新華有期徒刑5年6個月。聯通被視為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之子江綿恆的利益地盤。
法院認定,2008到2014年,宗新華擔任中國聯通電子渠道部總經理、電器渠道中心負責人、電子渠道中心總經理、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事業部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宗新華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宗新華是繼中國聯通副總張智江被調查後落馬的第二名聯通高管。據財新網援引聯通內部人士說法,宗新華、張智江都是原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的幹將。
常小兵曾掌管中國聯通11年,被視為江澤民之子江綿恆的親信。江綿恆一直操控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等電信公司。
去年12月,原聯通董事長常小兵到中國電信任職四個月後,被調查。
法院認定,2008到2014年,宗新華擔任中國聯通電子渠道部總經理、電器渠道中心負責人、電子渠道中心總經理、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事業部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宗新華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宗新華是繼中國聯通副總張智江被調查後落馬的第二名聯通高管。據財新網援引聯通內部人士說法,宗新華、張智江都是原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的幹將。
常小兵曾掌管中國聯通11年,被視為江澤民之子江綿恆的親信。江綿恆一直操控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等電信公司。
去年12月,原聯通董事長常小兵到中國電信任職四個月後,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