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經國殺官案升級 被以殺人罪批捕

2017年04月10日社會
【新唐人2017年04月10日訊】江西贛州六旬農民明經國,今年3月因反抗強拆砍死村官,被中共以「故意傷害罪」刑拘,日前,又被更換罪名,以「故意殺人罪」批捕,引發輿論嘩然。

明經國辯護律師劉文華4月9號在微博透露,明經國罪名已由「故意傷害」變更為「故意殺人」。他說,明經國對自身行為是認可的,但辯護人認為不宜定性為故意殺人。

3月17號,63歲明經國用鐮鏟擊傷帶隊強拆他家房屋的村官卓宇,卓宇送醫後死亡,18號,明經國被捕,隨後被以「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

如今,明經國被以「故意殺人罪」逮捕,引發大陸民間巨大反響。

江西維權人士宋寧生認為,明經國罪名由「傷害」升級到「故意殺人」,當局顯然是要判他死刑的。

江西維權人士宋寧生:「無論你看以前的夏峻峰、范木根、丁漢中這些人,它(中共)都這樣干的,因為它們一個利益群體,你要挑戰它的權威,特別站起來反抗,它肯定要震懾。」

自由撰稿人張建平認為,對明經國一案的定性,體現了中共官僚體系下,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任意宰割、壓榨和欺凌。

自由撰稿人張建平:「我們這個被統治階級等於奴隸和奴隸主之間關係,奴隸主可以為所欲為,你奴隸就得固守聽命,或者是任人宰割,哪怕你住房的權利都被剝奪,你也不能反抗,你反抗了,你就帶來了殺身之禍。」

張建平認為,明經國的行為罪不至死,最多是防衛過當。

另外,據了解,明經國的大兒子明幫偉,因在群裡揭露警察臥底,8號晚,在街頭被多人打傷,目前仍住院療傷。

新唐人記者李韻、周天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