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輝:證監會你們不是在發新股,你們是在犯罪

2017年04月28日時政
股市本應該是給投資者謀福利的地方,但中國股市明顯的是一個製造不公,掠奪公眾財富的地方。

公開新聞:《紅通2號嫌犯被判無期,侵吞公款9400萬》,這是中國比較有名的貪腐案例,貪污9400萬的數額不可謂不大,但與中國股市對廣大投資者造成傷害相比,是無法望其背項的。

僅僅一個華銳風電,90元發行價發行後,股本達10.051億,總市值900多億。而現在股價跌到的2.02元,整整跌去了700多億的市值。在這個過程中,大股東通過上市五年淨賺500倍。

同樣是對公共財富的掠奪,前者數額相對小的貪污是違法的,而後者數額巨大影響更為惡劣,但這是合法的、系統性的。

中國股市投資者遭遇的是動輒幾十萬億市值灰飛煙滅的下跌,股市平均到每個投資者的虧損都數十萬計,可以說這完全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人禍。對此社會學家周孝正甚至說「中國股市是有組織的大規模詐騙集團!」

當前中國股市仍違背最基本的社會公平。

中國股市的制度掠奪,其暴利程度遠甚於搶劫銀行,而且這是沒有任何風險的。所以我們看到總是有發不完的新股。連馬克思都說,「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鋌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麼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現在中國的權貴資本家上市圈錢利潤遠超過300%,何況上市圈錢又是合法的。而且我們的管理層也樂見這種局面,現在平均每週10家的IPO的速度推進著,何其恐怖!

這種遊戲不可能持續進行下去,因為世界上不可能存在著一個通過批發新股量生產億萬富翁的財富永動機。其結果只能是當市場的財富被上市公司消耗殆盡時,股市下跌。就像當前很多個股頻現的閃崩,最終由廣大投資者來承受制度掠奪帶來的後果。

表面上現在的新股發行對發行價進行了限制,人為壓低了發行價,使得投資者可以憑持有市值打新,從而用打新收益彌補以往股票下跌帶來的損失。但本質仍改不了上市公司大股東到這個市場高價賣股票最終甩賣走人的事實。大股東清倉式減持已經成為股市常態!

現在施行的市值打新政策,相對以往有所進步,但做的還不夠。

上市公司往往只拿出1/10或者1/4比例的股份進行低價發行,發行後他們仍然持有75%以上的廉價籌碼。這75%以上比例的持股其成本往往是二級市場投資者的幾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這是明顯的不公。

以融鈺集團為例,呂氏家族在上市時共持有公司70%左右的股份,自2014年11月之後的20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集中競價、協議轉讓,至少套現了62億元,近70倍於減持前一年的淨利潤。

通過另一個方面我們也能看到新股發行的不公平。

從歷史上看,中國股市每每跌到一定限度,都會採取停發新股,引導社保資金入市等救市手段。難道管理層不知道繼續下跌有利於跌出投資價值嗎?但最終每一屆政府選擇的還是救市呢,很明顯一個投資者普遍虧損的資本市場,政府救市維繫的是社會的整體公平。

但救市的結果就必然導致有限的股票對應社會的龐大資金,也勢必導致股價的相對虛高(相對市場市值而言)。在這樣的市場上,我們必然會看到那些淨資產幾乎於零上市公司的巨大殼價值。比如跌到今天滬深兩市總市值最少的天龍光電,其仍有20多億的總市值。現在很多淨資產為負值的上市公司,因為資產重組的預期等原因,都有著數十億甚至上百億計的市值。

很顯然在政策維持股市整體公平的前提下,每上市一家新股,即便是低價發行,哪怕是一個空殼公司,其上市後都會從市場無嘗獲得20億以上的財富。意味著每發一個新股市場至少失血20億。不堵住這個漏洞,中國股市永遠形成不了真正意義的供求平衡,新股發行也毫無公平可言。

我們把股市看成一個整體,新股發行看成是外界和股市的物質置換。那麼如果這個置換過程是公平的新股發行股市財富不會少;相反。如果這個置換過程是不公平的,那麼隨著新股發行股市財富就會減少,新股發的越多股市虧空越甚。

無論是股市的表現,還是邏輯的推理,我們都能得到以下結論:當前的股市投資者的虧損源於人為的不公平制度掠奪。當前環境下的新股發行仍舊是一個誰上市誰暴富的掠奪公共財富的過程。

從動輒造成數十萬億的股市虧空來看,這不是簡單的新股發行的經濟行為,更是一種影響惡劣的制度犯罪!

我們不反對新股發行,我們反對的是當下掠奪行為的不公。問題源頭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案總是有的。筆者建議管理層在股市政策上著重於維護市場的穩定,維護社會整體的公平。新股發行制度繼續向著公平、公正的方向修正。比如在原來的基礎上繼續壓低新股的發行價;提高新股低價發行時的發行比例。使新股發行過程中大股東和流通股東站在相對公平起點上。或者在新股發行上採取另一種市場化的發行方式,比如待上市企業誰的發行價定的更低,誰低價發行的股份比例定的更高,誰就更優先上市。

總之政策維穩,通過政策手段維持市場整體公平和此前提下的新股發行,使投資者和大股東進入市場成本趨於一致的發行機制公平並不矛盾。

作者提供 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

(責任編輯:明軒)