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17日訊】日前,有評論文章稱,秦始皇當年「焚書坑儒」並非焚燬儒家書籍,坑殺儒家學子,而是打擊了一個妖言惑眾的神棍集團。還有文章引經據典表明,秦始皇「焚書坑儒」清理了百家紛擾造成之思想文化莠垢,和一批騙人行詐之術士腐儒,讓正統文化得以流傳於後世而綿延不絕,有大功於後世。
2月28日,編輯部在北京的海外中資多維網刊登署名李釗的評論文章稱,很多人認為秦始皇「焚書坑儒」是因為他崇尚法家,十分討厭儒家學子,所以就把儒家的書燒了、再把儒家學子也殺了,眼不見為淨。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文章指,秦始皇的「焚書」其實不光是焚儒家詩書,而是焚除醫書、農書、卜書之外的書,記載著儒家思想的「十翼」,因為是《易經》的註疏,而倖免於難。而秦始皇的「坑儒」也不是把全天下的儒家全部都殺了。
春秋戰國,百家爭鳴。百家中除了主要的思想流派之外,還存在著一個「非主流」流派——神仙家。
《史記》記載:燕國術士宋毋忌、正伯僑、充尚、羨門高等人「為方仙道,形解銷化,依於鬼神之事」。他們說,渤海有蓬萊、方丈、瀛洲三座仙山,山上有白色的神獸,以黃金白銀為宮闕,還有諸多神仙和長生不老藥。
統一六國後,秦始皇去山東封禪祭山。完事以後,有個齊國人叫徐市,上書秦始皇,說渤海有三座聖山,山上有神仙,有長生不老仙丹。秦始皇於是就派徐市帶著數千人到海上找神仙。四年後,秦始皇到了河北昌黎的碣石山,又讓燕國人盧生、韓眾、侯公等人去找神仙。
後來,因為找不到神仙,這些術士就想了一個主意——「乾脆咱蒙那個皇帝,反正他也不懂」。
那個叫盧生的燕國人先回來了,給秦始皇寫了個文書說:「皇上,我們幾個去找神仙和長生不老丹去了,但是有「惡鬼」在那裡,所以我們什麼也沒拿到,空手而回。皇上,這『惡鬼』有點厲害,恐怕能傷著您。您從今天起,行蹤都低調點,別讓惡鬼找著您,沒有惡鬼搗亂,這樣將來那些神仙也就找您來了。」於是秦始皇什麼行蹤都嚴格保密。
有一天,丞相李斯出門興師動眾,秦始皇看見了很不滿意。後來,就有人告訴李斯,秦始皇看見了,很生氣。於是,李斯就減少了出行的隊伍和規模。秦始皇見到李斯輕車出行,知道有人把自己說得話泄露出去了,就把當日的隨從殺了。這個事讓盧生惴惴不安,因為按照秦朝法律,方士進獻方術,兩次不靈驗就要殺頭,於是就逃走了。
盧生逃走了,秦始皇勃然大怒,於是就下令搜捕盧生,盧生後來沒抓到,就把在首都的神棍術士都抓了起來。神棍們相互揭發,最後有四百六十餘人在公元前212年在咸陽被坑殺。
這些被坑殺的神棍,在先秦時期被稱之為「胥」,當時「胥」與「儒」同音,二者經常互用,所以這些被坑殺的神棍,又叫「儒生」。
文章稱,秦始皇的「坑儒」實際上是打擊了一個妖言惑眾的神棍集團,和坑殺儒家弟子相去甚遠。
大紀元「千古英雄人物」系列中《「焚書坑儒」真相》一文指,「焚書坑儒」實是秦始皇滅六國後為統一思想、保護正統文化、正道修煉而採取的兩項重大措施。
秦始皇當年坑殺的所謂「儒生」並非僅宣傳某種思想,他們所作所為是權力訴求,為恢復其舊國勢力。當他們「入則心非,出則巷議」時,並未遭到坑殺。可見秦始皇當時只是禁止其言論,而未採取行動。直到這些術士、方士及腐儒們被證實以方術行騙,並詆譭新政,才惹得始皇大怒,將那四百六十七個「術士、方士及腐儒」坑在咸陽。
事件由兩個方士畏罪逃亡引起。秦始皇不僅自己修煉、養生,對方術和方術之士也十分尊重,常和他們一起討論神仙、真人、長生修煉之理。一些方士、術士,如侯生、盧生之徒,打著為秦始皇採藥煉丹、尋覓仙方為名,揮霍錢財,屢次行騙。秦法規定:「不得兼方,不驗,輒死。」侯生、盧生見騙術敗露,密謀逃亡。逃亡之前,《史記》中記載,侯生、盧生非議始皇,諸如:「始皇為人⋯⋯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上樂以刑殺為威」,詆譭謾罵秦始皇。
始皇知道後大怒:「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史記‧秦始皇本紀》)
文章指,此一事件,後世往往和「焚書」並列,合稱為「焚書坑儒」。究其原委,「坑儒」,就是對騙人、騙財、擾亂新政等術士、方士及腐儒之一次清除。漢代王充對「坑儒」有如下看法:「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
而對於「焚書」事件,文章表示,秦始皇雖然武力征服了六國,仁慈所致,並未趕盡殺絕,六國中妄圖恢復過去勢力者大有人在。利用思想、文化干擾,欺詐、行騙、詆譭新政、干擾正道,以至復辟,則是秦始皇面臨之嚴峻考驗。保護正統文化、統一原六國民眾文化規範勢在必行。
秦始皇從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統一政權開始,到實施所謂焚書之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八年間,從六國宮廷和民間蒐集了大量古典文獻。同時徵聘七十多位學者,授以博士之官。召集兩千餘學生於博士官之下,命為諸生。對古典文化清理甄別,去偽存真,保護正統文化。
秦始皇說:「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秦始皇對諸位博士優禮備加,「尊賜之甚厚」(《史記‧秦始皇本紀》)。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在咸陽宮一次宴會上,博士淳於越提出廢郡縣,立分封,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這是讓始皇回覆六國之古,借古諷今,詆譭秦始皇新政。
始皇命群臣議論,丞相李斯謬其說,絀其詞,上書皇帝曰:「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接受了這一建議。
從李斯上書可知,當時秦國所有書籍,包括明令燒燬者,在朝廷中都留有完整備份。宋代朱熹也雲: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若想查詢、研學,政府及博士手中都留有完整檔存。
所焚之書包括兩部分:統一前列國史記及百姓私藏《詩》、《書》與百家語。至於秦國史書、博士官珍藏圖書與百姓家藏醫藥、卜筮、種樹等技藝之書,則不在此列。所禁書籍都務必在三十天以內上交處所官府焚燬。為此還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等。
中華舞臺乃一朝天子,一朝文化,一朝眾生。秦始皇建立大秦皇朝,改天換地,必然帶來全新文化。
文章稱,「諸子百家」中之莠垢被一些別有用心之方士、術士及六國貴族故臣等用作復辟六國、擾亂新政、干擾人正念之工具。秦始皇「焚書坑儒」清理了百家紛擾造成之思想文化莠垢,清理了一批騙人行詐之術士腐儒,讓正統文化得以流傳於後世而綿延不絕,大功不可歿也。
──轉自《正見網》
(責任編輯:李明心)
李釗:秦始皇「焚書坑儒」,打擊神棍集團
2月28日,編輯部在北京的海外中資多維網刊登署名李釗的評論文章稱,很多人認為秦始皇「焚書坑儒」是因為他崇尚法家,十分討厭儒家學子,所以就把儒家的書燒了、再把儒家學子也殺了,眼不見為淨。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文章指,秦始皇的「焚書」其實不光是焚儒家詩書,而是焚除醫書、農書、卜書之外的書,記載著儒家思想的「十翼」,因為是《易經》的註疏,而倖免於難。而秦始皇的「坑儒」也不是把全天下的儒家全部都殺了。
春秋戰國,百家爭鳴。百家中除了主要的思想流派之外,還存在著一個「非主流」流派——神仙家。
《史記》記載:燕國術士宋毋忌、正伯僑、充尚、羨門高等人「為方仙道,形解銷化,依於鬼神之事」。他們說,渤海有蓬萊、方丈、瀛洲三座仙山,山上有白色的神獸,以黃金白銀為宮闕,還有諸多神仙和長生不老藥。
統一六國後,秦始皇去山東封禪祭山。完事以後,有個齊國人叫徐市,上書秦始皇,說渤海有三座聖山,山上有神仙,有長生不老仙丹。秦始皇於是就派徐市帶著數千人到海上找神仙。四年後,秦始皇到了河北昌黎的碣石山,又讓燕國人盧生、韓眾、侯公等人去找神仙。
後來,因為找不到神仙,這些術士就想了一個主意——「乾脆咱蒙那個皇帝,反正他也不懂」。
那個叫盧生的燕國人先回來了,給秦始皇寫了個文書說:「皇上,我們幾個去找神仙和長生不老丹去了,但是有「惡鬼」在那裡,所以我們什麼也沒拿到,空手而回。皇上,這『惡鬼』有點厲害,恐怕能傷著您。您從今天起,行蹤都低調點,別讓惡鬼找著您,沒有惡鬼搗亂,這樣將來那些神仙也就找您來了。」於是秦始皇什麼行蹤都嚴格保密。
有一天,丞相李斯出門興師動眾,秦始皇看見了很不滿意。後來,就有人告訴李斯,秦始皇看見了,很生氣。於是,李斯就減少了出行的隊伍和規模。秦始皇見到李斯輕車出行,知道有人把自己說得話泄露出去了,就把當日的隨從殺了。這個事讓盧生惴惴不安,因為按照秦朝法律,方士進獻方術,兩次不靈驗就要殺頭,於是就逃走了。
盧生逃走了,秦始皇勃然大怒,於是就下令搜捕盧生,盧生後來沒抓到,就把在首都的神棍術士都抓了起來。神棍們相互揭發,最後有四百六十餘人在公元前212年在咸陽被坑殺。
這些被坑殺的神棍,在先秦時期被稱之為「胥」,當時「胥」與「儒」同音,二者經常互用,所以這些被坑殺的神棍,又叫「儒生」。
文章稱,秦始皇的「坑儒」實際上是打擊了一個妖言惑眾的神棍集團,和坑殺儒家弟子相去甚遠。
秦始皇「焚書坑儒」,保護正統文化
大紀元「千古英雄人物」系列中《「焚書坑儒」真相》一文指,「焚書坑儒」實是秦始皇滅六國後為統一思想、保護正統文化、正道修煉而採取的兩項重大措施。
秦始皇當年坑殺的所謂「儒生」並非僅宣傳某種思想,他們所作所為是權力訴求,為恢復其舊國勢力。當他們「入則心非,出則巷議」時,並未遭到坑殺。可見秦始皇當時只是禁止其言論,而未採取行動。直到這些術士、方士及腐儒們被證實以方術行騙,並詆譭新政,才惹得始皇大怒,將那四百六十七個「術士、方士及腐儒」坑在咸陽。
事件由兩個方士畏罪逃亡引起。秦始皇不僅自己修煉、養生,對方術和方術之士也十分尊重,常和他們一起討論神仙、真人、長生修煉之理。一些方士、術士,如侯生、盧生之徒,打著為秦始皇採藥煉丹、尋覓仙方為名,揮霍錢財,屢次行騙。秦法規定:「不得兼方,不驗,輒死。」侯生、盧生見騙術敗露,密謀逃亡。逃亡之前,《史記》中記載,侯生、盧生非議始皇,諸如:「始皇為人⋯⋯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上樂以刑殺為威」,詆譭謾罵秦始皇。
始皇知道後大怒:「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史記‧秦始皇本紀》)
文章指,此一事件,後世往往和「焚書」並列,合稱為「焚書坑儒」。究其原委,「坑儒」,就是對騙人、騙財、擾亂新政等術士、方士及腐儒之一次清除。漢代王充對「坑儒」有如下看法:「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
而對於「焚書」事件,文章表示,秦始皇雖然武力征服了六國,仁慈所致,並未趕盡殺絕,六國中妄圖恢復過去勢力者大有人在。利用思想、文化干擾,欺詐、行騙、詆譭新政、干擾正道,以至復辟,則是秦始皇面臨之嚴峻考驗。保護正統文化、統一原六國民眾文化規範勢在必行。
秦始皇從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統一政權開始,到實施所謂焚書之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八年間,從六國宮廷和民間蒐集了大量古典文獻。同時徵聘七十多位學者,授以博士之官。召集兩千餘學生於博士官之下,命為諸生。對古典文化清理甄別,去偽存真,保護正統文化。
秦始皇說:「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秦始皇對諸位博士優禮備加,「尊賜之甚厚」(《史記‧秦始皇本紀》)。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在咸陽宮一次宴會上,博士淳於越提出廢郡縣,立分封,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這是讓始皇回覆六國之古,借古諷今,詆譭秦始皇新政。
始皇命群臣議論,丞相李斯謬其說,絀其詞,上書皇帝曰:「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接受了這一建議。
從李斯上書可知,當時秦國所有書籍,包括明令燒燬者,在朝廷中都留有完整備份。宋代朱熹也雲: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若想查詢、研學,政府及博士手中都留有完整檔存。
所焚之書包括兩部分:統一前列國史記及百姓私藏《詩》、《書》與百家語。至於秦國史書、博士官珍藏圖書與百姓家藏醫藥、卜筮、種樹等技藝之書,則不在此列。所禁書籍都務必在三十天以內上交處所官府焚燬。為此還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等。
中華舞臺乃一朝天子,一朝文化,一朝眾生。秦始皇建立大秦皇朝,改天換地,必然帶來全新文化。
文章稱,「諸子百家」中之莠垢被一些別有用心之方士、術士及六國貴族故臣等用作復辟六國、擾亂新政、干擾人正念之工具。秦始皇「焚書坑儒」清理了百家紛擾造成之思想文化莠垢,清理了一批騙人行詐之術士腐儒,讓正統文化得以流傳於後世而綿延不絕,大功不可歿也。
──轉自《正見網》
(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