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敗訴即為被遞解 庇護城市不一定真安全

2017年04月08日新唐人記者報導
【新唐人2017年04月08日訊】本週在紐約,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下的執法與遞解小組(Enforcement and Removal Operation, ERO)在一個3天的行動中,逮捕了31名犯罪或有刑事指控的外國人。在川普政府的移民備忘錄中,處於被遞解狀態的無證移民也可能隨時會被逮捕或遣返。不過有些人對於自己是否處於被遞解身分存在誤解,就此問題,我們來聽聽移民律師的說法。

移民律師劉汝華:「實際上,有遞解令的人,應該遠遠超過有犯罪背景的人。因為很多人、不管是中國人或其他族裔的,一般申請政治庇護,在法庭上失敗後最終就是結果就是遞解令。」

有華人疑惑,我從來沒有收到過遞解令啊。

移民律師劉汝華:「實際上當法官判決你輸的那一刻,已經有遞解令了,但並不像刑事法庭的通緝令,是在移民局系統中,你已經沒有合法身分了。」

另一類容易被忽略的「遞解令」來源於自動離境(voluntary departure)。

移民律師劉汝華:「自動離境,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你沒有自動離境,它會自動變成遞解令。」

另外,有不少無證移民遷徙到紐約、舊金山等地,認為這些庇護城市會安全一些,實際上,庇護城市並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指這些城市的執法機構會選擇不配合聯邦部門的要求,不執行拘留通知、不詢問移民身分、不共享相關信息,但不意味著ICE不會獨自執法。

新唐人記者李蘭、韓瑞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