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27日訊】日前,中國山東省發生的一起「故意傷害案」的案情在網路上曝光後,意外引發了輿論海嘯。在報警求助無效的情況下,不堪忍受母親遭受逼債人的非人虐待和凌辱的青年男子於某,獲得了輿論界幾乎一邊倒的同情與支持。當地警方隨意敷衍而不作為的行為遭到輿論的抨擊。
日前,中國山東聊城冠縣22歲的男子於歡「刀刺辱母者」一案,在中國大陸網路上被曝光。
據陸媒《南方週末》3月23日的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2016年4月14日。基本的案情是:
於歡的母親蘇銀霞,曾因經營工廠資金週轉困難,而累計向某地產公司老闆吳學佔借款13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定月息10%。此後蘇銀霞陸續歸還了184萬元,並以一套價值70萬元的房屋抵債,還剩大約17萬元餘款無錢歸還。蘇銀霞因此多次遭到吳學佔僱用的11名討債人的暴力催債。
在命案發生的前一天,為了逼迫蘇銀霞還錢,吳學佔指使手下在馬桶中拉屎後將蘇按進馬桶裡。事後蘇銀霞曾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卻沒有得到幫助。
案發當天,11名催債人員圍堵控制了蘇銀霞和她22歲的兒子於歡。在公司接待室裡,催債人員用不堪入耳的話語辱罵蘇銀霞,並脫下於歡的鞋子捂在他母親嘴上,故意將煙灰彈到蘇銀霞的胸口。期間,催債人員杜志浩甚至當著於歡的面脫下褲子,掏出生殖器往蘇銀霞臉上蹭,用極端手段污辱蘇銀霞。於歡的姑姑於秀榮聞訊後報了警。
但警察接警後到接待室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就要離開。看到警察要離開,於秀榮擔心蘇銀霞母子二人恐怕性命難保,趕快去拉住一名女警,並試圖攔住警車。這時,已經情緒崩潰的於歡也站起來試圖往外衝,喚回警察,卻遭催債人員攔住。混亂中,於歡從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一通亂捅,杜志浩等四名催債人員被捅傷。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另外兩名催債人員重傷,一人輕傷。
今年2月17日,於歡因「故意傷害罪」被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2月24日,於歡提起上訴。
上述案情在網路上曝光後,意外引發輿論狂潮。在短短一天內,有關於歡刺殺辱母者的網友評論就有上億條。社會輿論幾乎一邊倒站在被告人一邊,有同情於歡母子遭遇,呼籲公平正義的;有扒皮吳學佔組織黑社會以及杜志浩曾駕車撞死未成年女學生後逃逸前科的;還有更多抨擊警方不作為、隨意敷衍塞責的。
微信公號「俠客島」日前發文分析稱,公眾群情激昂的表象背後,透露出的不止是對於歡個人生死的關注,同時也是大眾焦慮和不安的一種反應。因為沒有公權力的保護,每個人都可能遭遇於歡一樣的屈辱。
澎湃新聞3月25日發表的社論質疑:為什麼出警的警察在宣示「討債不能打人」之後,沒有帶走被非法拘禁的蘇氏母子?這是不是某些人所說的對暴力催討的「默許」?
鳳凰網的評論文章也表示,不作為的警察更應該站在被告席上,警察的失職在這起案件中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而法院判決是「火上澆油」。在11名黑惡人員面前,不能苛求弱者的「反抗姿勢」。應該反思法律未能援助受困的弱者而迫使弱者自衛的原因。
文章稱:「一個救助不了弱者又不允許弱者自救的社會,是何其悲哀啊!」
《法制日報》也發文評論稱,儘管本案二審尚未啟動,但是輿論的爭議卻顯示出法律條文所不能涵蓋的更深層意思,「無疑,此事切入了一個關於法律與倫理的命題。」
文章表示,輿論的強烈反應提示我們,應該正視此事發生之時的「倫理情境」,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更多考慮。很多人在討論這一案件時,不僅基於法律來做出自己的判斷。他們考慮更多的是,「當至親之人遭遇侵害時,自己能以怎樣的方式去保護他們?當巨大的凌辱降臨在自己或者親人身上時,是忍受凌辱還是挺身抗暴?當處於無法逃脫的困境中時,要如何維護自己與親人的尊嚴?」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日前,中國山東聊城冠縣22歲的男子於歡「刀刺辱母者」一案,在中國大陸網路上被曝光。
據陸媒《南方週末》3月23日的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2016年4月14日。基本的案情是:
於歡的母親蘇銀霞,曾因經營工廠資金週轉困難,而累計向某地產公司老闆吳學佔借款13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定月息10%。此後蘇銀霞陸續歸還了184萬元,並以一套價值70萬元的房屋抵債,還剩大約17萬元餘款無錢歸還。蘇銀霞因此多次遭到吳學佔僱用的11名討債人的暴力催債。
在命案發生的前一天,為了逼迫蘇銀霞還錢,吳學佔指使手下在馬桶中拉屎後將蘇按進馬桶裡。事後蘇銀霞曾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卻沒有得到幫助。
案發當天,11名催債人員圍堵控制了蘇銀霞和她22歲的兒子於歡。在公司接待室裡,催債人員用不堪入耳的話語辱罵蘇銀霞,並脫下於歡的鞋子捂在他母親嘴上,故意將煙灰彈到蘇銀霞的胸口。期間,催債人員杜志浩甚至當著於歡的面脫下褲子,掏出生殖器往蘇銀霞臉上蹭,用極端手段污辱蘇銀霞。於歡的姑姑於秀榮聞訊後報了警。
但警察接警後到接待室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就要離開。看到警察要離開,於秀榮擔心蘇銀霞母子二人恐怕性命難保,趕快去拉住一名女警,並試圖攔住警車。這時,已經情緒崩潰的於歡也站起來試圖往外衝,喚回警察,卻遭催債人員攔住。混亂中,於歡從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一通亂捅,杜志浩等四名催債人員被捅傷。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另外兩名催債人員重傷,一人輕傷。
今年2月17日,於歡因「故意傷害罪」被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2月24日,於歡提起上訴。
上述案情在網路上曝光後,意外引發輿論狂潮。在短短一天內,有關於歡刺殺辱母者的網友評論就有上億條。社會輿論幾乎一邊倒站在被告人一邊,有同情於歡母子遭遇,呼籲公平正義的;有扒皮吳學佔組織黑社會以及杜志浩曾駕車撞死未成年女學生後逃逸前科的;還有更多抨擊警方不作為、隨意敷衍塞責的。
微信公號「俠客島」日前發文分析稱,公眾群情激昂的表象背後,透露出的不止是對於歡個人生死的關注,同時也是大眾焦慮和不安的一種反應。因為沒有公權力的保護,每個人都可能遭遇於歡一樣的屈辱。
澎湃新聞3月25日發表的社論質疑:為什麼出警的警察在宣示「討債不能打人」之後,沒有帶走被非法拘禁的蘇氏母子?這是不是某些人所說的對暴力催討的「默許」?
鳳凰網的評論文章也表示,不作為的警察更應該站在被告席上,警察的失職在這起案件中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而法院判決是「火上澆油」。在11名黑惡人員面前,不能苛求弱者的「反抗姿勢」。應該反思法律未能援助受困的弱者而迫使弱者自衛的原因。
文章稱:「一個救助不了弱者又不允許弱者自救的社會,是何其悲哀啊!」
《法制日報》也發文評論稱,儘管本案二審尚未啟動,但是輿論的爭議卻顯示出法律條文所不能涵蓋的更深層意思,「無疑,此事切入了一個關於法律與倫理的命題。」
文章表示,輿論的強烈反應提示我們,應該正視此事發生之時的「倫理情境」,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更多考慮。很多人在討論這一案件時,不僅基於法律來做出自己的判斷。他們考慮更多的是,「當至親之人遭遇侵害時,自己能以怎樣的方式去保護他們?當巨大的凌辱降臨在自己或者親人身上時,是忍受凌辱還是挺身抗暴?當處於無法逃脫的困境中時,要如何維護自己與親人的尊嚴?」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