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2月15日訊】近日,網傳一則大陸官場醜聞。湖南一副縣長因受賄貪污等罪被判刑12年,罰金60萬元(人民幣,下同)。判決書顯示,該副縣長的大部分贓款,都被一個女人騙去。此案在坊間傳為笑談,一知情人稱:縣長的智商令人嘆為觀止。
據陸媒報導,2016年8月底,大陸法院二審審定,原湖南新寧縣常務副縣長孫洪波,因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而此案與其他同類案件不同的是,孫洪波的三項罪名,都與一個叫王毅的女子有關,孫洪波大部分的贓款,都被王毅騙去。
據報導,王毅現年52歲,湖南長沙人,有詐騙犯罪前科。與孫洪波交往時,自稱是中共國務院某部委領導的親屬,可以幫助孫洪波得到提拔或者調京工作。
資料顯示,孫洪波2002年12月任邵東縣政府副縣長,2005年11月任邵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2007年10月任邵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8年10月任新寧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2年底,新寧縣召開煙葉生產動員大會。時任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的孫洪波主持會議。(新寧縣政府官方網站)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王毅以中信集團財務總監及華誼兄弟傳媒投資人,來到新寧縣「投資考察」。孫洪波出面接待了王毅。王毅自稱政治背景深厚,與中共官官關係密切,系時任國務院某部委領導的親屬。
據與王毅相識的一位邵陽人士介紹,王毅是土生土長的長沙人,離異無正式工作,長相一般,出生在1964年,認識孫洪波時已經四十多歲。
報導稱,王毅是看準了孫洪波急欲陞遷的心理,使孫洪波對自己言聽計從,想方設法指使孫受賄、貪污、濫用職權。
孫洪波為什麼會如此相信並討好王毅?一位熟悉孫洪波的邵陽官員認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他想陞官,藉助王毅往上爬。」
孫洪波的代理律師張正元透露,孫洪波對王毅所稱的背後的「關係」深信不疑,試圖通過王毅的斡旋,得到提拔或者調京工作。
孫洪波不但通過索賄為王毅買單,為滿足王毅的需求還多次貪污,在貪污所得的105萬贓款中,幾乎全部與王毅有關。
判決書顯示,孫洪波,利用主管財政、國稅、地稅、審計、統計、物價、政府辦、外事辦、金融系統和協助縣長分管人事、監察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後多次採取虛報開支方式貪污公款共計105.3953萬元。
不但為王毅買單,孫洪波還為王毅的所謂「助理」曾某某買單。
2009年下半年,王毅冒充華誼兄弟公司財務總監與湖南邵東人曾某某相識後,曾以夫妻名義同居。為了不讓曾某某在孫洪波處揭穿王毅的虛假面目,王毅幫助曾某某歸還欠款、建房、支付傢俱費用和給予曾各種好處。王毅供述,她為此花費了600餘萬元。
判決書顯示,孫洪波除了涉受賄罪、貪污罪,還有一項濫用職權罪。利用職權為王毅「洗白」身份。
2010年8月19日,王毅因涉嫌詐騙被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立案偵查。後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王毅被取保候審。
按王毅供述,她因涉嫌詐騙犯罪被網上追逃,想將王毅這個名字的戶籍銷掉,「洗白」身份。
據新寧當地地一位公務人員透露,「私下裡大家經常有討論,說王毅是孫洪波的情婦。」
知情人稱,在新寧縣一個賓館,孫洪波專門為王毅裝修了一個房間。當時便有人戲稱:金屋藏嬌。
一位與孫洪波熟悉的官員透露。「王毅只要在新寧縣,孫洪波傾其所能地伺候。」「王毅喜歡鮮花,孫洪波專門派人買花,準時送到王毅的房間。王毅喜歡吃一種糕點,只有長沙一家超市有賣,孫洪波就派人到長沙去買。」而新寧縣到長沙,開車來回要七八個小時。
孫洪波的妹妹孫娟(化名)介紹,「父親去世,我給他打了十幾個電話,他才願意回來。他認為除了王毅,我們都是害他的,他信任王毅超過自己的親人一百倍。」家人都勸孫洪波與王毅斷絕來往,但孫洪波卻與家人斷絕關係。2012年,孫洪波與妻子離了婚。
據報導,從2010年開始,孫洪波開始「不正常」了。新寧縣政府一名工作人員說,經常看到孫洪波一大早在縣政府大院裡大吼,像獅子一樣。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孫洪波有時候會對縣委書記、縣長拍桌子,在縣黨委常委會上,他倚在椅子上睡覺。
律師張正元說,「知道是一個詐騙犯,還是這麼信任她,這不是一個正常人能幹得出來的」。「我們把王毅的這些詐騙材料擺到他面前,他都不回頭,他認為王毅關係廣,可以幫到他。」
熟悉孫洪波與王毅的一名新寧商人說,「孫洪波不是信王毅,是信王毅虛構出來的關係。他不是王毅的木偶,而是權力的木偶。」
另有知情人士感嘆,「智商嘆為觀止!」
據報導,獄中的孫洪波說:「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固執,一些小學生都明白,不該去做的事,自己去做了。」
有網友評論:好一出新的官場現形記!小學生都不會上的當,一個縣長居然上當了。說明地方政治生態很不正常,讓人官迷心竅。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據陸媒報導,2016年8月底,大陸法院二審審定,原湖南新寧縣常務副縣長孫洪波,因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而此案與其他同類案件不同的是,孫洪波的三項罪名,都與一個叫王毅的女子有關,孫洪波大部分的贓款,都被王毅騙去。
據報導,王毅現年52歲,湖南長沙人,有詐騙犯罪前科。與孫洪波交往時,自稱是中共國務院某部委領導的親屬,可以幫助孫洪波得到提拔或者調京工作。
資料顯示,孫洪波2002年12月任邵東縣政府副縣長,2005年11月任邵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2007年10月任邵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8年10月任新寧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2年底,新寧縣召開煙葉生產動員大會。時任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的孫洪波主持會議。(新寧縣政府官方網站)
副縣長變成女騙子的提款機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王毅以中信集團財務總監及華誼兄弟傳媒投資人,來到新寧縣「投資考察」。孫洪波出面接待了王毅。王毅自稱政治背景深厚,與中共官官關係密切,系時任國務院某部委領導的親屬。
據與王毅相識的一位邵陽人士介紹,王毅是土生土長的長沙人,離異無正式工作,長相一般,出生在1964年,認識孫洪波時已經四十多歲。
報導稱,王毅是看準了孫洪波急欲陞遷的心理,使孫洪波對自己言聽計從,想方設法指使孫受賄、貪污、濫用職權。
孫洪波為什麼會如此相信並討好王毅?一位熟悉孫洪波的邵陽官員認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他想陞官,藉助王毅往上爬。」
孫洪波的代理律師張正元透露,孫洪波對王毅所稱的背後的「關係」深信不疑,試圖通過王毅的斡旋,得到提拔或者調京工作。
孫洪波不但通過索賄為王毅買單,為滿足王毅的需求還多次貪污,在貪污所得的105萬贓款中,幾乎全部與王毅有關。
判決書顯示,孫洪波,利用主管財政、國稅、地稅、審計、統計、物價、政府辦、外事辦、金融系統和協助縣長分管人事、監察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後多次採取虛報開支方式貪污公款共計105.3953萬元。
不但為王毅買單,孫洪波還為王毅的所謂「助理」曾某某買單。
2009年下半年,王毅冒充華誼兄弟公司財務總監與湖南邵東人曾某某相識後,曾以夫妻名義同居。為了不讓曾某某在孫洪波處揭穿王毅的虛假面目,王毅幫助曾某某歸還欠款、建房、支付傢俱費用和給予曾各種好處。王毅供述,她為此花費了600餘萬元。
判決書顯示,孫洪波除了涉受賄罪、貪污罪,還有一項濫用職權罪。利用職權為王毅「洗白」身份。
2010年8月19日,王毅因涉嫌詐騙被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立案偵查。後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王毅被取保候審。
按王毅供述,她因涉嫌詐騙犯罪被網上追逃,想將王毅這個名字的戶籍銷掉,「洗白」身份。
金屋藏嬌 女子卻是詐騙犯
據新寧當地地一位公務人員透露,「私下裡大家經常有討論,說王毅是孫洪波的情婦。」
知情人稱,在新寧縣一個賓館,孫洪波專門為王毅裝修了一個房間。當時便有人戲稱:金屋藏嬌。
一位與孫洪波熟悉的官員透露。「王毅只要在新寧縣,孫洪波傾其所能地伺候。」「王毅喜歡鮮花,孫洪波專門派人買花,準時送到王毅的房間。王毅喜歡吃一種糕點,只有長沙一家超市有賣,孫洪波就派人到長沙去買。」而新寧縣到長沙,開車來回要七八個小時。
孫洪波的妹妹孫娟(化名)介紹,「父親去世,我給他打了十幾個電話,他才願意回來。他認為除了王毅,我們都是害他的,他信任王毅超過自己的親人一百倍。」家人都勸孫洪波與王毅斷絕來往,但孫洪波卻與家人斷絕關係。2012年,孫洪波與妻子離了婚。
網評:新官場現形記
據報導,從2010年開始,孫洪波開始「不正常」了。新寧縣政府一名工作人員說,經常看到孫洪波一大早在縣政府大院裡大吼,像獅子一樣。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孫洪波有時候會對縣委書記、縣長拍桌子,在縣黨委常委會上,他倚在椅子上睡覺。
律師張正元說,「知道是一個詐騙犯,還是這麼信任她,這不是一個正常人能幹得出來的」。「我們把王毅的這些詐騙材料擺到他面前,他都不回頭,他認為王毅關係廣,可以幫到他。」
熟悉孫洪波與王毅的一名新寧商人說,「孫洪波不是信王毅,是信王毅虛構出來的關係。他不是王毅的木偶,而是權力的木偶。」
另有知情人士感嘆,「智商嘆為觀止!」
據報導,獄中的孫洪波說:「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固執,一些小學生都明白,不該去做的事,自己去做了。」
有網友評論:好一出新的官場現形記!小學生都不會上的當,一個縣長居然上當了。說明地方政治生態很不正常,讓人官迷心竅。
(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