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雷洋案5警察不起訴 網路炸鍋官微禁評論

2016年12月24日雷洋死亡事件
【新唐人2016年12月24日訊】日前,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對雷洋案的五名涉案警務人員作出不起訴決定。消息公開後,立即引爆中國大陸輿論界。尤其在網路社交媒體上,眾網友的質疑、抨擊與大批官方放出來為檢方站臺的「水軍」混戰一場。有的網站直接關閉了相關報導後的評論功能,有的雖然開放評論但有中共網管的嚴密管制,不少對案件強烈質疑和批評的留言被刪除。

北京檢方對雷洋案涉案五警不起訴


12月23日,中國大陸媒體紛紛報導了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對邢某某、孔某、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消息。

豐臺區檢察院聲稱,經調查證實,東小口派出所時任副所長邢某某以及民警孔某、輔警周某、保安員孫某某、張某某等人今年5月7日晚在昌平區龍錦三街涉黃足療保健店附近便衣蹲守,是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專項行動部署,「執行打擊任務」,不存在「打擊報復」「釣魚執法」的問題。

檢方描述:2016年5月7日晚21時許,雷洋在龍錦三街23-13號足療保健店接受「有償性服務」離開時,被邢某某等人發現。在制服和控制雷某過程中,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等行為。期間,雷某試圖跳車逃跑,並呼喊掙脫。邢某某等人再次對雷某進行制服和控制,並使用手銬約束,其間,「邢某某等人對雷洋實施了腳踩頸面部、強行拖拽上車等行為,致使雷某體位多次出現變化。」之後,雷某出現身體癱軟和不再呼喊掙脫等狀況。邢某某等人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待後送到醫院搶救時已無生命體征,於當晚22時55分被宣告死亡。

檢方稱經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與死者生前在飽食狀態下,因執法過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劇烈活動以及體位變化等因素有關。事發後,邢某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做虛假陳述,引發公眾質疑,並與其他四名涉案警務人員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

檢方認定,邢某某等五人在執行公務活動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存在不當執法行為,執法行為超出合理限度,致執法對像發生吸入性窒息;不履行職責,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仍採用拽拉手銬鏈等方式,繼續進行執法活動,致執法對像未得到及時救治而發生死亡結果。且事後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

檢方稱,鑒於邢某某等五人「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綜合全案事實和情節」因此不需要判處刑罰,決定對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不起訴,僅建議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對五涉案人「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同時,豐臺檢察院負責人還以「答記者問」的形式,對「雷某接受了有償性服務」的問題解釋說:「經查,案發當晚,雷某在家中就餐後離家,於21時許到達龍錦三街進入涉案足療店,接受了張某提供的有償性服務。雷某支付人民幣200元後從足療店前門離開,沿龍錦三街向西行走時被邢某某等人發現並依法盤問。上述事實,有涉案足療店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含有雷某精液、張某生物學痕跡的避孕套等物證,DNA檢測鑑定意見,以及相關證人證言等印證。」

網友強烈質疑檢方的說法 雷洋家屬不接受檢方結論 欲申訴


對豐臺檢方的上述說法,許多中國網友表示嚴重質疑,尤其對據稱沾有雷洋精液的「避孕套」這個證據的出現提出懷疑。有網友指出,「之前電視上足療女說給雷打飛機,現在檢察院聲明又說避孕套裡提取出了雷的DNA,見過戴套打飛機的麼?我現在幾乎肯定雷洋根本沒去嫖娼!」

網友「不是憤青也不是啞巴」則諷刺道:「直接原因是自己吃飯了。本案告誡大家以後就都不要吃飯了......要不被打死還說不是直接原因。」

網友「英倫風長泰情」也反諷說:「是打人了,但人不是打死的,其實是吃飽了撐死的啦。」

網友「我不是朱家樂」則譏諷道:「說不定連口水都是致死原因。」

網友「圖圖的baba」也反諷說:「開了一槍,你死於流血過多,和開槍的人沒關係,是因為你的血自己流出來了,不然你就不會死的,所以你死於自殺。」

一位學者留言說:「雷洋的不起訴是打向每個中國公民臉上的耳光。」

網友「大筒木鳴人」則抱怨,在網易的相關報導下,「除了水軍,無法評論,全是水軍評論。」

在微博和微信中,許多網友批評檢方的說法是避重就輕,感嘆中國「法治已死」。還有媒體人透露,「今天開編前會,已接到口頭通知。隻發新華社稿。」宣傳通知還強調,「務必注意不鏈接舊聞,不刊發評論。」

針對雷洋因「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這一說法,北京一家三甲醫院不願具名的醫生在接受新浪網採訪時稱,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窒息死亡,是指人的胃裡還有食物時,「嘔吐時由於一些因素意識不清或昏迷故而無法控制呼吸,將嘔吐物吸入氣道中,並堵塞氣道,進而導致窒息死亡。」

而陸媒財新網也曾經引述醫務人員的解釋說:「如腹部遭受嚴重壓迫性打擊,可致腹壓急劇升高而引起胃內容物反流致死;嚴重腦外傷或扼頸引起的嚴重缺氧、亦可引起噴射性嘔吐而致胃內容物反流;甚至急速快跑引起的大腦短暫性缺氧都有可能導致噴射性嘔吐而引起胃內容物反流致死;睪丸遭受暴力性擊打,是否會引起大腦的反射性嘔吐,我認為亦有可能,因為睪丸是神經分佈最密集的器官,對疼痛極為敏感,而突發劇痛本來就是大腦的反射性反應,這一反射弧完全可能到達延髓嘔吐中心而引起劇吐致反流性吸入性呼吸道窒息。」

雷洋案代理律師陳有西,曾在今年9月6日發表一份公開聲明,強調雷洋案明顯不能定性為玩忽職守罪。他指出,應該追究涉案警務人員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濫用職權犯罪」和「隱匿偽造證據罪」。

陳有西還在公開聲明中稱,「雷洋案是中國警察權力和公民權利較量非常激烈的臨界點,所以辦這個案子責任重大。」

而這次檢方對於雷洋的死因則稱「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與死者生前在飽食狀態下,因執法過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劇烈活動以及體位變化等因素有關。」檢方對涉案警察的暴力執法和見死不救的情況也隻認定構成「玩忽職守罪」而且「犯罪情節輕微」。

法廣日前引述律師段萬金稱:「從司法程序來講,這遠不是結束,而是真正的開始,刑訴法規定,受害人對於檢察機關做出起訴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段萬金錶示,如果提起刑事自訴,法院必須受理,庭審必須公開,所有證據都要公開,代理律師可以申請調取執法記錄儀、監控等證據,尤其是可以申請五個足浴女出庭作證,「這個庭審,也許是比公訴案件更為驚心動魄的過程。」

檢方不起訴的決定公開後,一位媒體人轉發了雷洋親屬雷鵬的聲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檢方給出的結論和不起訴的決定,也不能同意對雷洋涉嫌嫖娼的認定,將依法對上級檢察院提出申訴。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