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新法規:禁止後院養雞

2017年04月18日華府聚焦
【新唐人2017年04月17日訊】華盛頓特區最近增補了一條新規定,明確禁止在後院養雞。想每天吃上家裡自產自銷的新鮮雞蛋,恐怕是難以實現了。

在華盛頓特區政府2018年預算案中,對動物管理法案做出明確規定,禁止居民在自家後院養雞。

在1979年通過、已經實行37年的法案中規定,居民可以擁有作為寵物的籠養鳥,但是沒有明確雞是否屬於這個范疇。此前,住在Chevy Chase的一對律師夫妻就曾把市府告到法庭,因為市衛生局去年對他們在家中後院養雞開了罰單,而他們堅持認為雞也屬於鳥類。

此外,新法律允許豢養雪貂、爬行動物和兩棲動物做寵物,但動物身長不得超過3英尺。

新唐人記者李安歌華盛頓特區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