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不是法律名詞,是中共政治運動的符號,如整風運動、鎮反運動、反右運動。1983年的「嚴打」運動是首次,之後,中共在1996、2001年和2010年又搞了三次。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定》稱:「在三年內組織三個戰役,依法將刑事犯罪份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勞教一大批,註銷城市戶口一大批,並且殺掉一批有嚴重罪行、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犯罪份子。」當天《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登出鄧小平語錄:「可抓可不抓的要抓,可殺可不殺的要殺。」
北京.、上海、天津這些大城市首當其衝,警察夜闖民宅,大肆抓捕,鬧得雞飛狗跳。被抓的都是年輕人,那些擾亂社會治安的「反革命分子」。全國各大中城市,滿街就地收容審查、拘留、逮捕、槍斃或送往新疆荒漠……。
據官方數據,83年的「嚴打」運動,耗時3年零5個月。全國「查獲各種犯罪團夥」19.7萬個、成員87.6萬人;共逮捕177.2萬人,判刑174.7萬人,勞動教養32.1萬人。其中,第一階段逮捕102.7萬人,判死刑的2.4萬人。
對上述官方數字,尤其是被處死人數,幾十年來不斷有人提出質疑。從全國各地大量死刑犯案看,2.4萬顯然是個大大縮水的虛假數字。有知情人披露,83年嚴打運動實際被處死的人數是96萬人。
2011年10月8日,財經網博主司法野史在《嚴打親歷者話第一撥嚴打》一文中寫道:1983年9∼12月份殺的人比1949年以來(通過正常法律程序)殺掉的人還要多,1984年比1983年殺的人又要多得多。具體數字只好略去了。
民運人士劉青2012年撰文:「共產黨的宣傳機器宣稱,『嚴打』隻殺了數萬人,判刑百萬人。但克拉蒙亞洲研究所的研究員林長盛說,他的一位朋友親眼看到了人大常委會的內部絕密文件,『嚴打』殺的是96萬人。林長盛的話得到了另外一些人的證實。」
王若望在《評焦點人物鄧小平》說:僅僅統計連續兩次拉網戰役,全國就逮捕了兩百萬人,牢獄關不下,甚至關在倉庫或閑置的街道工廠裡。據林長盛的朋友看見人大常委的一份絕密件,1983被鎮壓的各類刑事犯就有96萬人。
1983年「嚴打」動員會上,新上任的公安部部長劉復之稱,嚴打「是繼1950年至1952年鎮壓反革命運動之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又一具有歷史意義的裡程碑」。
可見,中共「嚴打運動」和「鎮反運動」一樣,要打殺出無產階級專政的「威風」!「嚴打運動」在「氣勢規模和效果」上,以殺人著稱的「鎮反運動」做標桿,並建立新的「裡程碑」。
於是,文革還魂。公判大會、掛牌遊街、警笛嘶鳴。一夜之間,「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恐懼再現。大案要案比比皆是,處死的犯人如麻,基本都是立即執行。被公審宣判的死刑犯,都先遊街示眾,再押赴刑場行刑。
83年「嚴打」運動中到底被處死了多少人?官方沒報,隻稱:「這是1950年鎮反運動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擊。」,中間又有多少冤案,下面列舉的案例,或許能說明問題。
劉青在《罪犯與犯罪》一文(《中國之春》1992年11月號)中介紹,西安的「嚴打」是一場瘋狂的虐殺:一件案子就捕捉了三百餘青少年,為首是一單身中年婦女馬燕秦,她家曾聚集了一群青少年,有時舉行聯歡會或舞會。嚴打前派出所就知道,嚴打後,警察將她收監,而且陸續抓審了三百多人,成為轟動三秦的特大案件。因案子涉及人太多,一時難以審結,躲過了嚴打最高峰,直到84年才結案。據知情人說,如果高峰時判決,至少槍斃十幾個人。然而,就是躲過了高峰,還是槍斃了以馬燕秦為首的三個人,另有三名死緩和兩名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則多得不值一提了。
20歲的北京人牛玉強,因搶帽子、砸玻璃、打架,以流氓罪被判死刑。
一男青年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著較為暴露的照片,男青年被判處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一個工人,因為偷看了兩次女廁所被抓,掉了腦袋。
一人搶了半平板車黃瓜,結果被斃了。
初三學生,和別人一起把一個女同學抱了抱,被以強姦罪判刑15年。當時他才15歲,令人懷疑這個男孩是否發育成熟了,怎麼有可能進行什麼強姦?
一青年因為喝多了在馬路邊尿了一泡,就被定罪為」現行流氓罪」送新疆了。
因偷了一盒價值10多元的電焊條,被判了9年。
偷一個南瓜判8年。
河北固安人尚建國83年在甘肅省第一監獄服刑,見證了兩起改判。一起是強姦案,另一起是調戲、傷害婦女案,均被判處10多年徒刑,並已服刑4年。「嚴打」一來,竟然都被改判為死刑,涉案4人都給拉出槍斃去了!
司法野史的博客文裡也講到類似情況:在嚴打中,各省比賽殺人,因為殺人多表明與上面一致,覺悟高。結果將看守所裡該判7∼8年以上的人都殺了,還是覺得不夠,但是又不能把看守所裡的人都殺了,怎麼辦?於是就來一個「回頭看」,將數年前判過的案子重新疏理,將所謂重罪的都殺了。他說,從「一事不得再理」的法制原則來看,死於「回頭看」的均屬冤魂。
安徽省蚌埠市一個叫李和的小青年,83年嫖娼後沒給錢,被告強姦,判刑5年。嚴打開始,改判他15年,佈告貼得滿街都是。他不服,上訴。第二批嚴打時,數字不夠,改判死刑。
劉青在渭南第二監獄服刑時,也見到了「都被改判為死刑」的情況。上級為了立刻集中一大批可殺之人,將目光轉向了監獄勞改隊,這裡關押的全是服刑的罪人,殺他們問題不大。渭南第二監獄為此將全部禁閉室騰了出來,嚴嚴實實塞滿了七十多人。後來所以隻殺了三十多人,另有四十多人得以逃脫,是因他們躲過了「嚴打」的高峰期。
在渭南第二監獄,劉青見到聽到十多名小青年被執行死刑時不滿18歲。而這是公然違法,嚴重侵犯人權。
一小偷兩次順手牽羊偷走失主的摩托車車證、鑰匙,然後按圖索驥將摩托車開走,一部本田125CC男莊,另一部本田125CC踏板式。案發後,兩部車被追回發還失主。警察托評估部門將贓物價值提高至3萬元以上,結果小偷成了大盜,以盜竊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判處死刑。
鄰居的女兒17歲,初中畢業輟學在家。因母親去世,父親上班,她經常和兩個小男生往來。她家與居委會很近,肯定瞞不過居委會的眼睛。嚴打開始,三個孩子被公安抓捕,以「流氓團夥」的罪名判刑15年。公安完成了嚴打指標,還以破大案,立了功。
河南西部某縣一農戶新添小孩,由於地裡農活多,年輕夫婦便托公婆白日在家照管。公婆一時疏忽,把小孩單獨放家外出辦事。誰知回來時,孩子已被家裡餵的豬活活咬死。全家人悲痛欲絕……可是,事情並沒有完,當時正是83年「嚴打」。因該大隊沒有完成抓捕指標,公婆二人雙雙被判過失殺人罪,一個死刑緩期,一個無期。
某工廠有五百多人,那一年下達的嚴打指標是三十人,超過了百分之五。為了完成任務,廠裡把在廁所寫髒話的都抓了起來,還有一個工人更倒楣,他在廠子裡沒什麼事,過去在學校偷了同學十幾元錢,也已經被學校處理過了。這次為了湊數,送進他去了拘留所,被判了二年徒刑。還有一個強姦犯,一般情節,被遊街後槍斃了。
類似的例子還很多。「嚴打」藉著黨媒對話語權的壟斷,利用民眾對犯罪份子的負面情緒,宣傳得冠冕堂皇,但從更深的角度看,無法是為了中共政權本身的權力穩固。在正常社會,那些違法犯罪份子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依法進行追究與懲處,並不需要所謂的「嚴打」。當一個政府利用專政權力喊出嚴打的時候,對法制的破壞不言而喻。
「嚴打運動」顛覆了法制。80年前後是中國建立法治條件非常有利的時候,76年抓捕了「四人幫」,文革結束;79年修訂了中國刑法和刑訴兩部大法典;81年公審了四人幫和林彪集團,並首次出現了律師當庭辯護,中國律師制度在恢復中。
但是「嚴打」開始後 為配合中共「從重、從快」判決處死的目的,「人大」和「兩高」通知「新規」,完全無視已經生效實施的刑法和刑訴法。如死刑上訴期由十日縮短為三日;將死刑審判權授權給基層法院;取消律師的無罪辯護等等。再加上鄧小平、彭真等中共各級官員不在法律框架下的「嚴打指示」,下面的執法如脫韁野馬,完全不受法律約束,濫殺無辜、草菅人命是不言而喻的。
83年一場「嚴打」,對法律的肆意踐踏,把剛剛建立起的一點法制顛覆了。
「嚴打運動」製造了大批冤假錯案。嚴打運動中,中共利用群眾運動,借用司法當打人的棍子濫殺濫砍,目的是製造恐怖,顯示「無產階級專政的威力」。被嚴打的罪犯中,有多少是真正的罪犯?
據人權組織估算,當時中國每年死刑犯總數在3千餘人,這與官方大為縮的2.4萬相比是1:8,如果再按司法野史先生的說法,僅1983年9∼12月份殺的人比1949年以來(通過正常法律程序)殺掉的人還要多的話,上述比率會懸殊到什麼程度?實在令人震驚。
事後證明,那些暴漲出來的的罪犯,都是被冤判的。分析若干被殺被判重刑的案例,最多的流氓罪犯,大部分是男女關係上不夠檢點,屬於在道德法庭上自省、批評教育的問題,完全夠不上刑事犯罪。但是,有群舉報就立案,立案就判,判了就執行。有些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小偷小摸、倒買倒賣等違法行為,屬於行政管理範疇,可以用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罰。但是,都被小題大做地上綱上線了,裝進「流氓罪」這個大口袋裡被重判或處死。一批批小青年被遊街示眾後拉去刑場。
「嚴打運動」以暴治暴導致犯罪率激增。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肖揚說,嚴打「是遏制犯罪急劇上升的有效措施」。果真如此嗎?在嚴打期的1983年、1984年、1985年犯罪率下降了,但1986年以後強勢反彈,直線上升。犯罪率激增,說明嚴打「治標不治本」,死刑並不能解決犯罪問題。「嚴打」前的社會治安狀況不好,不正是文革內亂帶來的惡果嗎?
越打冤假錯案越多,民怨遍地,人心不服。很多惡性案件是源於報復83年「嚴打」。據說現在北京很多歲數大的訪民,就是83年「嚴打」的受害者。
中共靠暴力殺人起家奪權。建政後,用各種運動整肅殺人維持政權。嚴打運動,是中共施行暴政的一種手段。50年的鎮反,中共殺了87萬餘人。「新裡程碑」的83年嚴打殺了96萬餘人,不足為怪。89年發生「殺二十萬保二十年」的天安門大屠殺,繼續詮釋96萬的可能性。近十七年,中共屠殺法輪功學員,甚至大批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中共殺人的現行記錄,早已突破百萬。
中共殺人的歷史,已經上演了近百年。只要它存在一天,就會改頭換面捲土重來,這是中共嗜血的本性。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定》稱:「在三年內組織三個戰役,依法將刑事犯罪份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勞教一大批,註銷城市戶口一大批,並且殺掉一批有嚴重罪行、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犯罪份子。」當天《人民日報》頭版頭條登出鄧小平語錄:「可抓可不抓的要抓,可殺可不殺的要殺。」
北京.、上海、天津這些大城市首當其衝,警察夜闖民宅,大肆抓捕,鬧得雞飛狗跳。被抓的都是年輕人,那些擾亂社會治安的「反革命分子」。全國各大中城市,滿街就地收容審查、拘留、逮捕、槍斃或送往新疆荒漠……。
據官方數據,83年的「嚴打」運動,耗時3年零5個月。全國「查獲各種犯罪團夥」19.7萬個、成員87.6萬人;共逮捕177.2萬人,判刑174.7萬人,勞動教養32.1萬人。其中,第一階段逮捕102.7萬人,判死刑的2.4萬人。
對上述官方數字,尤其是被處死人數,幾十年來不斷有人提出質疑。從全國各地大量死刑犯案看,2.4萬顯然是個大大縮水的虛假數字。有知情人披露,83年嚴打運動實際被處死的人數是96萬人。
2011年10月8日,財經網博主司法野史在《嚴打親歷者話第一撥嚴打》一文中寫道:1983年9∼12月份殺的人比1949年以來(通過正常法律程序)殺掉的人還要多,1984年比1983年殺的人又要多得多。具體數字只好略去了。
民運人士劉青2012年撰文:「共產黨的宣傳機器宣稱,『嚴打』隻殺了數萬人,判刑百萬人。但克拉蒙亞洲研究所的研究員林長盛說,他的一位朋友親眼看到了人大常委會的內部絕密文件,『嚴打』殺的是96萬人。林長盛的話得到了另外一些人的證實。」
王若望在《評焦點人物鄧小平》說:僅僅統計連續兩次拉網戰役,全國就逮捕了兩百萬人,牢獄關不下,甚至關在倉庫或閑置的街道工廠裡。據林長盛的朋友看見人大常委的一份絕密件,1983被鎮壓的各類刑事犯就有96萬人。
1983年「嚴打」動員會上,新上任的公安部部長劉復之稱,嚴打「是繼1950年至1952年鎮壓反革命運動之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又一具有歷史意義的裡程碑」。
可見,中共「嚴打運動」和「鎮反運動」一樣,要打殺出無產階級專政的「威風」!「嚴打運動」在「氣勢規模和效果」上,以殺人著稱的「鎮反運動」做標桿,並建立新的「裡程碑」。
於是,文革還魂。公判大會、掛牌遊街、警笛嘶鳴。一夜之間,「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恐懼再現。大案要案比比皆是,處死的犯人如麻,基本都是立即執行。被公審宣判的死刑犯,都先遊街示眾,再押赴刑場行刑。
83年「嚴打」運動中到底被處死了多少人?官方沒報,隻稱:「這是1950年鎮反運動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擊。」,中間又有多少冤案,下面列舉的案例,或許能說明問題。
轟動三秦的馬燕秦案
劉青在《罪犯與犯罪》一文(《中國之春》1992年11月號)中介紹,西安的「嚴打」是一場瘋狂的虐殺:一件案子就捕捉了三百餘青少年,為首是一單身中年婦女馬燕秦,她家曾聚集了一群青少年,有時舉行聯歡會或舞會。嚴打前派出所就知道,嚴打後,警察將她收監,而且陸續抓審了三百多人,成為轟動三秦的特大案件。因案子涉及人太多,一時難以審結,躲過了嚴打最高峰,直到84年才結案。據知情人說,如果高峰時判決,至少槍斃十幾個人。然而,就是躲過了高峰,還是槍斃了以馬燕秦為首的三個人,另有三名死緩和兩名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則多得不值一提了。
「偷一元錢判死刑」的濫殺無辜
20歲的北京人牛玉強,因搶帽子、砸玻璃、打架,以流氓罪被判死刑。
一男青年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著較為暴露的照片,男青年被判處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一個工人,因為偷看了兩次女廁所被抓,掉了腦袋。
一人搶了半平板車黃瓜,結果被斃了。
初三學生,和別人一起把一個女同學抱了抱,被以強姦罪判刑15年。當時他才15歲,令人懷疑這個男孩是否發育成熟了,怎麼有可能進行什麼強姦?
一青年因為喝多了在馬路邊尿了一泡,就被定罪為」現行流氓罪」送新疆了。
因偷了一盒價值10多元的電焊條,被判了9年。
偷一個南瓜判8年。
「嚴打」一來 都被改判為死刑
河北固安人尚建國83年在甘肅省第一監獄服刑,見證了兩起改判。一起是強姦案,另一起是調戲、傷害婦女案,均被判處10多年徒刑,並已服刑4年。「嚴打」一來,竟然都被改判為死刑,涉案4人都給拉出槍斃去了!
司法野史的博客文裡也講到類似情況:在嚴打中,各省比賽殺人,因為殺人多表明與上面一致,覺悟高。結果將看守所裡該判7∼8年以上的人都殺了,還是覺得不夠,但是又不能把看守所裡的人都殺了,怎麼辦?於是就來一個「回頭看」,將數年前判過的案子重新疏理,將所謂重罪的都殺了。他說,從「一事不得再理」的法制原則來看,死於「回頭看」的均屬冤魂。
安徽省蚌埠市一個叫李和的小青年,83年嫖娼後沒給錢,被告強姦,判刑5年。嚴打開始,改判他15年,佈告貼得滿街都是。他不服,上訴。第二批嚴打時,數字不夠,改判死刑。
劉青在渭南第二監獄服刑時,也見到了「都被改判為死刑」的情況。上級為了立刻集中一大批可殺之人,將目光轉向了監獄勞改隊,這裡關押的全是服刑的罪人,殺他們問題不大。渭南第二監獄為此將全部禁閉室騰了出來,嚴嚴實實塞滿了七十多人。後來所以隻殺了三十多人,另有四十多人得以逃脫,是因他們躲過了「嚴打」的高峰期。
在渭南第二監獄,劉青見到聽到十多名小青年被執行死刑時不滿18歲。而這是公然違法,嚴重侵犯人權。
警察為完成死刑指標捏造證據
一小偷兩次順手牽羊偷走失主的摩托車車證、鑰匙,然後按圖索驥將摩托車開走,一部本田125CC男莊,另一部本田125CC踏板式。案發後,兩部車被追回發還失主。警察托評估部門將贓物價值提高至3萬元以上,結果小偷成了大盜,以盜竊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判處死刑。
公安有「破獲團夥大案」指標
鄰居的女兒17歲,初中畢業輟學在家。因母親去世,父親上班,她經常和兩個小男生往來。她家與居委會很近,肯定瞞不過居委會的眼睛。嚴打開始,三個孩子被公安抓捕,以「流氓團夥」的罪名判刑15年。公安完成了嚴打指標,還以破大案,立了功。
農村大隊也有嚴打指標
河南西部某縣一農戶新添小孩,由於地裡農活多,年輕夫婦便托公婆白日在家照管。公婆一時疏忽,把小孩單獨放家外出辦事。誰知回來時,孩子已被家裡餵的豬活活咬死。全家人悲痛欲絕……可是,事情並沒有完,當時正是83年「嚴打」。因該大隊沒有完成抓捕指標,公婆二人雙雙被判過失殺人罪,一個死刑緩期,一個無期。
工廠為嚴打指標發愁
某工廠有五百多人,那一年下達的嚴打指標是三十人,超過了百分之五。為了完成任務,廠裡把在廁所寫髒話的都抓了起來,還有一個工人更倒楣,他在廠子裡沒什麼事,過去在學校偷了同學十幾元錢,也已經被學校處理過了。這次為了湊數,送進他去了拘留所,被判了二年徒刑。還有一個強姦犯,一般情節,被遊街後槍斃了。
類似的例子還很多。「嚴打」藉著黨媒對話語權的壟斷,利用民眾對犯罪份子的負面情緒,宣傳得冠冕堂皇,但從更深的角度看,無法是為了中共政權本身的權力穩固。在正常社會,那些違法犯罪份子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依法進行追究與懲處,並不需要所謂的「嚴打」。當一個政府利用專政權力喊出嚴打的時候,對法制的破壞不言而喻。
「嚴打」的惡果:
「嚴打運動」顛覆了法制。80年前後是中國建立法治條件非常有利的時候,76年抓捕了「四人幫」,文革結束;79年修訂了中國刑法和刑訴兩部大法典;81年公審了四人幫和林彪集團,並首次出現了律師當庭辯護,中國律師制度在恢復中。
但是「嚴打」開始後 為配合中共「從重、從快」判決處死的目的,「人大」和「兩高」通知「新規」,完全無視已經生效實施的刑法和刑訴法。如死刑上訴期由十日縮短為三日;將死刑審判權授權給基層法院;取消律師的無罪辯護等等。再加上鄧小平、彭真等中共各級官員不在法律框架下的「嚴打指示」,下面的執法如脫韁野馬,完全不受法律約束,濫殺無辜、草菅人命是不言而喻的。
83年一場「嚴打」,對法律的肆意踐踏,把剛剛建立起的一點法制顛覆了。
「嚴打運動」製造了大批冤假錯案。嚴打運動中,中共利用群眾運動,借用司法當打人的棍子濫殺濫砍,目的是製造恐怖,顯示「無產階級專政的威力」。被嚴打的罪犯中,有多少是真正的罪犯?
據人權組織估算,當時中國每年死刑犯總數在3千餘人,這與官方大為縮的2.4萬相比是1:8,如果再按司法野史先生的說法,僅1983年9∼12月份殺的人比1949年以來(通過正常法律程序)殺掉的人還要多的話,上述比率會懸殊到什麼程度?實在令人震驚。
事後證明,那些暴漲出來的的罪犯,都是被冤判的。分析若干被殺被判重刑的案例,最多的流氓罪犯,大部分是男女關係上不夠檢點,屬於在道德法庭上自省、批評教育的問題,完全夠不上刑事犯罪。但是,有群舉報就立案,立案就判,判了就執行。有些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小偷小摸、倒買倒賣等違法行為,屬於行政管理範疇,可以用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罰。但是,都被小題大做地上綱上線了,裝進「流氓罪」這個大口袋裡被重判或處死。一批批小青年被遊街示眾後拉去刑場。
「嚴打運動」以暴治暴導致犯罪率激增。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肖揚說,嚴打「是遏制犯罪急劇上升的有效措施」。果真如此嗎?在嚴打期的1983年、1984年、1985年犯罪率下降了,但1986年以後強勢反彈,直線上升。犯罪率激增,說明嚴打「治標不治本」,死刑並不能解決犯罪問題。「嚴打」前的社會治安狀況不好,不正是文革內亂帶來的惡果嗎?
越打冤假錯案越多,民怨遍地,人心不服。很多惡性案件是源於報復83年「嚴打」。據說現在北京很多歲數大的訪民,就是83年「嚴打」的受害者。
中共靠暴力殺人起家奪權。建政後,用各種運動整肅殺人維持政權。嚴打運動,是中共施行暴政的一種手段。50年的鎮反,中共殺了87萬餘人。「新裡程碑」的83年嚴打殺了96萬餘人,不足為怪。89年發生「殺二十萬保二十年」的天安門大屠殺,繼續詮釋96萬的可能性。近十七年,中共屠殺法輪功學員,甚至大批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中共殺人的現行記錄,早已突破百萬。
中共殺人的歷史,已經上演了近百年。只要它存在一天,就會改頭換面捲土重來,這是中共嗜血的本性。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